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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全县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及行为干预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和省市有关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加强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一)成立县防治艾滋病知识宣讲团
为普及防治艾滋病知识,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以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为主,各乡镇(办事处)、村委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各1名人员共同组成县防治艾滋病知识宣讲团。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要对宣讲团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专题培训,编写发放广播稿、宣传单、宣传画等资料。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负责对县直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每季度进行1次防治艾滋病知识专题培训讲座;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乡镇卫生院负责在本乡贸易集日进行宣传;村委会和村医利用村广播喇叭对村民进行宣传,每月不少于5次,农忙季节及春节农民工返乡期间每月不少于8次。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13年9月30日前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乡、村医务人员由县卫生局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村委会的人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
(二)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⒈在县城开展大型宣传活动
宣讲团每年利用庙会、集日和“世界艾滋病日”在县城开展大型宣传活动4次以上,活动前要与电视台、报社联系,备足各类宣传用品等。(县卫生局负责督导落实)
⒉书写墙体标语
在各村主要街道书写宣传防治艾滋病知识政策的标语,每村不少于6条。县疾控中心统一对墙体标语编号,对全县的标语按序号登记内容、地点,每季度集中检查1次,有缺失损坏及时补充修整。(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负责提供标语,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村委会负责落实)
⒊在人口密集区设置宣传栏
在县医院大厅或皮肤性病科、妇产科诊室或候诊处、各乡镇卫生院、村委会卫生所及个体诊所、各类大型施工工地、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区,都要设置防治艾滋病宣传专栏或张贴宣传画、摆放宣传单或小册子等,要求内容丰富、实用性强,每季度更换1次。(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负责提供宣传材料,各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落实)
⒋利用广播电视进行宣传
县电视台要在黄金时间播放防治艾滋病知识及相关政策或公益广告,每周不少于2次。(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负责提供播放内容,县广播电视局负责落实)
⒌对农民工及中学生进行宣传
县建设局负责对全县所有工地、农民工集中场地的农民工数量进行登记,并向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提供全县农民工基本情况。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负责在农民工集中的场所张贴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画,并每月到现场宣传1次,落实农民工健康教育工程的要求。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所有中学开设预防艾滋病相关知识的课程,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
⒍组织专题讲座
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每季度要到县级医疗单位举办防治艾滋病知识讲座,提前贴出通知,以便就诊者按时参加。
⒎对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登记
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要将计划进行大众宣传的目标按人群种类、所到场地或利用的媒体等进行登记,按照目标计划逐一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活动登记本,对目标场所人群开展宣传活动后,及时登记,并写出书面总结。
(三)宣传目标
到2013年底,县城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大中学生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农民工达到70%以上,各类高危人群达到90%以上。
加强艾滋病防治干预工作
(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
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成立县防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工作队人员组成以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为主,并从县公安、卫生、工商、药监、计生、文体、交通、妇联等相关部门各抽调1-3名工作人员。县防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人员都要参加省市两级培训,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负责每月组织召开例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干预工作顺利实施。(各相关部门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要于2013年9月30日前报县疾控中心)
(二)防治艾滋病干预措施
⒈摸底登记
县工商局负责对全县美容美发店、歌舞厅、洗浴场所、足疗按摩店、宾馆、饭店、职业中介等场所进行登记,并于2013年9月30日前向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提供登记情况。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在县公安局配合下,在全县所有公共娱乐场所放置安全套或设立安全套发售设施,并摆放防治艾滋病宣传材料。
⒉定期核实县域内高危场所及高危人群的基本情况
艾滋病高危人群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县防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要对高危场所和高危人群的变动情况及时核实登记,每季度进行1次全面核实。
⒊定期实施干预工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干预工作涉及到10类高危人群(HIV感染者、艾滋病患者、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的配偶、性病病人、暗娼、男男同性恋、吸毒者、VCT者、外来长期务工人员、其他:长途卡车司机、羁押劳教人员),县防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要根据我县艾滋病高危人群种类特点,多形式开展干预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干预工作内容包括:发放宣传资料、讲解防治艾滋病知识、政策、推广使用安全套、健康咨询及医疗转介等。
(1)对HIV感染者、AIDS患者及其配偶的干预
县卫生局及县疾控中心要采取随访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HIV感染者及AIDS患者发放宣传资料、讲解艾滋病防治知识、发放推广使用安全套、提供医疗转介、避免母婴传播等服务,每月不少于1次。
(2)对同性恋人群的干预
县防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要对同性恋高危场所及高危人群逐一实施干预工作,强化推广使用安全套措施,高危人群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
(3)对吸毒人群的干预
县防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要对统计到的吸毒人群实施艾滋病健康教育、清洁针具、不交叉使用针具、推广使用安全套等干预措施。
(4)对性病病人的干预
县卫生局负责对全县诊治性病的医院科室、个体诊所进行摸底登记,依托各医疗机构的性病门诊对性病病人实施干预。各性病门诊医生要全部参加防治艾滋病知识培训,性病门诊诊室及候诊处要张贴防治艾滋病宣传画,摆放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医生向病人推荐或销售安全套,并做好门诊日志,按要求上报转介性病病人。
(5)对长期外来务工人员的干预
县防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要在劳务市场、流动人群集中的大型企业、建筑工地、车站、集贸市场、宾馆旅店等场所,设置固定宣传栏,安装自动售套机或增设安全套销售点,或以大篷车形式到场所定期循环举办宣传咨询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
(6)对VCT者的干预
在VCT工作中,针对前来咨询者的背景情况,按要求对其实施有效干预。
(7)对其他人群的干预
对涉嫌高危行为的羁押人员、戒毒人员、长途卡车司机及外来人员等针对其高危行为特点实施干预。
⒋汇总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基本信息表
县卫生局要对开展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活动及时登记,集中培训要有备案,每季度汇总干预到的各类高危人群情况。包括:干预人数、发放宣传材料的人数及份数、发放安全套的人数及份数、HIV检测的人数及份数、干预活动中咨询的人数及人次数等,并写出书面总结。县卫生局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每月5号前向市疾控中心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