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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为全面推进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圆满完成市交续保工作任务,根据文件精神,现制定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工作专项考核意见:
一、工作任务
在1月25日前,各村必须完成续保任务的90%以上,在2月28日前必须完成任务的95%以上(各村续保人数见附表)。
二、工作步骤
1、组织动员阶段(元月6日至元月7日)。镇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组织动员,并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保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各村(居)要组织村干部、中心户长、村民代表召开会议,及时部署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宣传发动。
2、突击阶段(元月8日至元月25日)。各村(居)要坚持入户动员、挨家上门,抢抓年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黄金时间,组织开展续保工作,续缴保费人员,需带身份证或往年缴费凭证到信用社窗口缴费。各村每天将已缴费的人员从人社所下发的需续保人员名单中删除,以便及时掌握续保缴费进度。
3、扫尾阶段(元月25日至2月28日)。各村(居)需对照目标任务开展扫尾工作,确保在2月28日前续保率超过95%。
三、考核办法
突击阶段的考核纳入月度考核中,总分20分,在元月25日前续保率完成90%的,得2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此项扣完为止,每提前一天完成任务加0.5分,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续保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完成总的目标任务另设考核奖,以续保率完成95%为目标,按完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名,同天完成任务的按续保总人数排名。
四、奖励办法
根据考核结果,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此项工作由镇人社所负责考核,奖金由镇财政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各村(居)应据此制定本村任务分解及考核细则,并报镇人社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