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市委建筑业规划工作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建筑业作为我市的支柱产业、富民产业和优势产业,对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发挥建筑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建筑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速度型向效益型、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合力铸造新时期“溧阳建筑”品牌,倾力打造江苏省“建筑强市”,努力实现全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做优。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基本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产业体系、行业管理体系和企业运行机制,建筑业施工总产值、建筑业增加值年递增15%以上,实现税收、利润年递增15%,进入江苏省“建筑强市”行列。
二、进一步做大建筑业
(一)主要目标:到2015年,培育1-2家特级资质企业,施工产值超30亿元企业2家,施工产值超20亿元企业8家。
(二)工作措施:改革企业管理模式,推动企业间兼并重组,鼓励企业向设计施工一体化、投资建设一体化、国内国际一体化、行业产业一体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相当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实施大市场战略,运用技术品牌拓市场、合作兼并拓市场、地区推介拓市场、资本运作拓市场等多种形式,努力建设优势明显、规模较大的市场领域。
(三)奖励办法:
1.对获得房建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对由外地建筑企业迁入我市进行注册的,年施工产值超3亿元的一级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施工产值超1亿元的二级以上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同时全方位为企业搞好服务工作,积极协助企业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对新注册的外地企业,第一年免缴安全监督管理费,第二、第三年减半收取安全监督管理费。
3.对施工产值首次突破20亿元的企业奖励5万元;对施工产值首次突破30亿元的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施工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的企业奖励50万元;年度外经营业额首次突破1000万美元的企业奖励人民币3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美元增加奖励人民币2万元。
三、进一步做强建筑业
(一)主要目标:到2015年,创鲁班奖(国优工程)2-3项,省级以上优质工程100项,创国家级工法8项,省级工法20项,建立省级技术中心2-3家。
(二)工作措施:坚持“经营建筑”理念,进一步提高资本运作效率,加快产业结构、承包方式转变;实施品牌兴业战略,不断增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开发能力。
(三)奖励办法:
1.企业获鲁班奖的,每项工程奖励50万元。企业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每项工程奖励40万元;企业获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的,每项工程奖励10万元。企业获省优质杯奖工程的,每项工程奖励5万元,省级文明工地每项工程奖励3万元。
2.对获得国家级工法的,每项奖励5万元,对获得国家二级工法的,每项奖励1万元。企业获得与工程建设相关、推动企业科技进步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10万元。
3.对获得省级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以上奖项,企业必须在足额交纳各项规费后年终兑现,奖励金由市住建委、市财政各承担50%。
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一)严格行业管理。制定建筑业发展专项规划,确立建筑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制定和完善规范业主行为、招标投标行为和质量安全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材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政策。
(二)广泛宣传推介。市住建委、市建筑业协会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我市建筑业品牌宣传专项资金,通过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特别是加强对溧阳建筑整体品牌和重点建筑企业的推介宣传,使溧阳建筑品牌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金字招牌。建筑业行业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在重点区域、重点城市积极举办溧阳建筑业推介会,搞好宣传服务,打响溧阳建筑业品牌。
(三)鼓励企业开拓外埠市场。市财政对由市住建委代征的建筑企业所得税超额部分予以奖励。以近3年平均代征上缴税额为基数每年递增8%作为核定本年度应缴代征所得税的指标,对超出指标的所得税款,由市财政按超收地方留存部分的60%返回给建筑业行业主管部门,由建筑业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奖励给贡献大的企业。
(四)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政府将建筑业人才培养列入人才扶持计划,在培训机构建立、设施设备配置及培训经费等方面给予资金扶持。积极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开展联合办学,重点开展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相关部门要加大建筑业高级人才资助力度,加大建造师报考、培训力度,要把从事建筑业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培训计划,统筹考虑专项培训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4000人次建筑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并享受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五)支持企业加大设备投入。鼓励建筑企业购买大型机械设备,逐步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智能化、机械化,并由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奖励办法。
(六)加强银企合作。各类商业银行应积极支持建筑业的发展,与建筑业企业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不断扩大银行授信额度和优化企业借贷方式;政府支持、鼓励并积极引导建筑企业构筑建筑业融资平台,切实抓好融资平台的日常运营和规范管理,通过信贷、担保、投资等手段,解决建筑企业融资难问题。
五、本意见由市住建委负责解释。
六、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关于印发〈溧阳市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