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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区村(社区)党组织三年任期届满。按照省市关于认真做好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高新区(城南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国家级高新区、创建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率先迈进基本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以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以夯实基层组织、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提升整体素质为目的,以加快开发开放进程、强势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支“团结、创新、务实、清廉、争先”的村(社区)干部队伍。
二、目标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公开择优、依规选举、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换届,实现“四个明显”的目标:即选拔渠道有明显拓展,队伍结构有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村(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有明显增强。
1.班子结构更加优化。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从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大学生村官、复员退伍军人、民营企业家、返乡能人、其他优秀村(社区)干部等七类人员中择优选拔,也可从农村致富能手、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回乡大学生及高学历党政后备人才等人员中择优选拔,真正把政治思想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群众公认度高的党员能人选拔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年龄控制在45周岁左右,加大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断优化村级班子整体结构。
2.职数配备更加合理。各村(社区)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原则上1-2人。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鼓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委会主任“一肩挑”,村(社区)委会成员中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应进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一般应兼任党小组长。
3.选举方式更加民主。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坚持党内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通过党员个人自荐、党员群众联名举荐和党组织提名推荐等方式产生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候选人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各个环节,认真落实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形成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程序和环境,确保选出组织满意、党员群众认可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提高党内基层民主选举的科学性和公信度。
三、方法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7月6日-7月25日)
1.动员部署(7月6日)。党工委召开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传达全市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精神,统一思想认识,部署换届工作,落实责任到人。
2.宣传发动(7月7日-7月15日)。各村(社区)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公开栏以及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新党章和有关党内选举的法规,正确理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目的、原则、方法、程序和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计划,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参与公推直选。
3.考察预审(7月10日-7月20日)。党工委成立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对现任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对照“双强”型村书记标准,逐村分析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及成员的情况,组织村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村(社区)退职干部等参加民主测评,经集体讨论后初步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对象,并将候选对象上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预审,凡预审通过者方可参加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
4.试点先行(7月15日-7月25日)。选举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再面上推开的方法进行。党工委研究确定在机关村(社区)先行开展党组织换届工作试点,积累经验,总结提升,在组织其他各村(社区)观摩学习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二)推荐考察阶段(7月28日-8月7日)
1.报名审查(7月28日-7月30日)。各村(社区)党组织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党员参加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报名,党工委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符合任职条件的人选。现职村(社区)党员干部符合条件的原则上都要报名。鼓励公务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民营企业家、返乡能人、农村致富能手、种养殖大户、农民经纪人、回乡大学生等积极报名。
2.民主推荐(7月31日-8月2日)。党工委将下派驻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各村(社区)党组织在指导组的指导下召开由全体党员和每个村(居)民小组选派1名村(居)民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议,根据党工委确定的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职数,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全额定向推荐。党工委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和班子结构要求等,差额确定并公布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考察公示(8月3日-8月9日)。党工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不少于应选名额的20%差额,讨论确定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一般应比应选人数多1名,形不成差额的也可等额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在区、村两级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党工委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预备人选由党工委讨论批复为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村(社区)党组织可以有组织地安排正式候选人与党员、党代表和群众代表见面,进行竞职陈述,作出履职承诺,回答有关问题,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三)党内选举阶段(8月10日-8月15日)
1.选举方式: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原则上均采取由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由村(社区)全体党员先直接差额选举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再直接差额选举党组织委员的方式,也可采取由村(社区)全体党员先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再直接差额选举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方式。
2.注意事项:①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场、票箱、印制选票、确定不能参加党员大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名单等。②确保参会率。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根据日程安排,下发会议通知,明确告知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对外出党员必须通知到位。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有效。③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党工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四)批复总结阶段(8月16日-8月20日)
1.审定批复。各村(社区)将选出的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报党工委批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将选出的党组织委员报党工委备案。党工委统一下发村(社区)党组织成员的任职批复。
2.制定规划。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产生后,要迅速进行工作分工,并围绕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制定任期工作目标和规划,报党工委备案。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向全体党员和村(居)民作出任期三年的公开承诺,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按照地域或产业、行业类别设置下属党支部,并科学设置党小组,一般3个左右村民小组设一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10-15名党员,每个村建一支党员志愿队每个村民小组设1个党员中心户,形成“村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位一体”的组织网络架构。
3.培训教育。党工委将举办培训班,加强对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其履职能力。
4.材料归档。8月20日前,各村(社区)党组织将换届选举工作的材料、表格等资料,分类立卷、归档,填写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历表上报党工委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有序推进。本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为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由党工委书记石兵担任组长,副组长为孙得利、储开平(常务)、沈彬、陈晓华、纪卫国、刘志伟,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志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戴春祥、洪林(常务)、刘志斌、宋晓晴、季美华、季陈中、丁飞、叶雯、张婧、沈燕,工作人员为徐亮、左明及党政办、督查办、社会事业局相关人员。同时由全体党政班子成员组成驻村工作指导组,实行分片分村联系包干,具体指导各村(社区)的选举工作。
2.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分工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的党政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严密程序,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确保按要求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妥善予以解决,以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充分利用党员电教设备、宣传资料、标语、板报、横幅等多种载体,切实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引导,尤其是对“公推直选”目的、意义、程序和要求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严明纪律,确保质量。纪工委将严肃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选风选纪,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的监督。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于违反《党章》、条例和选举办法,搞非组织活动的人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对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