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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水利改革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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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水利改革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央和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水利改革发展,有力支撑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转型跨越,结合省市水利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我县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水利建设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建设不仅事关我县农业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的持续增收,更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一)水利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做了重要贡献。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都高度重视水利工作,立足县情实际,抢抓政策机遇,领导全县人民全力推进水利建设,全县水利改革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保障社会经济作用明显增强。几年来,全县共建成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4座,建成各类机井2910眼,发展水浇地面积36.24万亩,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特别是实施节水灌溉27万亩,占全县水浇地面积的74.5%,探索创新了农业节水机制,促进了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投资近40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1平方公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施了大营滩水库、海流图水库等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特别是投资3.7亿元,实施了总长24公里的玻璃彩河、东洋河生态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城市防洪标准明显提高,防洪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先后实施了332个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根本上解决了14.4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改善了生存条件,保障了人民健康。

(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刻不容缓。我县是典型的资源性缺水区,水资源总量小、人均占有量少,全县可利用的地下水资源总量仅4810万m3,人均占有量仅177.3m3,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及全市平均水平;同时,自然降水严重不足,多年平均降水量384.5毫米左右,干旱缺水状况逐年加重,“农水”矛盾极为突出;同时,全县农田水利建设滞后,防灾减灾能力差,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已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主要瓶颈。特别是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支撑保障能力不足的问题逐步显现,已成为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利事业发展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力支撑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部署,把水利作为我县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准确把握县情水情,按照“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科学管理”水资源的要求,坚持以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推进民生水利、解决城乡用水安全为立足点,以建设防洪抗旱工程、提升水利保障能力为支撑,以改革创新管水用水机制、提高水利管理能力为基础,千方百计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努力提高水利防洪保安、水资源保障、水环境保护和水利服务民生能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民生水利问题,实现共建共享;坚持“人水和谐,科学管理”。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眼提高水利保障能力,统筹水利发展目标、速度、规模和水平,优先安排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水利项目,促进城乡水利协调发展;坚持“远近结合,分期实施”。综合考虑水利工程任务当前的现实可行性和今后长远发展的需要,坚持近期建设与远近发展相结合,分期实施,先急后缓,按步骤组织实施好项目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协调合力治水的局面;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立足构建合理高效水管体系,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科学治水,依法管水”。坚持科技兴水,加快水利现代化发展;用现代治水理念、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传统水利,不断提升水利科技支撑能力。

四、目标任务

用5年左右时间,力争在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创新水利科学发展体制机制上有新突破。到2015年,全县各项水利事业得到较快发展,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得到基本加强,基本建立起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利支撑和保障体系。

1、发展保障水利。全面完成单晶河、七里河、石湾子、马家村4座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完成灯笼素河、大囫囵河等重点河道综合治理,县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标准,河道防洪能力达到20年一遇标准,基本建立起抗旱减灾服务体系和较完备的汛情旱情监测预警系统。

2、发展民生水利。解决农村12.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实施“五小水利工程”,新修水窖455处、蓄水池45座。

3、发展效益水利。以膜下滴灌喷灌为主,以设施化、食用菌种植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力争到2015年年底,农业灌溉用水利用率达到85%以上,综合灌水定额从350m3/亩减少到180m3/亩。

4、发展生态水利。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0平方公里,改造坝头区坡耕地5万亩,基本建成坝上区域最具典型意义的生态修复示范区。

5、发展城市水利。县城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85%以上,中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城镇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超过90%。

6、推进改革创新。农业用水新机制全面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制度得到完善,基本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7、强化服务管理。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水利专业化服务队伍体系,基层水利技术服务站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五、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一)加强水资源监测。县水利部门要以水文站为基础,整合相关设备、机构、人员等资源和力量,对全县地下水资源变化情况进行严密监测。特别是要建立农田灌溉智能监控系统,在县一级建立农业用水管理服务中心,在各个乡镇建立农业用水管理服务站,全县1100多眼重点农田灌溉机井及县城部分工业用水井全部配置远程监控设施,在全县各区域布设地下水监测点42个,在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配置国际最先进全数字显示大屏,通过网络实现数据共享、远程管理和实数实时采集,全程准确监测和显示地下水位变化、土壤温度、土壤湿度、土壤墒情等各项信息,实现科学用水。县财政要拨付专项资金配置监测设备、配备专业人员充实力量。

(二)强化水资源管理。一是加快水务一体化管理。以实现涉水事务统一管理为目标,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二是严格控制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县水利部门根据我县水资源实际可利用量和区域分布,科学核定各乡镇、各村、各户全年用水量指标,按指标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同时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推行“打井取水县长审批制、取水许可制和水资源费征收制”等三项制度,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实行用水效率控制。县水利部门要尽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积极调整农业内部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旱作、高效农业,加大节水技术力度,限制高耗水性工业项目建设,以农业抓灌区,工业抓园区、生活抓社区为重点,店面结合,建设节水型社会。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加快完善水功能区水量水质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制定限制入河排污总量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入河排污口登记、论证、审批及监督检查工作,对现状排污量超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水功能区,禁止新增入河排污口。三是强化水行政执法。完善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度机制,保障水事秩序和谐有序,落实水事纠纷调处责任制。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特别是要组建专职水行政执法监察大队,严厉打击非法打井取水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抓紧建立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县乡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为强化监督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六、加快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

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增加投入为保证、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典型示范为引导,抢抓机遇,统筹谋划,分步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水利重点工程。

(一)加快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劣实农业发展基础。以中东部乡镇为重点,加快推进以膜下滴灌为主的高效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逐步取代渠灌、管灌等低效节水灌溉模式。其中,2012年重点在馒头营、张北镇、郝家营、三号、战海等乡镇建设一批示范性强、影响面广、带动效果好的示范性工程项目,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5万亩,沿张化线及旅游路、207国道、张三线和张沽线等主要线路,建成总面积达5万多亩的“六大节水示范区”,打造节水农业新典型。

(二)加快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十二五”期间,依托国家饮水安全项目,以解决高氟水、苦咸水、水量不达标为重点,综合运用单村和联村集中供水方式,解决国家规划内剩余的12.3万人饮水安全;建立健全县、乡(镇)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组织,落实管理责任主体,完善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机制,着力提高进村入户率,确保工程建的成、管得好、用得起、发挥长期效益。

(三)加快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全面改善生态环境。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项目,综合运用生物措施,工程措施,耕作措施,以小流域治理为单元,每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公里,实施灯笼素河上游水土保持项目,治理水土流失50平方公里,到2015年,全县实现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0平方公里;在坝头沿线按坡度分类进行梯田改造5万亩,基本建成坝上区域最具典型意义的生态修复区。

(四)加快防洪抗旱工程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争取全长48公里的灯笼素河、大囫囵河河道综合治理尽快立项实施,全面提升河道防洪能力;全面完成单晶河、石湾子、马家村、七里河4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幅度降低水库病险率;加强对现有水源的管理,新修水窖455处、蓄水池45座,最大限度地多引、多提、多拦、多蓄水,切实提升抗旱减灾能力。同时,进一步整合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水资源监测体系,构建联通上下级、覆盖所有工程的水利信息及防汛抗旱网络。

七、加强水利投入和政策扶持

(一)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发改、财政、水务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并抢抓国家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入的政策机遇,超前做好水利规划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编制一批针对性强的水利重点项目,进入国家和省水利投资计划,争取更多的省级以上水利项目资金投入。国家和省级水利投资主要保障关系民生和全县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其他水利工程以县乡投入为主。

(二)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水利建设项目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努力调动社会各方投资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和社会协同治水兴水的新局面。县乡(镇)政府要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对水利的投入,今后10年县财政年均水利投入要比2010年高出一倍。要突出以下四个渠道,多方筹集水利建设资金:一是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的水利建设资金,专项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和维护、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等。二是水利项目建设配套资金。按照国家省市要求,足额落实国家水利项目配套资金,其中农村河道治理工程县级配套要达到40%,农村饮水工程配套要达到10%。三是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从征收的县级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15%,用于城市防洪和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依法收取的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各项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用于水利项目建设、维护以及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四是社会民间投资。各级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企业、民间资金等投资水利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购买、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水利项目建设、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按照“先建后补、谁积极支持谁”的激励机制,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

(三)加强水利建设金融支持。各级政府通过注入水利项目资本金等方式,引导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扩大水利项目的信贷规模,其中,各类小额贷款资金要优先用于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要积极拓展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的深度、广度。

八、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

(一)创新农业用水管水机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以“定额管理、阶梯收费、建立基金、协会运作、合作服务、普惠于民”为核心的农业节水新机制,到2012年年底全县全部实行农业用水新机制。水务局、农工部、农牧局等相关单位积极协助重点乡镇抓好节水机制创新和水制改革,成立用水者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农村用水管理制度》、《节水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农民用水者协会章程》等用水管理制度及农民专业社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手续办理工作。

(二)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着力完善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其中小(一)型水库及重点水利工程要纳入县水务部门管理,属于已纳入县管理的公益性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争取全部纳入全额事业编制,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从水利建设基金中解决。其他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实行“县乡共管,以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其维修养护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全面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产权明晰、投入多元、社会化服务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的成、管得好、用得上、长受益。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农村水利设施管理办法》,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确保已建工程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三)健全基层水利管理与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要加快乡村基层水利队伍建设,每个乡镇都必须建水利技术服务站,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理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配备专业水利技术人员。进一步推进农村用水协会组织建设,每个村都必须成立用水者协会,建制村应配备1—2名村级水管员,负责村内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维护。积极开展县、乡、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实现培训工作常态化,强化农村用水合作组织能力建设,逐步把乡、村水管机构培育成为基层小型水利工程监管、用水和管水的主体。

九、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农田水利建设和小农水工程管护乡(镇)长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要把水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行政领导任期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水利行业管理,担负起水利建设和改革的重任,完善水利规划、做好前期工作,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轻重缓急安排好年度投资计划,并积极做好项目争取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年预算资金的安排和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调度资金,保证工程用款;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保证国家和省重点水利工程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项目单位及时办理工程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河道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东洋河、玻璃彩河等重要河道的管理,确保河道畅通和防洪安全。宣传、公安、农业、民政、环保、交运、科技、旅游、林业、国资、审计、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水利建设,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行业建设。适应水利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加强水利技术实用人才培训,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切实增强水利工程设计、建设管理、防汛抗旱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水利干部职工队伍素质。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力度宣传县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把水情教育,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报道工作中涌现的好典型、好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