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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干部培训发展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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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干部培训发展意见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重视和加强党外干部工作,是新时期发挥党的统一战线优势,调动党外干部的积极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的需要。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党外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参加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其工作部门及各群团组织,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国人民政权的一个鲜明特色。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外人士仍然是巩固人民政权必须依靠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有利于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把社会各方面的优秀人才积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做好新时期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党的章程中明确规定:“党员干部要善于同非党干部合作共事,尊重他们,虚心学习他们的长处。党的各级组织要善于发现和推荐有真才实学的非党干部担任领导工作,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上级有关党外干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对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作为自己的本职任务和光荣使命,自觉地抓好抓实,并把这项工作主动融入日常工作的安排之中,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调动党内和党外全体干部的积极性,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中心任务服好务,推动望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工作重点,做好选配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工作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今后一段时期,我县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目标和要求是:

1.做好党外干部在县人大、政协组织中的安排工作。县人大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要配备2名以上党外专职领导干部;县政协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也要配备2名以上党外专职领导干部,确保党外干部在人大、政协组织中应有的数量。

2.做好党外干部在县政府、司法机关中的安排工作。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配备,按照湘办发〔〕6号文件中明确的19个重点部门进行。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我县应该在审计、监察、司法、农业、环保、人口计生、劳动保障、民政、国土、工业经济、招商、畜牧水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统计等部门的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领导干部,每个单位配备党外干部不少于1名,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可以担任正职。要抓好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中党外领导干部的配备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配备到位,两院中层科室队所岗位要各配备2名以上党外干部。要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实现全县科局级单位正职领导岗位上配备5名以上党外干部。

3.做好党外干部在乡镇政府班子中的安排工作。要认真落实党外干部工作规划,认真做好党外干部在乡镇政府班子中的配备工作,逐步做到每个乡镇都有1名以上的党外政府班子成员的配备要求,条件成熟的可以提拔担任乡镇长正职。

4.做好党外干部在群团组织中的安排工作。要抓好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争取在县属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等单位中党外领导干部的配备数量逐年增加。

三、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

(一)健全机制,进一步规范党外干部工作

1.健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干部队伍优化工程”的总体要求和党外领导干部配备的目标任务,在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共同制定规划、共同物色选拔、共同培养教育、共同考察人选、共同讨论研究、共同督促检查”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制度、部门协作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健全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联动的党外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促进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实行党外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围,定期检查指导,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同时,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作为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3.建立党外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党外干部的管理考核,畅通党外领导干部的“入口”和“出口”,拓宽监督渠道,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确保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夯实基础,切实抓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1.要抓好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的建设。按照“一职两备”的原则建立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的建设由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共同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名单由统战部门经过考察、遴选后提出,经与组织部门共同酝酿后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并在统战部门备案。要按照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精心挑选,及时补充和调整党外后备干部,保证党外后备干部人数占同级后备干部总人数的15%以上。

2.要建立党外后备干部梯队。遵循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从源头抓起,为党外干部的成长进步搭建台阶。各单位党组织要大胆选拔年轻的优秀党外干部到中层负责岗位。县直单位内设科室长岗位比较多的单位,至少要安排1名党外干部担任中层科室长;乡镇政府机关要配备2名以上党外中层负责干部。

3.要做好优秀年轻党外干部的调查工作。党外干部的调查和考察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常规性工作,是抓好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的关键环节。这项工作每两年要开展一次,由统战部门牵头负责,组织、人事部门共同参加,全县各级党组织协作配合,摸底调查对象包括党外干部和党外高、中级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才。

(三)强化教育,不断提高党外干部工作的综合素质

1.强化党外干部的理论培训。要办好党外干部培训班,党外干部培训班是培训党外干部的主渠道,每年要举办一期。根据党外干部的特点,合理设置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党外干部的理论培训,有计划、分批次地安排党外干部到上级党校和社会主义学院进行培训,重点安排没有接受过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系统培训的35岁以下党外干部参加。组织、人事部门和全县各单位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时,选调干部参加各类主体班次的培训,必须安排一定数量的党外干部参加,并逐步增加党外干部的比例。

2.强化党外干部的实践锻炼。要关心党外干部的成长进步,多为党外干部提供发挥才干、干事创业的舞台。要安排基本素质好、表现突出、有发展前途的优秀党外干部到一些关键岗位、正职岗位实践锻炼,帮助他们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为担任上一级职务做好铺垫。要通过挂职锻炼、交流轮岗、分配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等多种形式,多给党外干部压担子、交任务,让党外干部深入经济工作一线,不断提高经济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大胆选用,及时把优秀党外干部安排到领导岗位

1.统筹安排,提供岗位。要设立专控职位,增强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计划性和前瞻性。针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外干部队伍的现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有计划、有侧重地给党外干部预留出专门的职数,这些职位一旦空缺,不能由其他干部挤占。

2.严格标准,大胆选拔。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用人观念,对党外干部既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又不求全责备。对优秀的党外干部,要敢于打破常规,破除论资排辈的思想,大胆选拔使用;对企业、事业单位的优秀党外干部,可以突破身份限制,直接提拔进行政部门任职;个别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干部,可以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破格提拔使用。届中调整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时,没有配备党外干部的班子要优先选配党外干部;一时没有适当人选的,要空出名额,积极物色人选;按规定需要配备党外干部的县直科局领导班子,职数已满但缺党外干部时,可以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充实党外干部,待班子自然减员或有合适的调整方案时再恢复到规定职数。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要筛选合适的岗位面向党外干部进行公开选拔考试;对于非党委工作部门的职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允许党外干部参与竞争,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党外干部。

3.拓宽视野,广纳群贤。要突破地域界限,面向全社会选拔党外人才。要突破行业界限,拓宽选拔范围,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拔党外干部;要支持党外干部跨行业、跨系统合理流动。要突破身份界限,积极探索从新的社会阶层中选拔优秀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的途径。

4.改革方法,注重创新。要创新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异地交流等选拔方式,探索聘任制、雇员制等途径选拔党外干部。组织部门在拟定党外干部任免交流方案时,要主动与统战部门沟通交流,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要对优秀党外干部进行政策倾斜。对于在乡镇和县直单位副职岗位上任满两届或者连续工作10年以上、成绩突出、并愿意继续留在党外为党工作的优秀干部,可以优先解决级别问题。每两年要开展一次优秀党外干部评选表彰活动,宣传推介党外干部中的典型代表人物。

(五)严格要求,加强对党外干部的监督管理

1.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干部交朋友制度。党员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要联系1名以上党外干部,经常交流谈心,既关心爱护,又严格要求,帮助其健康成长。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织要建立相关制度,认真掌握和分析党外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发现有不良倾向要及时提醒,批评帮助。要切实加强对党外干部的经常性、多层次的考核、监督,特别是对党外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要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措施,促进党外干部的健康履职。

2.坚持党外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述职制度。县委每年听取党外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汇报;党外后备干部每年要向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作出履职情况汇报。

3.落实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的政策规定。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的政策,对于强烈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及优秀青年,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的意见,有需要的,还要书面征求市委统战部的意见。

四、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党外干部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首先,一把手要亲自抓。各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处于班子的核心地位,对班子建设负有直接的、重大的责任。要以身作则,带动整个班子关心、支持这项工作。只有一把手真正做到思想重视,认真负责,抓好落实,才能保证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第二,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总揽全局;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抓好规则、方案、措施的制定和任务的落实。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逐级抓好落实。第三,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组织部门是党委主管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统战部门是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都有培育人才、发现人才、推荐人才的任务。两个部门要结合实际,适时制定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工作计划,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在工作中,既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又要互相支持,紧密配合,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第四,抓好目标的制订和工作的检查落实。全县科局以上单位都要按照县委提出的目标要求,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目标。各单位党组织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落实。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要采取得力措施,及时解决。要加强检查督促,保证工作目标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