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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各有关部门监察室: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工作,落实“保增长、促转型”各项政策措施,根据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及2012年度全市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工作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本委、局年度工作计划,现就2012年度我县重点工程廉政监察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县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上级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按照“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的工作目标,坚持“教育与规范结合,服务与监督并举、治标与治本俱进”的工作思路,着力在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为重点工程保驾护航、监督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为重点工程全力营造又好又快的建设环境。
二、监察范围
1、2012年度县级重点监察项目;
2、2011年度县级重点监察项目中尚未竣工的项目;
3、各镇、各部门自行选定的本单位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有建设工程的单位和部门都要确定重点工程监察项目。
三、重点任务
本年度在继续对《市重点工程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等廉政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一是学习好、贯彻好市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二是监督检查《若干规定》的执行。各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认真监督检查招投标法规及《若干规定》的执行情况,确保《若干规定》得到认真落实,杜绝和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三是抓好制度的完善。各责任单位、建设单位对招投标活动的相关实体规定、操作程序、和监管措施进行梳理,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管理措施。
(二)开展合同履约情况监察,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内控机制。主要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开展:一是着重检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项目经理调整的理由是否充分,工程量的确定是否准确合理。重点解决设计变更控制不紧、现场签证审查不严、项目经理变更把关不力等问题。二是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督促项目单位完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项目经理调整的实体条件、审核程序和制约措施等具体制度,切实解决依据不足、制度不全、罚则缺失等问题。要通过加强对中标履约情况的监督,建立招标市场与施工现场的联动机制,逐步实现对重点工程的全程监控。
(三)完善重点工程廉政档案,进一步提高廉政监察水平。今年将继续完善重点工程廉政监察档案制度,所有列为监察范围的重点工程均应建立《重点工程廉政监察档案》。
各责任单位对载入《重点工程廉政监察档案》的基本信息要加强分析评估和预警监控,提高廉政监察的预见性。同时要以廉政档案为载体,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对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的企业和个人有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为的,不仅要配合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处理,还要记入廉政档案,督促项目单位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监管部门,予以公开曝光。
各责任单位请于2012年6月10日之前,上报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报表(见附件);11月15日之前,上报全年总结和工作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