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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容整洁”的总体目标,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模式,立足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相结合,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突出重点,攻破难点。通过整治,进一步消除群众普遍关心的影响村容镇貌的“脏、乱、差”现象;进一步改观全镇环境面貌,实现经济发展与环保生态双赢,不断提升万市对外形象。
二、保洁范围及重点
全镇15个行政村、建城区主要街道,胥高线、万牧线沿路沿溪。
三、按“统一目标、统一管理、统一政策”的要求,做好全镇的保洁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全镇环境卫生状况根本改观,镇容村貌形象显著提升,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高,建立起覆盖全镇的环境保洁、镇容秩序长效管理机制。集镇无卫生死角,“牛皮癣”,镇容村貌整洁有序;卫生、文明村创建率达到90%,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100%,环境卫生设施自然村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保洁队伍覆盖率达到100%,三格式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到杭州市平均水平以上,做到农村无暴露垃圾、无露天粪缸、棚厕;庭院无乱堆乱放、乱晾乱挂;河道、溪沟无明显漂浮物、河岸无垃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城乡无违章搭建、乱设摊点,逐步减少电力、通讯线路等视觉污染,绿化水平明显提高,文明素质普遍增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全镇环境卫生管理体制。
1.建立健全全镇的保洁网络。建立镇“清洁城乡”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主要承担集镇所在地的环境卫生工作,并指导督查全镇的保洁工作,负责河道清洁,明确专人对河道两侧及河面进行保洁,各村要相应成立保洁小组,明确一名班子人员负责保洁工作,保洁人员(包括清扫员和清运员,是各村环境卫生日常作业的责任主体)以各村所在村民为主,每个行政村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数量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保洁员(人数控制在2至3人),由各村按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要求进行公开招录,纳入镇环境卫生管理统一管理,保洁员应统一着装,并配备专用工具。镇村镇建设办按照清扫、分类、收集、处置的要求,负责本地专业保洁作业人员的岗前业务技能培训。要建立对保洁员的日常管理制度,主要有:保洁员职责,保洁员工作规范,保洁员考核奖惩办法,垃圾箱(房)管理和垃圾清运办法,保洁员工作例会制度等。
2、按统筹使用的原则,合理安排清运车辆。建议相邻、较近的村按原渠道清运车辆,具体新民、平山、罗宅、白马、方里、杨家、何务村为一组,万市、槎源坞、田源、众缘、彭家、何家、白石、东叙村为一组,垃圾清运到镇垃圾焚烧处理。
3、落实经费保障
(1)、管理经费。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镇环境卫生经费,由镇财政在预算内安排。主要用于万市集镇保洁,各村环境卫生的保洁经费由市、镇、村三级统筹解决,达到“清洁城乡”规范村考核要求的村,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补助(其中市镇两级不少于20元/人)。各村资金应相应配套,并结合平时检查,确定各个村考核成绩,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按标准的100%补助,80—89分(含80分)按标准90%补助,80分(不含)以下的按标准的60%补助,今年从7月份算起,专款用于保洁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2)、保洁员报酬。保洁员报酬是保证队伍稳定的重要基础,各村可以结合实际核定保洁员工作量和报酬,尽量做到劳动付出与报酬收入相匹配。保洁员的报酬实行绩效挂钩,经镇村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拨保洁员的报酬补贴。保洁员报酬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并纳入各村年度保洁经费总额拨付。
(3)、各村要同时积极筹措社会资金,鼓励面向社会招标或承包,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清扫保洁费,对村民的收费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一事一议”确定,农户实行“门前三包”,对驻村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单位的收费标准由村委会与业主协商确定(万市集镇除外),专款用于村庄、集镇垃圾收集、清运和保洁。二是垃圾集中运输、处理费用分别由各村按原渠道负责。三是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治理、农村改厕、垃圾收集房、畜禽粪便污染整治工作等专项经费按市财政补助标准不变;
(二)强化规划工作,确保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布局有序
各村按照全镇村庄布局规划的要求,合理、规范地设置环卫设施,完成镇政府每年下达的改厕任务,有条件的村要建立生活污水处理池,
1.垃圾箱(房)。自然村按每25户建1座垃圾箱(房)的要求或根据村民“一事一议”的原则,设置垃圾箱(房)。垃圾箱(房)的设计要规范,有垃圾分类标识及容器,有盖(顶)、有门窗,选址要远离干道、河道和居民饮用水源区,并确定专人专管。
2.垃圾收集点。建制村建垃圾收集点或配备垃圾收运车辆,及时清运村庄垃圾箱(房)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产生二次污染。垃圾收集点建设要规范,选址要远离居民居住区、干道和水源区。
3.垃圾中转处理。承担着中转全镇部分村生活垃圾的任务,其设施和车辆镇要确定专人管理、专人操作、确保正常运转。对清运人员要建立健全操作、运行、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
(三)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推进农村环境卫生规范管理
1.保洁作业制度。按照《万市镇“清洁城乡”活动三年行动计划(**-**年)》要求,明确“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职责,坚持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自我保洁,公共部分村组保洁,建立农村垃圾处置保洁作业和清运制度。
2.考核奖惩、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经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按“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重奖。原则上,镇政府不定期组织人员明查暗访,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评比通报例会,考核情况作为评比奖惩的重要依据。各村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镇“清洁办”办要选派专人,坚持不断地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通报整改,并与经济补贴相挂钩。各村也要派人对区域内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4.分类处置制度。各村积极教育引导农村居民最大化地减少生活垃圾总量,凡是可以沤肥的农作物、秸杆等有机物一律不得进入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立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奖励制度,拓展农村垃圾可回收再生资源回收渠道,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处置有效途径。
5.情况通报制度。镇“清洁办”办针对明查暗访、检查评比、群众投诉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督办单;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村进行通报;对垃圾污染严重或有损区域形象的区域行政领导,将实行问责制。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开展村级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一件实事,镇政府已成立了“清洁城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将各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纳入“清洁城乡目标考核”中,各村要成立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这项工作。镇“清洁办”负责牵头全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各村农村环境卫生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
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村、单位部门要主动合作,形成合力,村镇建设办、农办要与“百千整治”、拆违活动结合起来,指导镇村基础设施建设,镇村道路、河道两侧的绿化指导;经济发展办工办和农办负责对镇(南新溪、南安溪)葛溪、阜源溪和槎源坞溪的河道两侧垃圾、河道漂浮物清理的督查,农村面污染治理工作以及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生态村建设的指导。
各村及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确保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要确保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即农村垃圾处置专业保洁员队伍100%配备到位;专业保洁人员的报酬100%落实到位;农村垃圾处置长效管理机构100%建立到位;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100%实施到位。
五、营造氛围,广泛参与
镇政府组织分别召开座谈会、协商会、现场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通过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向家长、街人行人分发宣传单,深化“清洁城乡,洁美家园”环境整治的行动,通过宣传和长期的保洁工作来逐步转变村民的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使广大村民更加自觉自愿地予以支持和参与。由镇团委、妇联、工会、学校牵头,积极发动机关、学校、各村、企事业单位分别成立志愿者服务队,示范志愿者行动,上街清洗“牛皮癣”,积极参与“清洁城乡”活动、“百千”整治和“文明村”创建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