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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章要求,始终立足于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致力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改革创新、抓重破难、务实增效,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要在总结实践经验、把握时代要求的基础上,始终坚持围绕大局、紧贴中心,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打造“服务党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民主民生理念、体现群众满意标准,打造“惠民党建”;坚持遵循规律、完善制度,更加注重科学理论指导、科学制度保障和科学方法推进,打造“科学党建”;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不断加强干部能力建设、保持和发展党员先进性,打造“活力党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实际、实践、实干、实效要求,打造“责任党建”,努力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2、工作目标(2009年—2012年)
——思想政治水平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人心,科学发展、创业创新氛围更加浓厚。三分之二以上县局级领导班子成为“两创好班子”;培育树立100个学习型领导班子、1000个学习型党组织、10000名学习型党员典型。
——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党代表任期制全面推行,60%左右的乡镇建立党代会年会制,有条件的县区建立党代会常任制。基层党内民主实现形式更加丰富,阳光党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党员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干部人才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完成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10000人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明显优化,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明显增强。引进各类人才40000名以上,其中海外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100个以上。
——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全面推行,基层组织设置更加优化、覆盖更加广泛、运转更加有效。基层带头人队伍不断壮大,党员干部“双带双创”作用充分发挥。80%以上乡镇党委和60%以上村党组织达到“五好”标准,基本形成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
——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作风切实转变,联系服务群众的制度有效落实。机关效能建设深入推进,执行力明显增强。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扎实推进,民生持续改善,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推进。基本建立具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6+1”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取得新成效,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健全。重点领域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明显改进。
二、按照建设学习型政党要求,着力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指导发展实践
3、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党校为主阵地,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巩固运用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科学发展观在的生动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的研究,持续深化“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大实践活动,进一步凝聚加快科学发展的共识。加强理论宣讲队伍建设,发挥大众媒体、大讲堂等阵地作用,开展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理论普及和宣传教育,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4、全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以理想信念、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和世情国情党情教育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全社会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当代精神,深入开展“六个为什么”宣传教育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开展“感动”、“文明五心”等活动,拓宽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途径。
5、开展学习型党组织争创活动。大力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制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时间不少于12天。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认真组织县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读经典、用经典等活动,带头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社会等各方面知识。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完善述学考学办法,探索建立后备干部学分制,并将学习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大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制定创建规划,创新学习载体,推动基层党校教学点向企业、社区、行政村延伸,以学习型党组织示范带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社区建设,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大力培育学习型党员,建好用好周六学习日、星期一夜校、干部学习网、远程教育等平台,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开展党员读书周活动,每年安排一周左右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在读书学习中增进理论修养、加强党性锻炼、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
6、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和改进重大主题、重大典型报道,唱响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主旋律。加强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建设、应用与管理,抓好新闻发言人和网络宣传队伍建设,健全网络监管机制,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热点的舆论引导能力。坚持以文化人,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激励全市人民始终保持创业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突出重点群体和重点领域,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促进和谐。
三、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趋向,着力扩大党内民主,调动激发党员干部的创造活力
7、改进地方党委领导方式。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健全“一个核心、三个党组、几个口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民主、依法执政水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视发挥人大、政协党组的作用,健全落实人大、政协工作的各项制度;支持各派、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促进政党、民族、宗教、阶层、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加强党管武装工作。
8、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根据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实际,进一步理顺各级党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有序推进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和县(区)党代会常任制。建立健全党代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列席重要会议、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制度,做好代表联络、提案处理和回复、重要情况通报等工作,保障代表充分行使权利、有效发挥作用。
9、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善党代会代表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探索开展县、乡两级党代会代表直选试点。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探索实行组织提名、党代表联合提名和党员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提名方式,开展党代会代表联合提名推荐县(区)委委员候选人试点。继续坚持和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两轮公推、差额直选”等选举制度,扩大无候选人直选范围;深化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大力查处各种干扰、操纵、破坏选举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保持选任制领导干部在届内的相对稳定。
10、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地方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干部任用票决制,坚持常委会定期分析经济和社会稳定形势制度,健全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的沟通协调制度,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加强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工作,在市、县(区)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中全面实施重大事项决策“三项目录”制度。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决策绩效评估、失误纠错改正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民主与集中有机统一、领导集体与个人分工负责有机结合,抓好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11、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尊重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深化拓展“阳光党务”行动,健全党内情况通报、信息、听证咨询、民主评议等制度,完善党员申诉、检举等维权机制,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表达意见建议、开展民主监督的渠道。注重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的作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积极推行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党员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推广村级事务民主决策“七步法”、“四议两公开”和“三重两轮票决制”,不断丰富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
四、抓住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关键,着力加强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1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完善干部德的考察评价标准。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健全完善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切实把优秀干部资源配置到改革发展稳定一线和重要关键岗位,大力选拔在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各项工作中具有突出实绩的干部。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落实《市管县局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工作试行办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积极推行提名、推荐、考察、酝酿、表决“五差额”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分类有限公选与任职资格考试;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继续推进市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竞岗交流。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干部选任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县(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离任检查等制度,坚决防止和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认真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完善县区综合考核,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1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能力建设。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优化班子配备,形成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健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创业创新好班子”争创活动。贯彻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战略思想,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培养,对45周岁以下、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县局级领导干部,要分期分批安排下基层挂职锻炼,着力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推动转型升级、服务改善民生、应对突发事件、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能力。深入实施培训工程,抓好新一轮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
14、加强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坚持重在培养、同样使用,优进绌退、动态管理,注重结构优化和梯次配备,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年轻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采取定期双向挂职等手段,组织引导年轻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和关键岗位,通过参与中心工作、助推重大项目、处理突发事件等形式,磨炼意志、锤炼作风、增长才干。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党外干部。注重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
15、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宏观管理,深化分类管理改革。健全“三预警”机制,落实谈心谈话、述职述廉、函询诫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一记两评三访谈”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经常性监督。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完善干部问责制度,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干部。重视做好老干部工作,切实提高老干部服务管理水平。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着力统筹资源开发,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
16、创新党管人才体制机制。编制实施《市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激励的政策体系,加大对优秀突出贡献人才的奖励力度,激发人才创业创新创造活力。积极打造南太湖人才发展改革“实验区”,加快规划建设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二期,推进科技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等平台建设。重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鼓励企业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
17、大力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着眼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节能、新材料、文化创意和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以“南太湖精英计划”为龙头,配套实施“南太湖特聘专家计划”、“南太湖紧缺急需人才引进计划”,建立驻海外人才工作联络站,完善引才网络,创新引才模式,大力引进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的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
18、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大力实施“百千万”引育计划,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培养100名以上高层次企业家。适应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需求,深化市校人才合作,深入实施新农村人才振兴计划,组织开展“一人一训一技一证一岗”培训,加强新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大学生村官”的培养、管理和使用。适应和谐社会建设需求,完善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范化建设。
六、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着力打造“五型”组织,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19、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积极开展区域化党建工作,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专业市场、农村新社区、商务楼宇、居民楼院、流动党员集聚区等建立党组织,建成100个区域型、产业型、流动型基层党组织示范点。继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重点从规模以上企业向规模以下企业延伸,加大在中介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协会、学会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统筹抓好国有企业、街道社区、机关、学校和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探索采取设立党建工作联络站、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等方式,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20、促进基层组织作用发挥。深入实施“三级联创”和“创业创新先锋工程”,按照“五好”标准,全力打造领头型、育才型、实力型、创业型、活力型基层党组织。结合各行业各领域特点,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六百工作制”等工作机制,探索基层组织作用发挥的路径和载体。深化“双带双创”活动,完善创业服务网络和相关政策措施,推行基层党员干部创业承诺制和绩效公示制,建成100个示范党员综合服务中心,培育1000个农村党员创业示范中心户,每年帮扶5000户左右党员群众创业。
21、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加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建设,着力选优配强党委书记队伍,注重选派市级机关部门领导干部担任中心镇主要领导,注重从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中选拔县区或市级机关部门领导干部。全面实施“领头雁”工程,大力选拔“一好双强”的优秀党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探索跨村任职等方式,拓宽选拔渠道。注重从致富能人、退伍军人、优秀进城务工人员中选拔村(社区)干部,重视加强村(社区)主职后备干部、党小组长和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建立村“两委”主职干部“双述双评”制度,实行不合格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和不合格村委会主任辞职承诺制。建立基层干部分级培训体系和实践培训基地,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7天。健全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加大在生产一线、高知识群体、大学生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的力度。落实基层党员教育培训规划,依托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党员轮训,探索分类式、差异化教育管理模式。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等活动,健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制度,促进党员作用发挥。普遍建立党员关爱资金,深化“双千万结对帮扶”工程。
22、整合优化城乡基层党建资源。深入开展机关、企业、社区党组织同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活动,健全城乡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广泛开展基层组织区域共建活动,深化党带群团、一体共建活动,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行在流动党员集聚区实行“双联系、双登记”制度,加强对进城务工党员的双重管理,健全城乡一体的流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
23、健全基层组织运行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重点加强对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员干部现代远程网络一体化建设、集体经济薄弱村组织正常运转等的经费保障。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采取“领导干部+机关部门+优势企业+薄弱村”模式,对集体经济薄弱村实行组团式结对帮扶。认真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政策措施,全面解决村主职干部的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中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七、着眼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弘扬优良党风,团结凝聚党心民心
24、密切联系服务基层群众。完善领导干部蹲点调研、领衔破难、接访下访、网上交流和“六联”制度,县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每年领办1个以上破难项目、开展1次蹲点调研,到联系点、联系对象调研不少于2次,下基层时间不少于2个月。深化“双服务”和“双百双千”大实践专项活动,坚持选派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制度,完善干部下基层的长效机制。加大对涉企检查、收费、处罚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扩大推行基层办事全程制,推进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深入实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等活动,健全民意调查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提高群众满意率。
25、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落实精文简会各项规定,大力整治文风会风,改进领导干部活动报道形式,减少领导应酬,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落实、促发展上来。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接待、公务消费、公务用车等行为,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深入开展“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专项活动,推进效能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26、加强党性修养锻炼。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争做良好作风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引领者。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领导干部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的水平。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切实加强定期专项检查和整顿治理,深入开展治庸治懒行动,着力整治少数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解决办事拖拉、态度粗暴、徇私舞弊、纪律散漫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把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八、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深化反腐倡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7、加快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有效预防腐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量化考核办法,积极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巡察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修改完善和制定出台一批反腐倡廉制度,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提高反腐倡廉的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28、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教育规划,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扎实推进“6+1”廉政文化建设,创建一批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和教育基地。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改进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和报告内容,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
29、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深入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廉政监督专项工作,加大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审批和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力度,坚决遏制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健全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加强对检举人、控告人、证人的保护和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30、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十项配套制度,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情况纳入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探索推进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询问质询、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等工作。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对人、财、物等关键部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开展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彻底清理“小金库”。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九、落实党要管党责任,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党建工作实际成效
31、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坚持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完善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报告党建工作和县(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推动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善于通过抓党建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分解、项目推进机制和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2、加强党建工作调查研究。立足实际,加强“五个党建”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丰富内涵、完善举措。抓好年度党建工作重点课题调研,认真研究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组工文化、廉政文化、宣传文化、统战文化、机关文化研究,打造党建工作特色文化。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注重把握规律、培育典型、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33、大力建设高素质党务工作者队伍。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标准,大力选拔优秀人才从事党务工作。加强乡镇(街道)党委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探索社会化选聘和职业化管理,拓宽基层党务工作者的选拔渠道。关心关爱党务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务干部,加强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待遇保障,有序推进党务干部与其他部门干部的轮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