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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协护税网络建设,强化税收征收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全区协护税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税收征管法》为指导,通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形成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综合治税的局面;以强化税源监管为核心,坚持协税护税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区、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的联动作用,构建协护税工作三级联网机制;以搜报涉税信息和个体税源委托征收为主要手段,加强税收监管,努力实现由税源向税收的全面转化,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确保全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工作重点
全区在协护税方面要出实招、求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巩固老税源、挖掘新税源上。
(一)企业协税抓服务,突出“稳”。
把抓好对规模企业的服务工作列为今年协护税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建立税源流动信息交换互通机制和联系挂钩服务机制,密切关注规模骨干企业生产发展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异地注册纳税企业的清况,对税收明显下降和有异常情况的企业,要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帮助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对有偷税漏税行为和异地注册行为的企业,要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查处工作,确保全区的规模税源稳定增长。
(二)项目协税抓梳理,突出“清”。
抓好建设工程项目的梳理清查工作是今年协护税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在税务、财政、建设等部门及各镇(街道、开发区)之间建立信息联网管理库,各地协护税办公室要组织力量认真进行清查梳理,做到“两清”、“两同步”,即:对辖区内开工项目清、纳税情况清,开工与登记同步、付款(销售)与纳税同步。
(三)个体协税抓代征,突出“挖”。
今年要在各镇(街道、开发区)全面推行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房屋租赁及其他零星税源的委托代征工作,并将其列入今年协护税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场地、人员的配备工作,确保在3月份底之前全区有2个单位试运行,5月份全面推开。今年争取通过基层的协护税力量,挖掘潜力税源,使全区委托代征税收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管理。
1、调整和完善区协护税领导小组。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由财政、税务、工商、公安、城管、建设等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组成的区协护税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区协护税工作的领导。
2、加强和充实各镇(街道、开发区)协护税办公室力量。各镇(街道、开发区)必须成立协护税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不得少于6人。协护税办公室工作由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负总责,财政(审计)局局长或财政所所长具体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协税护税办公室设立委托代征工作站,由财政(审计)局副局长或财政所副所长担任站长,国税、地税部门指派常驻专职干部,实行联合办公,开展协税护税工作。
3、充分发挥村(社区)协护税工作积极性。各村(社区)要配备协税人员,在区、镇两级协护税工作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做好税法宣传工作,提高纳税户素质,优化税收执法环境;要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对税收源头的监控工作,及时将辖区内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纳税异常、漏征漏管户等情况反映至各征收部门。
(二)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应收尽收。
1、健全协护税工作例会制度。区协护税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协护税工作情况,对全区协护税工作进行阶段总结,研究和布置下一阶段的协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协护税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协护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协护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镇(街道、开发区)协护税工作会议每月不少于二次,落实区协护税工作的要求,积极有效地开展协护税工作。
2、建立协护税信息反馈制度。各级协护税网络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将协护税过程中发现的涉税问题向税务等有关部门反映。税务等部门及时将有关问题进行归类、分析、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反馈至报送单位。
3、建立协护税工作联系挂钩制度。各级协护税工作要实行联系挂钩制度,根据协护税工作重点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将本单位的协护税对象特别是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要挂钩到人、责任到人。
(三)完善考核奖励,鼓励增收增财。
1、设立协护税工作专项资金。为支持各镇(街道、开发区)协护税工作,提高协护税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扩大税基、税源,区设立协护税工作专项资金,资金来源主要由全区委托代征税款构成一般预算收入超基数部分的20%形成。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协护税工作的考核奖励、工作经费补助、市委托代征奖励资金的配套等。
2、制订协护税百分考核办法。区协护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协护税工作开展情况,以年度为单位制定考核办法。年度考核结果将列入全区两文明考核中财政工作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作为协护税工作专项资金重要分配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