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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廉租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纪要
县长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第36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全县廉租住房建设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全县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国家、省、州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创新思维、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以城镇廉租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城镇廉租房分配入住303户,为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良好的民生效益、社会效益。但由于上级补助资金有限、县级财政拮据等因素,廉租房建设依然面临建设资金缺口大、配套设施不足、后期管理难等问题。会议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在建项目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是原则同意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住房并轨建设和管理。县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州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作的通知》精神,整合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资金,加快并轨后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实际的配套改革措施,全力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县住建部门要全面加快并轨后第五期廉租住房建设进度,要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切实保障工程质量,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要按照城市规划总体要求,完善小区建筑风貌和环境营造。
三是县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大项目建设资金争取、筹措力度,县财政在预算安排时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同时,县住建部门要加大对第一、二、三、四期已入住廉租住房小区的后期管理力度,强化廉租房小区“准入、退出”动态管理,同时探索推行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建设资金缺口。
参会人员:县人民政府蒲永峰、郑显彬、高茂才、窦武、姜春、徐敏、任义,县人武部鲁斌如,县政府办公室文明、补云峰,县目标督查办曹雪峰,县监察局江亮,县财政局赵卫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山恒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田野,县审计局袁军,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葛强,县自来水厂吴邦铨。
第二篇:高速公路建设会议纪要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主持召开雅康高速建设协调会,专题研究雅康高速公路建设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高协办、各标段项目部、涉及乡镇等单位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雅康高速公路段建设工作在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乡镇、部门及各参建单位的密切配合、辛勤努力及倾情付出下,圆满完成2014年度目标任务。对此,各有关单位不能自满傲骄,要再鼓干劲、再强措施、再求突破,全力支持配合雅康高速公路建设,为早日实现雅康高速公路竣工通车贡献力量。会议要求,一是各涉及乡镇要进一步统筹和整合乡镇工作力量,针对房屋拆迁、坟墓搬迁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攻坚,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二是各涉及乡镇、县级相关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等要科学统筹组织人员和施工力量,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目标,限定时间节点,强力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三是各涉及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群众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群众理解支持高速公路建设。同时,要结合全州“依法治州”“乡村治理”和全县“依法治县”活动开展,对阻工阻路、强包强揽等违法行进行严厉打击,营造良好建设环境。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关于征地拆迁方面问题。
(一)关于土地征收问题。一是由泸桥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于2015年1月20日前完成咱里三组2户征地补偿协议的签订和c16-1标段临时用地及沙湾隧洞出口处新征土地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同时,牵头协调县林业局及相关村组干部,妥善处置沙湾隧洞进口便道林地界限纠纷问题。二是由烹坝乡人民政府牵头负责,于2015年1月20日前启动小马厂便道建设土地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及完成油房村涉及土地实物指标调查工作。
(二)关于房屋拆迁和坟墓搬迁问题。一是本着“实事求是,合理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原则,原则同意将喇嘛寺村村民周凤全户房屋纳入房屋征拆迁范围红线进行处理。二是由烹坝乡人民政府负责于2015年1月30日前完成喇嘛寺红线范围内所有房屋和坟墓的搬迁清场工作。三是由泸桥镇人民政府负责于2015年1月20前完成五里沟组杜正刘户圈舍拆除工作,1月30日前完成其房屋拆迁和清场工作。
(三)关于团结村五里沟组贾瑞林等8户水电移民房屋拆迁问题。由第三移民工作组牵头负责,县高协办配合,明确政策标准,强化人员统筹,再次对所涉群众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并于2015年1月20日前完成贾瑞林、贾瑞琼房屋拆迁和清场工作,2015年2月17日前完成五里沟组所有水电移民户房屋清场工作。
(四)关于坟墓搬迁问题。按照“先易后难和优先满足施工需求”的原则,由泸桥镇人民政府负责于2015年2月17日前完成伞岗坪引桥、锚定建设范围内20座坟墓的搬迁工作。同时,泸桥镇、烹坝乡人民政府要充实力量、强化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坟墓搬迁工作,务于3月30日前全面完成所有坟墓搬迁,保障施工需求,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五)关于永临结合输电线路问题。为缓解建设矛盾,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由雅康公司牵头,参考康、泸两县钢塔建设或其他同类项目建设标准,尽快就杆管线拆迁、桩基制定单价等相关问题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呈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同时,泸桥镇、烹坝乡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辖区内征占用耕地、林地的协调工作。
(六)其他搬迁问题。一是由县高协办牵头,协调华电公司、c2标段项目部就华电公司实验室拆迁补偿问题进行协商。二是由县高协办牵头,协调c15标项目部和华电公司完成境内水电移民生产生活用水管道搬迁工作。同时,按照“随行就市、实事求是”的原则,参照现行水价,由c16标段项目部就施工区生活用水费用向华电公司进行补偿。
二、关于弃渣场选址问题
鉴于雅康高速公路建设存在弃渣方量大、工期建设紧、程序耗时长等原因,原则同意采取“分两步走”的原则处置弃渣问题。一是由雅康公司牵头,按照规定步骤,抓紧开展弃渣总体方案的审核、评估、论证等工作,待总体方案确定后,由县高协办组织国土、水务、林业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查确认后实施。二是针对目前条件比较成熟、无安全隐患及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弃渣选址点,可先行启动征地及建设工作。
三、其他方面问题
(一)关于民工工资问题。雅康高速公路代表处要加强对各标段项目部民工工资的清理核查工作,确保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兑付到位。
(二)关于环境保护问题。一是各标段项目部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置生产生活垃圾,营造良好建设环境。二是要加大对施工过程中的降尘处理,避免因施工建设而影响群众生产。
(三)关于施工安全问题。各标段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组织管理,严防施工生产用火和安全生产问题,做到科学有序文明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人员安全。
第三篇:农业生态发展会议纪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义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益禾农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融资贴息相关事宜。
会议认为,益禾公司经过两年多的发展,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发展绿色无公害循环经济,对于加快我县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型高端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会议要求,县发改、财政、农牧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省、州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助推县域经济良好发展。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为支持企业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原则同意由县财政对益禾公司的融资进行贴息,贴息时间为三年,第一年按90%进行贴息,第二年按70%进行贴息,第三年按50%进行贴息。涉及企业融资具体事宜,由益禾公司依法按照信贷程序与县境内金融机构自行磋商。
二、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益禾公司的技术指导、扶持力度,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三、益禾公司要按照“发展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百姓”的要求,以“规模化养殖、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为思路,以“共赢、共建、共享、共生开发资源”为方向,全面加快培育“种猪培育-基地建设-市场销售”的藏香猪产业链,全力打造循环经济示范点、现代农业发展亮点,带动周边群众增收致富。
第四篇:机械厂基础设施建设会议纪要
受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委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姜春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乐坝机械厂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事宜。
会议认为,该项目是完善该片区市政基础设施,提高防洪能力,改善环境条件的一项重要工程,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各部门和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认识,通力协作,全面加快工程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施工,给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关于该项目建设征地工作的问题。一是由泸桥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国土局、县市政管理局、县林业局配合,切实加快征地工作,在2015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该项目征地任务。同时参照新城养老保险标准,及时启动该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申请工作。二是该项目征地人员补助,2015年以前的按照50元/人/天标准兑现,2015年后的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县县级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补助费用在项目建设经费中列支。
二、关于该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问题。由住建局牵头,协调配合并敦促施工方,一是谊桥花园道路建设工程,2015年2月10日前完成路面铺设、路沿石安装和人行道平整工作,2015年4月20日前全面竣工;二是滨河路建设工程,2015年2月10日前,滨河路回填完成至排污主管敷设设计高度,2015年5月20日前全面竣工;三是防洪堤工程,项目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责任主体务必履职尽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完善做好相关资料,2015年2月18日前启动防洪堤工程审计验收准备工作,2015年4月30前全面竣工。
三、关于安乐坝机械厂西侧土地征收的问题。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放弃征收安乐坝机械厂西侧土地,根据工程建设和征地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由县住建局召集政府律师顾问团牵头拟定,2015年3月15日前形成甲乙双方认同的补充协议报政府研究审定,协议中需明确:经由开发合同甲乙双方协商,放弃安乐坝机械厂西侧1.3万平方米土地征收;对投资合同中涉及回购款项的第18条做相应调整和完善;明确谊桥花园道路和滨河路的回购期限及比例调整等事项。
四、关于该项目资金的问题。一是虑及谊桥花园道路工程和防洪堤工程已分别完成90%和95%,开发公司也需要在春节前兑现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等,同意2015年2月18日前支付投资方(鼎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款300万元,谊桥花园道路建设工程款150万元,同意鼎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已缴纳的民工工资保证金100万元用于民工工资兑现,鼎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做出不再以土地征收问题而对合同履约进行相应索赔的承诺。由住建局按照相关财政政策要求办理款项支付事宜,确保该项目不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现象,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二是为解决该项目资金问题,同意将花园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调整到安乐坝片区作为棚户区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县住建局继续做好争取安乐坝基础设施建设棚改补助资金的工作,水务局做好防洪堤项目争取工作,加快项目资金落实,统筹用于安乐坝基础设施建设。
五、关于该项目建设其他方面的问题。一是由县审计局按照《研究安乐坝片区改造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要求,做好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二是由县公安局对非法阻工阻路,无理取闹,甚至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三是考虑该项目验收、回购等工作的实际需要,聘请律师顾问介入后期工作,由住建局形成聘请致高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顾问团的报告报县政府,相关费用在项目建设经费中列支。
第五篇:监察局办案点建设会议纪要
政府副县长在田坝乡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专题研究新城州纪委监察局办案点建设有关事宜。州纪委副书记和县相关部门及田坝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新城建设相关情况的汇报,研究了州纪委监察局办案点建设面临的场地清理、施工用电(水)等问题。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和田坝乡要多措并举,加紧工作,确保州纪委监察局办案点建设顺利实施。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关于项目的协调配合问题
为全面加快州纪委监察局办案点建设进程,确保按期完工并投入使用,按照县委主要领导的指示,县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窦武同志牵头,县监察局江亮、县发改局刘伟宏、县国土资源局高德富、县住建局彭林、县环保局杜艳、县水务局任朝礼、县安监局任兴平、县扶贫移民局王欢、新城管委会彭勇、县消防大队何勇、县供电公司黄勇、田坝乡强秋明等为成员的州纪委监察局办案点建设协调工作组,确保办案点建设顺利推进。发改、环保、国土、住建、水务、安监、消防等项目要件办理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规范、高效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工作,相关部门、乡镇、村组要全程关注,参与项目建设,积极主动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关于三通一平等相关问题
由新城管委会确定建设用地范围,并负责施工便道相关协调工作;县扶贫移民局负责协调建设范围内中铁十五局水管迁建和为州纪委监察局办案点提供生产生活用水工作,相关迁建方案和费用专门向管委会报告;项目承建单位要尽快明确施工用电负荷需求,原则上采取在水电移民安置点变压器下电的方式解决。项目施工用电问题由县扶贫移民局负责协调落实;田坝乡负责确定建设范围内权属为乡、村(组)农户的水渠、电力线路等迁建方案和预算,报管委会审定后实施;省江安县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确定场地清表方案和预算,由田坝乡负责组织实施,但必须确保地勘、施工按期进场作业。
第六篇:高速公路建设会议纪要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雅康高速公路永临结合输电线路迁改及建设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县高协办、泸桥镇政府、烹坝乡政府、雅康公司代表处、电力建设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对雅康高速公路永临结合输电线路迁改及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关于塔基补偿标准问题。一是原则同意主塔基向四边外延2米,所涉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严格按照雅康高速公路征地标准执行(耕地:40750元/亩,退耕地、林地、自留山:20375元/亩)。二是塔基建设临时用地按照每塔300?进行结算,临时占用耕地按照2250元/亩标准进行补偿,占用退耕地、林地、自留山等按照1125元/亩标准进行补偿。三是耕地青苗费按照1400元/亩标准进行补偿,退耕地、林地、自留山按照地面作物10000元/亩标准进行补偿,不计任何经济林木。
二、关于政策未覆盖的问题。由县高协办牵头,雅康公司代表处、电力建设公司(以下简称施工单位)、泸桥镇政府、烹坝乡政府配合,到现场对施工借道穿越所涉及的土地进行实地查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只对涉及农户的自留山、退耕还林地酌情进行补偿。借道穿越涉及集体的耕地、林地、退耕地、道路等一律不予补偿,施工借道穿越补偿不能超过塔基补偿总量的三分之一。
三、关于务工问题。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点建设情况,合理解决群众务工问题。涉及特殊地段(集体荒山、荒坡除外)按照设计预算价交由乡(镇)组织实施,确保质量、工期,服从统一管理。
四、关于线路同房屋距离等问题。施工单位要提供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等依据,并交由乡镇进行宣传,共同作好解释引导工作。
五、关于施工环境问题。泸桥镇政府、烹坝乡政府及乡镇派出所和村组要进一步加大对雅康高速建设的宣传力度,同时,对无理取闹、胡搅蛮缠、非法阻工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篇:林区公路项目会议纪要
会议听取了二郎山林区公路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二郎山林区公路项目是“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项目,原设计标准为林区公路单行道路,通行标准低,线型不合理,鉴于目前该路段已纳入省道433线建设规划和牛背山旅游景区开发道路建设规划实际,为避免重复投资和重大浪费,同时也为有效提升群众出行能力,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经集体研究,原则同意按照“项目建设资金总量不变,有多少钱修多少路”的原则,调整变更二郎山林区公路项目设计方案,将原设计为4.5米宽的林区道路建设更改为按四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
二、二郎山林区公路项目变更程序要严格按照“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政策规定执行,项目业主单位及项目促进中心要抓紧开展相关手续办理,县重建办、发改、交通、审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特殊问题特殊处理的原则,全力支持配合做好项目变更工作,务于5月12日前完成设计变更。
三、二郎山林区公路项目设计变更要在原道路路基上进行调整,不搞大的路线变更和增加工程量,勘察设计单位要于4月25日前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四、二郎山林区公路项目设计变更后,工程单价按照控制在500万元以内的施工总造价进行建设,已中标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务于8月2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变更的设计、监理等费用在该项目建设结余资金中支出,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行业规定标准收取费用。涉及项目设计变更前产生的工程量,在施工中标总造价中计算。
五、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前瞻思谋,切实加强与省州主管部门的衔接,结合省道433线规划,积极做好道路规划建设的对接和安保设施项目争取工作。冷碛镇人民政府、项目业主单位要全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严禁非法阻工阻路等行为发生。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设立好安全标示标牌,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
六、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狠抓工作落实,快步推进项目建设。对推诿扯皮、推卸责任造成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单位负责人,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