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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提升高中普及率,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张宝忠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教育局、工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司法局、文广新局、民政局、计生局、县妇联、团县委等(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是对全县控辍工作进行督查领导。
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管理机制。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各乡镇主要领导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好责任承包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乡镇领导干部包干到村委、村委干部包干到户,确保流失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学习。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进一步增强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健全制度,制定措施,创新方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进一步明确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分工
按照领导小组工作任务,根据实际,乡镇级政府及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职责。负责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监督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情况,及时督促监护人按时送被监护人入学,组织指导各村(居委会)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村(居委会)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敦促家长依法及时送子女上学。对经过积极动员未复学的学生,下发《辍学学生复学通知书》,依法组织复学,学生仍未返校的,则对辍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其送学生上学,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二)教育局工作职责。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深化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努力提高教师专业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农村中小学办学吸引力,督导并协同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学籍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辍学生报告制度、动员复学制度、义务教育证书制度、奖励和惩罚制度和督导评价制度等,还要积极落实家访制度、流失生报告制度,做到上通下达,管理到位。
(三)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职责。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处理。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加强对当地各类用人单位的用工监管。对招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用工单位和个人,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切实保护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
(五)公安局工作职责。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少年儿童,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并结合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六)司法局工作职责。对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七)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工作职责。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的自觉性,为控辍保学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并结合政府、教育和执法部门的工作,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
此外,县民政局要在社区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与学校密切联系沟通,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扶;县计生局要提供本县出生未申报户口的人员名册;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通过丰富多彩的助学活动,与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共同做好控辍工作。
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程序的组织实施
(一)通知入学。县、乡镇政府要结合公安、计生、教育等部门,共同建立0-17周岁人口名册,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学校根据公安、计生部门提供的适龄人口名册,通知要进入小学或初中学习的教育对象,并发放《入学通知书》。每学期开学前,广电部门都要以公益广告等形式做好《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工作。
(二)造册建档。学生入学后,取得相应学籍,学校要登记造册,建立学籍档案,教育部门要逐校、逐班、逐人核实。对无故不到校学生,学校应在当日组织家访核实情况,并填写家访记录。
(三)教育劝学。经确认为辍学的,学校校长要在2日内书面通知学生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共同出面做好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返校动员工作。
(四)敦促复学。经教育劝学无效者,学校应在3日内向乡镇政府、县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并下发《限期入学通知书》,责令其依法及时送子女返校学习。反复劝说和批评教育无效后,经乡(镇)政府批准,下发《行政处罚通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如不服从判罚,县政府组织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强制执行。
加强依法治教的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教育局要建立中小学辍学监测制度,定期进行分析。落实控辍保学月报制度,月报内容同时通报县、乡级政府及成员单位;落实年报制度,每年向县政府及成员单位做出书面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应的政策措施。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县教育局月报、年报结果,定期或不定期拉网式检查用工情况,并落实惩戒。
县政府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乡局级单位年度目标考评,对工作不合格的,将下发《任务通知单》,并督促其限期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