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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组织: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主政治的推进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党员发展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在认真执行《市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制度等七项制度(试行)》的基础上,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街道党员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审报制
(一)各党组织每年年初向街道党工委上报当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二)发展党员计划要符合发展党员规划的总体要求,每年新发展党员人数一般控制在所在党组织党员总人数的2%以内,原则上新发展的生产、工作一线党员比例不低于60%,35岁以下的青年党员比例不低于7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比例不低于80%,妇女党员比例不低于35%
(三)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应包括下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计划发展时间、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等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四)各党组织上报的发展党员年度计划须经党组织盖章,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上报。街道党工委对上报的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将进行审查,比例严重失调、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的单位,要对计划重新修订、调整
(五)发展党员年度计划上报并通过后,各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应当在本年度内吸收入党,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发展的,必须提前说明原因,未列入当年度发展计划的不能发展,坚决杜绝突击发展、无计划发展
二、异地政审制
(一)非户籍人员要求在本街道所属支部发展入党的,要在该单位稳定工作、居住2年以上(以社保纪录、正式劳务合同或有关经营证明为准),才能考虑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必须到原籍所在地对其进行函调政审。函调政审由所在党组织负责实施。函调中除了解政审对象在原籍的现实表现情况、政治历史及政治表现情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外,还要征求原籍地党组织(所在乡镇、街道级党委)对其发展为党员的意见建议。一般情况下,要尊重原籍地党组织的意见。函调政审的有关材料须存入本人党员档案(详见附件2)。
三、意见征求制
(一)原籍地和工作单位都在本市的人员,发展党员实行双向征求意见制。
(二)“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时,必须征求发展对象居住地所在党组织集体商量的意见,政审意见必须包括被政审人的家庭主要成员,在原籍的现实表现情况、政治历史及政治表现情况,签署发展党员的建议意见后转回对方党组织,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详见附件2)。
(三)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时,发展对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应征求所在单位的意见,主要是了解被政审人在工作单位的工作表现、政治表现等情况,签署发展党员的建议意见后转回对方党组织,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详见附件3)。
四、业主入党审查制
(一)审查对象。业主入党审查的对象是指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公司制企业个人控股股东和其他类型企业的主要个人出资人。社会中介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主要出资人入党,可参照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的规定办理。
(二)审查内容。做好私营企业主的党员发展工作,要坚持党员标准,注意考察私营企业主的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并把握好以下方面的要求:财产来源合法,用之得当,模范守法经营,自觉依法纳税;关心爱护员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诚实守信,有良好品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公认;积极支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三)审查程序。一是所在党组织调查。在党支部确定私营企业主为发展对象后,在党工委审批之前,由基层党组织负责做好具体调查工作。二是报组织部审查。经调查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后,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之前,由街道党工委负责将发展对象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按正常程序发展。
五、特殊人员入党审查制
(一)这里的特殊人员指的是:开除党籍、退党、自行脱党或党内除名后要求重新入党的;曾触犯刑律或受治安处罚的人要求入党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申请入党的。
(二)因触犯刑律或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以及退党、自行脱党、劝退出党或被党内除名的人要求重新入党,党组织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这些人经过党组织长期考察(其中开除党籍必须5年以上),如果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经严格审查,可以吸收他们重新入党。但在所在党支部吸收之前,必须报经市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
(三)曾有过恶性犯罪的要求入党的,不得接收入党。被清除出党的人,不能再重新入党。
(四)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申请入党,要严格掌握,在短时间内不能发展入党。经过较长时间(一般应为5年以上)的教育和考察,对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有了正确认识,并采取切实的措施,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入党。
以上五项制度要与《市发展党员工作七项制度》相结合,以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希各党组织在履行党员发展规定手续的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