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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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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

区各相关局办,各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201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建设新,迈向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也是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的巩固之年。为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开发区战略决策和中心工作,以信息化、规范化、长效化监管为主导,着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打假治劣工作力度,严密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促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居)活动,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水平和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努力把开发区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的食品药品安全“先行区、示范区、创新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使我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基本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构建起“网络健全、责任明晰、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诚信体系更加科学有效;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和健康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为构建“网络健全、责任明晰、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区相关部门、各街道、各村(居)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对食品药品监管人才的培养,保障执法装备、工作经费、办公设施等相关需求,逐步解决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

(二)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农村是食品药品安全的薄弱环节,也是监管工作的难点,因此,各街道、村(居)及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按照食品安全以分段监管,药品、保健品以品种监管的监管体制,立足本职,面向基层,重心下移,切实做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承担起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责任。一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落实街道、村(居)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明确责任内容。二要建立健全安全应急体系,落实应急管理责任,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恶劣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三要巩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保证到2013年底全区有30%的村(居)创建成药品安全示范村(居)。四要完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加强对街道、村(居)和相关部门监管信息员、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的管理,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完善考核体系。五要畅通信息报送通道,及时传递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六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家庭宴席服务管理,争取2013年底建成2-3个农家宴服务中心。

(三)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监管,巩固药品整治“五大战役”成果。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完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农产品种养、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畜禽屠宰等各环节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巩固对药品质量、风险药品、无证游医药贩、假冒伪劣药品、虚假宣传等市场进行整治的成果。

四、主要措施

(一)以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为核心,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和药品“二网一规范”建设

1.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由区管委会与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和村(居)签订2013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按照层级负责的原则和责任主体要求,对管辖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各工作组要将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2.全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加大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与考核,完善激励机制,提高群众监督网运行效能。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和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打假治劣活动,不断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实现监管触角延伸,消除监管漏洞,实行群防群治。

3.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流通网。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化农家店和“万村千乡”工程建设,大力推进连锁超市、标准化农家店向农村延伸。加大连锁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切实发挥配送中心的作用,加快标准化农家店改造进程。同时加大对标准化农家店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网络运行质量,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服务水平。

(二)以实施食品安全惠民工程为载体,提升食品安全社会满意度

1.继续加大对农村家庭宴席管理的力度。继续完善农村家庭宴席管理制度,提升农村家庭宴席管理水平。着重做好民间厨师的登记、体检和培训工作,加强农村家庭宴席申报和预防检查工作,着力提高民间厨师农村家庭宴席申报和农村家庭宴席预防性检查覆盖率。

2.继续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的“春蕾健康工程”。组织开展“学校星级食堂”评比、校园食品安全大检查、“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月活动,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建设和谐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三)以环节监管与联合整治相结合为抓手,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1.夯实根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春节、国庆、中秋等节日和国家、省、市、县政府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以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及消费领域为重点环节,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重点薄弱环节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查处力度,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杜绝屠宰、加工病死畜禽,防止病死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保护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积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积极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收购和屠宰病死猪,出售、运输、储存和加工病害猪肉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2.注重实效,抓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为了强化日常监管,各责任单位必须在生产、流通、销售等各环节履行好工作职责:

⑴由区主管农业负责人牵头负责,农村工作局具体负责。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引导和指导农产品种养大户按照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操作,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合理使用化肥、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兽药的行为,坚决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

⑵由区主管工业负责人牵头负责,经济发展局具体负责。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于获证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的力度,确保企业按标准和规范生产。配合县质监局,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违法使用添加剂的行为,取缔无证生产加工企业。

⑶由区主管现代服务业负责人牵头负责,现代服务业局具体负责。配合、协助工商部门加大对制假售假、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认真开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⑷由区主管卫生负责人牵头负责,社会事业局(卫生所)具体负责。严格实施卫生许可,继续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要加大对农村小吃店、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及学校食堂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

⑸由区主管生猪管理的负责人牵头,社会事业局(生猪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和肉品市场的监管,严格生猪检疫和肉品质量检验制度,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要加大对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净化肉品市场。

⑹由区主管工业、建筑管理、卫生等负责人牵头,经发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协同卫生所具体负责。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落实相关责任。一是要落实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认真做好食品的采购、运输、蕴藏、制作、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就餐安全卫生。二是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经发局要加强对工业企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和巡查工作;规划建设局要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并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纳入对施工企业评比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其规范化管理。三是要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社会事业局要督促卫生部门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藏及加工制售等操作行为,防止食品交叉污染;平时,要加强对其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实施控制和监管,对厨房设备设施和食堂加工制作的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测,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状况,认真查找和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7)由各街道办事处主任牵头负责,各村(居)负责人具体负责。各村(居)民委员会继续完善农村家庭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民间厨师每年接受一次卫生部门的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继续实行农家宴申报制度,就餐100人以下,村社区服务站上门检查指导;就餐100-300人,区卫生所上门检查指导;就餐300人以上,县卫生监督所上门检查指导。

3.防患未然,完善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理机制。在区食品药品安全领导组的领导下,完善各项具体规定和案件、事故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应对能力,要做到一旦发现事故,事故各方要能及时向所在村(居)报告,由卫生部门组织救援。各有关单位、街道及村(居)通力协作,积极配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对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特别是重大事故、突发事件进行依法调查处理。对未按规定执行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4.奖优罚劣,建立科学的食品药品安全奖惩制度。准确掌握本辖区内涉食、涉药单位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整理和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确保农产品、食品药品流通全程安全。

采取行政处罚、向社会公布信息、取消政策扶持等方式,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违规违法行为予以惩罚;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通过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金、政策扶持等方式,予以表彰和奖励。要鼓励社会各界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对举报投诉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对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予以曝光,同时要及时报道重质量、讲信誉的典型,大力宣传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社会各阶层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和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