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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西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增强我市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根据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深化安全生产“两化一体”监管工作三年大行动(以下简称三年大行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与工作重点
(一)突出安全生产“四项”达标工作。
1.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达标工作。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工矿商贸领域全面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从2012年开始,通过为期三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达标活动,实现全市1000家企事业单位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达标验收,建立健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的有效工作机制,扩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覆盖面,提升创建质量。
2.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达标工作。
重点在从业人员20至50人的企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达标活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达标率,2012年底前达到40%,2013年底前达到80%,2014年底前达到100%。
3.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达标工作。
坚持教育培训工作面向基层、贴近实际,三年实现全市从业人员20人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从业人员20人以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着力推进冲压作业安全达标工作。
2012年底前,西城街道、花街镇、江南街道、东城街道、经济开发区等5个重点镇(街、区)所有企业的在用冲压设备安全性能检测率和冲压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率分别达到100%。
2013年底前,芝英镇、古山镇、方岩镇、龙山镇、西溪镇等5个镇(街、区)所有企业的在用冲压设备安全性能检测率和冲压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率分别达到100%。
2014年底前,象珠镇、唐先镇、石柱镇、前仓镇、城西新区、舟山镇等6个镇(街、区)所有企业的在用冲压设备安全性能检测率和冲压设备安全隐患整改率分别达到100%。
(二)突出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隐患治理工作。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抓好道路交通、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矿山、建设施工、企业用电安全及电力设施保护、机械冲压作业、物流运输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通过三年整治,不断改善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
2.继续推进工矿商贸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年公布一批重点安全事故隐患挂牌单位,挂牌整改单位必须落实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加强部门对隐患整改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同时充分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三)突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以严密的组织方式、有力的打击措施、严格的监管手段、有效的执法监督,部门联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二、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提升监管水平。
1.完善镇(街、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着重加强镇(街、区)安监机构建设,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在2012年前,按编制配足42名安监人员,任务重的镇(街、区)应聘用协管员,配齐基本的监察装备及执法用车。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轮训制度,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在职学历教育和安全监管能力培训。鼓励在职安全监管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2.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综合监管、专项监管、行业监管的部门和镇(街、区)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管职责规定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运行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各方面工作。
3.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要健全镇、片、村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网格员的监管职责,发挥网格员在督促推进四项达标工作中的作用。对不认真履职的网格员,根据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诚信机制,提升安全信用水平
1.全面实施企业分类分级管理。按照《市安委会关于促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若干意见》精神,安监等各有关部门应参照《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等级评估基本内容》,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分类等级评估标准。在高危行业推行分类分级管理基础上,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等级评估工作。
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机制。不断探索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要建立《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办法》,对企业进行诚信等级评估,通过信息平台提供给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奖励或制约。
3.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向全社会公布,进行重点监管,严厉执法,引导企业信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和挂牌制度,加大行政处罚和媒体宣传的力度,推动企业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机制,提升事故防范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能
1.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一是完善健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与镇(街、区)上下联动机制。开展由有关部门班子成员带队的抱团服务活动,与镇(街、区)形成有检查、有落实、有督查的良好局面。二是安监部门要建立健全培训、检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联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镇(街、区),由镇(街、区)抓好企业整改工作的落实。三是建立行业协会与会员间联动指导企业安全规范化创建机制。大力引导培育各镇(街、区)建立电工协会分会,帮助中小企业做好用电规范化创建工作。
2.完善“六个一律”机制,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重点部门(行业),重大隐患整改单位,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规上企业及从业人员20人以上的规下企业,装备20台以上冲压设备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一律列入安全规范化建设。通过实行“六个一律”,不断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覆盖面。
3.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工程。要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企业基本安全状况信息平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平台、重点隐患整改平台及重大危险源监管平台,全面实现市、镇(街、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三级联网,有效提升监管自动化、信息化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保障水平。
1.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市财政三年内要投入千万元以上资金用于四项达标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通过四项达标的镇(街、区)给予工作经费补助或奖励。镇(街、区)要按人均最低5元的标准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各部门也要根据主管行业实际,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工作。
2.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投入。督促企业加快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设施和装备建设。高危行业企业必须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提高高危行业自动化操作水平。要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对企业安全设施投入的奖励参照中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深化安全生产“两化一体”监管工作三年大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镇(街、区)、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人员,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本次大行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这项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密切配合。本次三年大行动以规上企业、重点行业、高危行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上的企业为重点。相关部门与各镇(街、区)要密切配合,注重信息沟通与协调,确保大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创新方法,注重实效。要注重工作方法创新,严格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开展工作,注重与企业安全诚信管理机制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平安企业”创建等工作的有机结合,拓宽活动的载体,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大行动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大行动的工作进展、配套政策规定,挖掘典型经验,曝光违法违纪行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