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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党员补贴安排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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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党员补贴安排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审批发放程序;本意见实施日期;进行讲述。其中包括:我区的社区老党员、我区的社区生活困难党员、对老党员的补贴按照其入党时间分为两类、对生活困难党员的补贴,按照困难情况分为三类、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符合条件的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名单、汇总本社区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基本情况、按照审批对象和标准发放补贴、享受补贴的党员去世后,社区要及时上报到区组织人事办等,具体材料详见:

为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帮助社区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解决生活问题,根据市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补贴对象

1.**年10月前入党的正式组织关系在我区的社区老党员。

2.正式组织关系在我区的社区生活困难党员。

二、补贴标准

1.对老党员的补贴按照其入党时间分为两类:

第一类,党龄满40年的老党员,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第二类,**年10月前入党,党龄不满40年的老党员,每人每年补助400元。

2.对生活困难党员的补贴,按照困难情况分为三类:

第一类,担任过村(社区)“两委”干部(含生产大队、管理区)的生活困难党员,每人每月补助350元。

第二类,属低保对象的生活困难党员,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第三类,不属低保对象但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每人每月补助250元。

生活困难党员一般应是生活水平低于本区平均生活水平,综合考虑住房条件、家庭月收入、月支出、负债、子女入学就业、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是否已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

3.既是老党员又是生活困难党员的,只享受生活困难党员补贴。

三、审批发放程序

1.社区党组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符合条件的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名单,经过“两委”会议研究确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示。年初,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已收集了社区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名单,并填写了审批表,经区党工委审批后,确定了20**年的发放名单。

2.以后每年年底,各社区要汇总本社区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基本情况,于次年初将补贴名单上报区组织人事办公室。新晨

3.各社区按照审批对象和标准发放补贴。老党员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生活困难党员的补贴按月发放。

4.享受补贴的党员去世后,社区要及时上报到区组织人事办;享受补贴的党员脱贫,报组织人事办,经核实后,停止发放补贴。凡不履行党员义务,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不合格的,不得享受补贴。已经发放补贴的,停止发放。

四、本意见从20**年1月1日起试行。

附件:1、社区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享受补贴审批表

附件:2、社区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享受补贴名册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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