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民主生活会精彩演讲范文

民主生活会精彩演讲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民主生活会精彩演讲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民主生活会精彩演讲

民主是人大工作的核心,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民主参与能力不断提高,如何进一步扩大民主、畅通民主参与,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临安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民主民生,在深化“阳光监督”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一、深化阳光监督的重要意义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布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关于中央决算报告、审计报告、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将监督情况向社会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了保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利益,按照人民的意志决定问题,宪法和法律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大常委会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行其权力。人大常委会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因此,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情况应向人民公开,以使人民能够了解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有利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力来自于人民,当然要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是否到位,监督的成效如何,都要接受人民的检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向社会公开,实际上是让人民群众来评议权力机关自身的工作。认真听取和采纳人民群众对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促进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提高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向社会公开,有利于增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实效。人大常委会不论开展哪种形式的监督工作,最终都要由被监督机关贯彻执行,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被监督机关执行的情况和整改的效果如果,不是由自己说了算,而是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对被监督机关的执行情况和整改效果发表意见,这就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与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大大加强了监督的力度,将更好地推进被监督机关改进工作。

二、实施阳光监督,促进民主民生的具体实践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临安市人大常委会主动践行“民主民生”战略,更加注重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利益保障,努力使人大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为促进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1.完善工作机制,拓宽民主渠道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实现和维护公民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我们注重发挥民意机关的职能作用,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入手,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

民意直达。我们于2008年出台实施了《关于开展民意直达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民意收集、意见处理、交办及督办等各环节工作的具体要求,较好地保障了闭会期间代表和群众的意愿诉求充分表达、及时反映、有效处理。民意直达制度运行以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召开代表座谈会23次,走访代表300余人次,结合实施代表小组民意征集和民意信息员制度,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654条,其中137条作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处理,517条供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参考,促成了一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公民旁听。在坚持和完善政情通报会等制度的同时,2010年初出台实施《公民旁听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试行办法》,一年来,共邀请全市不同层面的50位普通公民旁听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以及常委会会议,会后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到旁听公民的意见建议48条,及时反馈给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公民旁听制度的实行,既拓宽了公民知情问政的渠道,也有效增强了人大工作的透明度、亲和力。

公开公布。按照监督法和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临安实际,制定实施了《监督公开实施意见》。常委会年度工作选题以及开展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均事先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人大工作开展建立在听民声、纳民意、汇民智的基础之上;及时公布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的各项报告、审议意见、作出的决议决定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今年还将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双向互动。我们主动适应形势需要,注重运用现代传媒载体,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与广大群众更为便捷的双向交流的互动机制,利用视频直播、临安人大网市民信箱、网上信访、手机短信平台等现代通讯手段,及时与各界群众交流,把了解民意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本届人大以来,共有20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走进临安新闻网视频直播室,与网民在线互动交流民生热点、经济发展以及人大工作等话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2.把握民情脉搏,突出主攻方向

民生工作维系千家万户,领域宽泛、涉及面广。这几年来,我们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在深入体察民情民意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选准议题,全力监督推动。

致力于维护特殊群体利益。老弱病残群体、“新临安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话语权相对微弱,在人大这一平台上又缺乏自己的代表,常委会注意维护他们的权利与生计,督促政府保障和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一是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针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快的实际,先后开展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审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工作报告,就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力,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面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关注残疾人基本生活。在2007年检查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去年又专题审议了残疾人保障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加大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残疾人康复、帮扶、就业等政策。三是关注企业职工权益。建立健全人大与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开展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执法检查,就职业病防治进行专题调研,今年我们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纳入了监督议题。四是关注低收入家庭生活保障。在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视察物价监管等工作中,对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4050”人员等低收入人群就业再就业提出建议要求,督促政府办理落实。去年推动了3206名失业城镇居民实现就业再就业,5896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致力于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我们牢牢抓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关键,推动政府逐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注意把握好四条原则。一是立足城乡统筹。本届人大以来,先后对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28个议题实施监督,评议了教育局、卫生局工作,对教育重点工程、职业教育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听取汇报、组织视察,都注意督促政府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有效促成了新一轮全市教育布局调整,天目初级中学等一批教育重点工程投入使用,乡镇卫生院改造升级全覆盖,为逐步解决就医难、上好学难创设了前提。二是立足急需急盼。高度关注群众当前急切盼望解决的热点问题,针对就业难、停车行车难、购房难等问题日益突出,“民怨”相对集中,深入开展调研,适时听取汇报、组织视察,监督推动政府完善落实就业再就业相关政策,出台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的方案,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建设等工作。三是立足梯度推进。连续四年对食品安全、农村饮用水工程、山区林道建设等工作实施监督,每年都确定监督的目标、重点及具体任务,并就上一年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视察建议开展“回头看”,对尚未落实或未落实到位的,要求再次办理。通过持续跟踪问效,推动政府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群众吃得放心;逐年扩大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覆盖面,全市逾30万人喝上了安全、清洁的饮用水;落实财政扶持资金,每年推进200公里千里富民林道建设。四是立足公平正义。针对社会转型时期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化,我们更加注重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对社会保险“五费合征”、社会保障基金征缴等工作强调依法有序推进;先后听取两院“四农”案件审理执行、涉法信访、职务犯罪预防、刑事检察等工作汇报,持续关注“平安临安”创建、公安工作和“三打一整治”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公平感、幸福感。

致力于促进生态人居环境改善。我们围绕构建生态型宜居宜业城市,多管齐下,刚柔并济,积极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居环境改善。一是全力支持参与。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及复检工作中,主任会议成员带头参与指导,并引导广大代表全力支持参与。运用法制讲座等形式,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增强全民的环保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提升临安生态美誉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严格执法检查。先后对全市贯彻执行环保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检查,要求政府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深入贯彻“环境立市”战略,执行好生态功能区规划,加强环境监察,加大水污染等防治力度;并对“清洁临安”、农家乐生活污水处理、节能减排等工作,提出明确的建议要求,督促政府落实人员、经费,建立“清洁临安”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农家乐的规范管理,出台农家乐管理办法、经营户评定标准等政策举措,全市建成了36个农家乐特色村;加大对企业排污的监管治理,全市11个常规断面水质及4个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连年保持100%。三是深入调查研究。针对乡镇环保基础设施作用有待发挥的实际,组织专题调研,在广泛走访乡镇(街道)、部门及污水处理厂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建议政府加大截污纳管力度,探索建立管理运行机制,确保环保基础设施在建起来的同时,尽快良性有序地运转起来。

3.注重激励引导,发挥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直接生活、工作在人民群众之中,最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和所需。我们以“积极履职发挥作用,争当人民满意代表”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注重发挥代表在增进民生福祉中的重要作用。

引导倾情爱民。建立健全代表接待选民、代表进选区述职、结对帮扶等制度,增强代表的选民意识和群众观念,促进代表自觉主动地访民情、听民声、解民忧。仅去年一年全市人大代表走访选民就达7400余人次,目前市本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实现全覆盖,4名杭州市人大代表向主任会议进行述职;四年来,基层人大代表共向结对困难家庭送去帮扶资金300多万元。2009年,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15名企业家人大代表倡导118家企业发起并践行“不裁员、不欠薪”的倡议,为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表率,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倡导履职为民。我们注重丰富工作载体,确保代表在履职实践中更好地体现为民本色。一是实行履职登记。将代表走访选民、反映民意的情况记录在案,并把履职登记的情况作为评先争优的重要依据,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二是开展定向视察。去年,组织了三个代表小组定向视察市公安局、供电局、广播电视台工作,与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讲问题、提建议,把群众具体的意见要求反馈给部门。今后,我们还将更多地组织代表定向视察跟民生领域直接相关的政府组成部门。三是评议基层站所。2008年以来,组织代表对派驻乡镇(街道)的19家站所进行评议,代表们通过调研走访、审议发言、评议打分,既促进了基层站所更好地服务群众,也提高了自身的履职能力。

激励代言惠民。代表的议案、建议是反映民生问题最重要的渠道,为激励代表提出更多高质量的、更贴近民意的议案建议,我们坚持优秀议案、建议评比制度。落实代表议案、建议的过程,既是了解民生问题的过程,也是破解民生难题的过程。我们注重完善领办、承办、督办机制,年中、年末组织代表听取政府及承办部门办理情况的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建立健全代表建议督办合议、代表建议办理先进评比等制度。近年来,我市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率保持100%,解决率逐年提升,去年达到了58.6%,有力地推进了一批民生工程建设,改善了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当前深化阳光监督存在的问题

1、民主参与的渠道须进一步拓宽:一是机制滞后,监督弱化。群众监督主体职责、权限以及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等,缺乏缜密具体的规范,群众行使监督权时常遇到干扰,甚至受到为难、打击。二是监督运行渠道不畅。主要表现在群众监督的法规制度不健全、不配套,群众监督仍处于一种自发的低水平层次上。加上群众监督向专门机关的监督转化制约因素过多,渠道不畅,直接影响了群众监督的效果。三是形式单一,缺乏有效的载体和平台,且透明度不高。政务公开的内容大体上还停留在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上,但群众真正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不愿或不敢公开。

推动民生的力度须进一步加大:一是要加大联系群众的力度。做好群众工作,必须了解群众,要深入群众,只有了解到群众的喜怒哀乐,做群众工作才有针对性、说服力。二是要加大为民办实事的力度。做好群众工作,关键的是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群众中的各种思想问题,往往与实际问题联系在一起,不解决实际问题,思想问题也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三是要加大矛盾排查化解的力度。我们加强群众工作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调处化解好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四是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要加大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发达的现代传媒,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要加大会议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在新的形势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探索好的经验和方法,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

3、代表的主体作用须进一步发挥:一是群体素质参差不齐,不会监督。群众监督能否有效开展,监督主体的自身素质与能力至关重要。当前,许多群众由于对党的政策法规、行政机构设置、监督方法途径和民主监督知识了解不够,对如何行使民主权利、开展群众监督缺乏必要认识,因而有的还存在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二是民主意识不浓,不愿监督。由于民主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强,一些群众大多抱着事不关己或随大流的心态,有的甚至对监督后果产生消极预见,因而即便侵害到自身利益也不愿去监督。三是受传统的封建思想束缚,不敢监督。由于被监督的对象通常是各级组织、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致使群众基于惧怕心理,担心会招事惹非、引火烧身而不敢监督。四是无法监督。科技越来越发达,腐败的手段越来越高明,腐败行为越来越隐密,给群众监督增添了难度,导致群众无法监督。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公开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法制意识,提倡和鼓励群众依法监督。一方面要全面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增强民主意识,依法保护和规范群众监督,并通过法律手段创新群众监督的具体形式。另一方面,大力提倡和鼓励群众监督,逐步健全群众监督的激励机制和惩诫机制。对提出合理化监督意见产生明显效果,或举报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经查实后可予以适当奖励;对压制群众监督,打击报复监督举报人的应予以严肃查处,以此来保护和激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同时,应注重提高监督群体的整体素质,使其真正有能力发现和提出有价值、有可行性的监督意见,从而推动群众监督的规范、有效开展。

二强化监督意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一是思想问题。应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认识加强群众监督对践行“三个代表”、端正党风政风、促进廉政建设、凝聚民意民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努力从思想上解决重视不够的问题。二是认识问题。当前部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群众监督没有正确的认识,甚至认为实行群众监督是自戴枷锁、自找麻烦。应从学习、宣传、教育、思想提高等方面入手,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观点,深刻体会“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道理,严格把自己置身于群众监督之下。三是行动问题。要把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出重视和接受群众监督的诚意。要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矛盾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完善监督体制,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群众监督的规章制度,明确监督人的权利、义务及应负的法律责任,明确对监督人打击报复应追究的纪律和刑事责任等。建立举报人保护和赔偿制度。进一步落实和改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通过问卷调查、领导接见、走访回访、公众听政、聘任监督员等监督机制的完善,努力提高权力的透明度,减少权力的随意性,保证权力运行的规范性,由暗箱操作”变为“阳光行动”。同时要认真抓好群众监督的情况核实、结果反馈、成果运用三个环节,防止和克服干部工作中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的不正之风。要通过健全完善保障体系,不断建立“便利、安全、高效”的监督举报机制。在此基础上,还应尽快制定相关的人民监督法规,给人民群众以广泛的知情权、选举权、弹劾权、监督权和罢免权,从而使群众监督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