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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建设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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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建设工作意见

各村(居):

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这一民生工程,充分发挥村(居)自主筹建的积极性,尽快解决好群众最为关注的路道这一热点问题,经研究,就加快推进农村道路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村(居)建设为主体,市镇两级适当补助的原则,以现有的路道框架为基础,重点建设断头路、鸡爪路、通往自然村的主干道,用2—3年的时间,经过市镇村三级共同努力,把全镇的农村公路建设成内外相连、四通八达的路网新格局。

二、建设标准

新建设的路道必须是水泥砼路面,宽3.5米以上,厚15厘米以上。

三、编制规划

1、村(居)申报

各村(居)要按照镇政府制定的路道建设指导性计划,结合本村实际,确定本年度建设计划,并填表申报。村与村之间的路道结合部,所属两个村的负责人要主动对接,协商解决。

2、镇审核认定

镇政府将组织专门班子,根据各村(居)申报的计划,逐路勘察审核认定。

四、落实补助

今后三年内,享受市、镇两级补助的路道,将重点向镇内高效规模农业核心方、向自然村至今未建的主干道、向村与村相连的断头路倾斜。

1、市补标准

镇政府将根据路道建设总体规划,区别轻重缓重,将省通达工程计划安排到重点路段、重点村(居),由镇统一组招投标、施工、验收,村(居)配合。建设资金暂按15万元/公里给予补助,超出部分由所在村承担。

2、镇补标准

各村(居)自筹资金建设的主干道,年内在计划内新建的水泥路,经验收合格后,镇政府将给予每公里3万元的补助。

列入市通达工程计划后实施的,以市补标准为主,镇不再补助。作为通达工程计划报市,在计划下达之前村(居)提前实施的,以镇补标准为主,不再享受市补助;通过市有关部门挂扶立项、建设的道路,不享受市、镇的补助。

五、路道管护

各村(居)对新建的路道要落实好管护责任。在完成主体工程的基础上,及时对路肩进行培土,砂石化处理,绿化到位,并与“四位一体”的管护工签订合同,落实责任,村(居)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路道完好无损、安全畅通。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好奖励政策,千方百计挖掘资金来源、集中精力组织实施,做到早准备、早动手,早日将路道建设这一关注民生的大事办实办好。

在此文之前镇政府所发《关于自筹资金建设通村道路的意见》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