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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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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意见

为巩固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基层党员管理,严肃组织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规范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不断改进和完善全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不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党组织工作能力,确保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为全面完成“三年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任务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工作决议,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科室、本分局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性锻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群众对党以及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畅通渠道。加强维护稳定工作,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鼓励和支持党员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带领并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腐败现象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主要内容

1、加强学习,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作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方式和载体,积极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不断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机关和分局各党支部要确立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个人自学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通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引导党员干部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机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组部有关规定,各基层分局及机关均具备单独成立基层党组织的条件,基层分局可以实行党政一肩挑工作制度,分局长可以同时担任党支部书记和分局长。凡是没有当地党委正式下文成立的党支部,一律在7月底前完善到位。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均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于7月底前选举报批完毕。

3、加强党员管理,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分局调往机关、机关调往分局或者是此分局调往彼分局的党员均要在工作调动后十日内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新任职单位党支部(有关手续由党员本人自行办理),凡未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的党员,超过组织部门规定的时限又未正常缴纳党费的,一律按自动退党处理;凡本系统在职人员,其组织关系均应放在本人工作的分局或机关党支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迁往原街道、社区和村组,避免党员因此而影响正常的组织生活;机关退休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机关党总支,分局退休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其居住地分局党支部,也可根据其本人意愿将组织关系迁至其居住地的街道或村组。对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或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纠正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重视在基层第一线、青年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把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同志及时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

5、健全党员基本信息库。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党员信息库,动态掌握好党员的基本情况和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确保每月更新一次信息。要确保每个党员始终置身于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之中,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6、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根据中组部有关规定,全系统党费收缴标准如下:(1)每月以工资总额(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等;(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7、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丰富党内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制度,定期开展党员评议活动。在定期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及党员评议活动中,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文件,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一方面,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现有党建制度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但要制度上墙,更要让制度落实;另一方面,各基层党组织要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工作机制,使之更见实效,更能够把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党建工作在各项工作中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四、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应加大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宣传阵地建设,抓好舆论引导工作,展示成就,塑造形象。要充分运用黑板报、党务公开栏等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辖区党员群众积极投身到党建工作中来。

2、开展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评选活动。每年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开展表彰先进活动,鼓励先进、典型引导,每年评选一定名额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把创先争优评选结果作为基层党务干部工作实绩评定、考核、选拔任用和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年终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