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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为认真落实市委文件精神,增强责任,推进全民创业,使我乡服务业经济上一个新的台阶,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市、乡目标任务,特制定考核意见如下:
一、考核内容
1、主要考核指标、两税收入、经营性项目投入、新增个体户、招商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报表六个方面,考核指标见附件。
2、加分项目按《乡2014年村级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意见》加工计算。
二、分值及考核依据
1、两税收入20分
以国、地税局年底提供的数据为依据,考核按完成任务的比例计分。
2、经营性项目投入15分
用于服务业经营性项目投入30万元以上,依据土建经营性项目投入的发票复印件报乡工业三产科,由乡工业三产科组织人员到场验收,考核按完成任务的比例计分。
3、新增个体工商户10分
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提供依据为准,考核按完成任务的比例计分。加分不超过3分。
4、招商引资15分
招引乡外资含在200万元以上,在本乡投入经营性项目,向乡招商分局提供有价值的项目信息落户,因政策因素不能落实视同计分,考核按完成任务的比例计分。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分
以台帐记载及乡抽样30%的点推算为依据,考核按完成任务的比例计分。
6、统计报表20分
(1)完成乡交增加值指标10分
考核按完成任务的比例计分,加分不得超过2分。
(2)台帐、报表报送10分
在规定的期间,做好台帐记载,上报报表迟一天扣0.5分,缺一项扣2分,报表内容不全缺一项扣0.2分,每季度检查一次。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乡工业三产科牵头,会同招商分局、工商税务部门进行,考核结果折分计入乡《村级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并作为评奖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