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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改革暨石漠化预防会市领导发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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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改革暨石漠化预防会市领导发言

同志们: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开始,我区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年多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扎实有效推进林改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刚才,大方、金沙、织金三县的同志介绍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今年是我区进一步深化主体改革和全面启动配套改革的关键一年,一方面,主体改革的一些遗留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另一方面,配套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任务更加繁重。为了总结交流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实现改革目标,经地委、行署研究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下面,我就切实抓好林改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增强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心和信心

(一)取得的成效

三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林业厅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各相关部门以及林业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努力,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明晰了集体山林产权,加快了林业发展步伐。几年来,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办法,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管理与放活两大关系,严把民主决策、外业勘界两个关键环节,以家庭承包为主要形式,明晰了集体山林权属。截至目前,我区共完成勘界确权1550万亩,区划宗地86.7万宗;发放林权证56.1万本,面积1526万亩。林权勘界率、确权发证率分别达到了99.4%、97.4%。解决了长期制约林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明确了林业经营主体,调动了农民的造林、育林和护林的积极性,社会资本开始向林业集聚。

二是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这次林改,国家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扶持,将育林基金征收比例由20%调减到10%,将原属集体的林地和林木大量均分到户,出台了金融服务林业和扶持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让农民得到实惠,务林收入有了增加。林改以后,经营者有其山,植树者受其益,务林者有其利,从政策、体制、机制上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了就业机会,为农民依靠林业致富创造了条件。

三是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林改以来,全区共调解林权纠纷1294起,从根本上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林改过程中实行的“四签两不准”、“两个三分之二”、“三榜定权”等民主决策措施,推动了农村民主管理进程,密切了干群关系。林改中,村干部作为村集体内部成员,与群众一起公开透明地参与分山分林,一起务林致富,既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也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和民主法制意识,村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关心并主动参与集体事务管理,带动了乡风文明。

四是催生了林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林改中,许多农民发现单靠个人的“小打小闹”经营,成本高、难度大、形不成气候,于是依靠联合经营来形成规模、降低成本、打造品牌、形成市场,从而催生了林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全区已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8个、加入合作社的农户2221户、合作社经营林地面积21053亩。

(二)主要做法

回顾3年多来的林改工作,有几个方面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

一是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强化目标管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没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推进,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为此,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来落实。地、县、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经常深入基层调研,适时就林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成立了以地、县、乡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259个,以县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的林改督查组116个,组建林改工作组3862个,地、县、乡、村共召开林改专题会议16922次,有力地推动了林改工作。

二是建章立制,各司其职,做好经费保障。宣传、财政、司法、民政、发改、档案、税务、金融、林业等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配合默契,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财政部门尽力解决工作经费,全区共投入工作经费3715万元,其中区内财政投入2188.2万元。司法、民政部门直接参与纠纷调处。财政、金融、税务、发改等部门参与制定出台了有关林业税费减免、林业基层执法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林权抵押贷款贴息、森林保险补贴等林改政策。档案部门到第一线指导林改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是化解纠纷,确保稳定,加强宣传动员。分级组建了县、乡、村、组4级纠纷调处机构,建立户间纠纷不出组、组间纠纷不出村、村间纠纷不出乡、乡间纠纷不出县的调处机制;建立纠纷调处责任制,实行片区调处负责制。调解中,对争议双方进行引导、疏导,提倡互谅互让,不乱拍扳,不用行政手段施压,以事实为依据,在双方纠纷得以解决时,当好鉴证人、公证人,让双方都放心、称心。全区林权纠纷调处率达到了94.1%。地县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在《中国林业》、《中国绿色时报》等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宣传文章200多篇(条);另外金沙、威宁等县还创造性地利用手机铃声宣传林改工作。

四是指导培训,规范操作,完善档案管理。为确保林改档案资料的完整、规范,地区档案局和地区林业局联合下发了文件,制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并召开了林改档案管理培训会,各县市档案局抽调档案专业人员,负责指导林改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大方县、金沙县和威宁县的林改档案还由档案局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整理。各乡(镇)都抽调了档案业务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强、思想觉悟高、能吃苦的同志专门负责林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了档案的真实、齐全、完整、规范、适用。

(三)存在的问题

我区林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主体改革有待巩固和提高。全区集体林地1794万亩,参与本次林改的面积1560万亩(退耕还林耕地造林不参与),目前已确权发证的面积1526万亩,尚有近40万亩由于林权纠纷等原因未发放林权证。另外,在已发放的林权证中,联户发证占了一定的比例,目前已有农户要求分户发证。二是以限额采伐、计划采伐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尤其是对采伐量、采伐方式、采伐时间的严格管制和约束,使得农民难以根据市场需求有效地开展经营活动。三是公益林补偿不落实,管护公益林与经营商品林收益的巨大反差,给生态建设带来一定隐患。四是林改后出现的林业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的新形势,将使过去主要依靠靠行政手段组织林业生产的管理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传统林业管理模式面临转型。五是受登记、担保、保险、评估等问题制约,林业发展融资难的“瓶颈”依然存在。

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主体改革成果,为深化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面开展主体改革“回头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涉及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的重大改革,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搞得好是功臣,搞不好就是对人民不负责,必将受到后人的唾骂。因此,必须把质量作为改革的生命线。为了保证质量,各县市区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对分山到户、勘界勾图、林权申请、登记发证等情况进行检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纠什么的原则,及时整改勘界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主体改革流于形式的个别乡村,要重新发动,重新组织,严格对照“分山分林到户”的政策要求,确保林改工作质量经得起上级检验、经得起群众检验、经得起时间检验。

(二)认真落实分山分林到户政策。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林改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通过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从而把林地真正变成农民的生产资料。这是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也是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区别于历次林业改革的根本不同和重大突破。家庭承包,就是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每一农户作为承包人与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承包关系,承包林地林木用于林业生产经营的方式。因此,对在主体改革中实行“均股”形式仍然保持集体经营的,要进一步将林地和林木分到农户,实行均山均林。对不宜落实到户,并经大多数农户同意的,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股权买卖和有偿转让、归并,使股权向有能力、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户集中;或经股民大会同意,通过公开招标,以租赁、承包、拍卖等形式进行林权流转,培植林业专业大户。

(三)严格控制联户发证比例。由于林地不像农地一样平整,完全细分到一家一户难度大,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林权证发放任务,许多地方采取联户形式发证,少的3-5户、多的几十户共持一本林权证。随着林改的不断深入,联户林权证的弊端凸显。简单地说,有的农户想拿联户证去抵押贷款,可其他联户又不答应,这就办不成。调研中,有的农户反映,“联户只有一本证,这本证放到谁手上都不放心,不利于林业生产经营”。联户证已成为抵押贷款难、流转难的主要制约因素,影响农民林业生产积极性。在下一步深化改革过程中,应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以“愿联则联,愿单则单”为原则,对联户发证工作进行规范。对在主体改革中以户为单位分山分林而又以联户形式发证的,必须开展分户发证工作,把林权证发到农户手中,将联户发证比例降到最低限度。

(四)加快林权证发放进度。依法、及时、顺利地向农民和林业经营者发放林权证,是检验改革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志。只有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了,主体改革工作才算真正完成。因此,必须进一步规范发证程序,加快发证速度,在今年底全面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让参与改革的农户都领到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对已登记并打印出的林权证要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不能以各种借口统一保管不下发。

(五)加强林改档案管理。各县市区林业、档案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林改资料的“查、看、补、审、收”工作。要严格按规定收集材料和归档,并对所收集的材料能否转化为档案进行“资格审定”,既要保证该归档的文件材料一个不能漏,完整归档,防止“有档不归”;又要注意把不该归档的文件材料也归档,防止“有文必归”。要汲取林业“三定”时期档案不健全,档案管理混乱的历史教训,及时将林改档案移交档案馆保存。年底前,必须完成林改档案整理移交、集中保管工作。

(六)加大纠纷调处力度。加强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对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和保证林改顺利进行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到目前为止,我区仍有部分林权纠纷未得到调处,且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一些新的纠纷还会产生。因此,要建立林权纠纷调处长效机制,切实加大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力度,确保林权纠纷都得到有效处理。要对已调解的林权纠纷进行回访,防止新的纠纷产生。对林权流转遗留问题,要妥善处理,对符合法律规定程序,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对承包或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

三、全面推进配套改革,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

(一)要在建立新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上取得突破。“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是中央确定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两条基本原则。也就是在改革中,既要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该给的利益要给足,该减的负担要减够,该搞的服务要搞好,真正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为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之举、民心工程。但也必须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决不能牺牲生态,更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这是必须坚守的一条底线。因此,我们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要组建群众性的森林资源保护联防组织,引导农民和林业生产经营者之间自愿组合、自定章程,组建以防火、防盗、防有害生物为主的群众性森林资源保护联防组织,打牢森林资源保护的群众基础,形成“山火大家防、病虫大家治、森林大家管”的良好局面。二是要积极探索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机制与模式,将分散在林业部门内部的执法职能集中行使,以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三是强化林地使用管理。制定并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建立林地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制,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使用林地,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将林地保有量、征占用林地定额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林地规模适度增长。四是启动防火林带建设。连片且达到一定规模的新造林,应配套建设防火林带,与造林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五是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老百姓非常关心“树怎么砍”。这是落实“处置权”的关键。要与时俱进地改进和完善管理方式,建立起与家庭承包经营相适应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要以森林经营主体为单位,组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按森林经营方案落实采伐限额。要实行林木采伐审批公示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减少采伐管理上的限制条件,向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要在建立林业投融资机制上取得突破。可以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探索:一是建立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林业信贷担保机制,大力推行以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由林业企业和农民自愿入会或出资组建的互助性担保公司,构建林业信贷担保平台。二是积极探索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农民、金融机构+龙头企业+农民、农民联保贷款等多种贷款模式,拓宽林业经营者的融资渠道。三是加快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降低农民经营林业的风险,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消除农民和银行的后顾之忧。四是要科学制定林权流转工作流程,做好申请、受理、林权变更和档案管理四项关键工作,推进林权流转、盘活林业资产。

(三)要在建立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取得突破。林改后,农民成为了林地的真正主人,成了林业的经营主体,过去那种由林业部门规划、组织、实施、验收的传统林业生产格局被打破,种什么?怎么种?种好以后怎么管?管好以后怎么砍?资金不够怎么办?砍了以后又怎么对接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成了家家户户农民必须面对的经营难题。破解这些问题,农民没有经验,也缺乏相应知识,普遍感到茫然和束手无策,迫切需要政府通过建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指导。林业社会化服务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为林业发展提供必要生产资料、信息咨询的“产前服务”,提供生产作业技术指导的“产中服务”和为产品收购、储运、加工、销售提供的“产后服务”,涵盖了生产的全过程。要根据林改后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特点,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过程的综合配套服务。

(四)要在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上取得突破。我区通过国家认定的公益林735万亩,占现有林地面积的40.6%。这些林子在改善生态环境、抵御自然灾害、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集体商品林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完善,生态公益林与商品林的收益差距拉大,出现了管护难保证、补偿难到位、利用难开展等问题,保护的压力越来越大。为此,必须加快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调动广大农民保护和管理公益林的积极性,确保生态安全。一是由财政设立生态公益林补偿专项基金,让经营管理生态公益林的农民享受像“种粮直补”那样的惠农政策。从起,根据省政府制定的每亩补助5元,省、地、县财政按照4:3:3比例分担的原则,地区财政每年将公益林补偿资金纳入预算,各县(市、区)财政也要根据公益林面积,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算资金,用于公益林补偿。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受益者补偿制度。要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从矿产、电力、旅游等直接受益行业的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经费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力争公益林补偿资金达到每亩10元以上,形成各级财政补偿和受益者补偿相结合,多渠道筹集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机制,使农民不仅成为社会效益的提供者,而且成为生态和经济利益的受益者。

(五)要在发展林业产业带动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上取得新突破。一是要大力发展林下产业。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而发展林下产业见效快,收益高,能实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发展林下产业,可以有效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可以有效提高单位面积林地的综合效益,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可以加快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高效、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和农林牧各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可以促进树木生长,提高林分质量,增加生物多样性,构建稳定的生态系统。因此,我们一定要制定优惠扶持政策,采取典型示范的方法,引导农民大力发展林草、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业和林禽、林畜等林下养殖业,综合利用林地,提高林地经济效益。二是要搞好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产林分改造。目前,我区每公顷有林地平均蓄积量不到30立方米,而全省的平均水平是57立方米,全国平均水平是85立方米,世界平均水平超过100立方米,德国、法国等一些林业发达的国家最高达200~300立方米。这一方面说明我区林业经营管理水平十分低下,低质低产林分比例特别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区林地的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各县市区要尽快拿出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地区的改造办法,围绕名特优经济林、种苗、花卉、森林食品、中药材等基地建设,强化政策扶持,创新经营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通过租赁、承包、联营、转让等多种形式和办法,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低产林改造。三是要大力发展特色经果林。通过我们的努力,国家有关部委加大支持力度,给我区倾斜安排了“三江源”生态保护、新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三江源”生态功能区建设等项目,计划发展特色经果林的投入达五、六个亿,其投入之大前所未有,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第一,要选好发展品种。选好发展品种,对特色经果林建设能否收到成效起着关键性决定性的作用。必须在深入考察调研的基础上,科学选定适生、优质、高产的经果林品种。要注重发展当地优良品种,注意使选定的树种、品种富有特色。地区是全国核桃主产区,气候土壤非常适合核桃生长,区内分布的麻壳核桃、黄泡壳核桃、露仁核桃等原生优质核桃种质资源,具有壳薄、仁饱满、易取仁、味香纯等优点,在全国都是很优秀的,凡是适宜的地方,都要把核桃作为主栽品种大力发展。第二,要抓好种苗培育。培育好品种对路的苗木对发展林业特别是大规模发展经果林至关重要。林业部门必须根据经果林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超前安排和支持指导特色经果林种苗生产,解决种苗供应问题。要重视和积极扶持就地育苗,推动基地苗圃建设,努力培育适应当地、农民需要的良种壮苗。一定要把好发展经果林的种苗关,严格控制外购种苗,确保种苗安全性。绝不能在种苗环节上出问题,致使项目资金流失和群众利益受损。第三,要搞好科技支撑。要聘请区内外资深经果林专家组建专家顾问组,对我区经果林建设工作给以技术指导和有关咨询服务;要围绕育苗、栽植、管理以及产品采收、加工、运销等环节研究制定一整套经果林建设技术标准;要针对我区经果林建设技术上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经果林栽植技术和管理要领的培训,切实加强技术指导。第四,在推进经果林建设过程中,必须把建立市场服务体系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主要是要使相关管理者、技术人员和林农树立商品意识和增强市场观念;要注重创新发展机制,建立专业合作组织,把生产、管理、销售、技术服务等环节的工作连接起来,形成利益共同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注意研究解决经果林产品贮藏、包装、加工、运输、销售、品牌打造等相关问题。

四、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向深入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成为了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成为了农民期盼的焦点,成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同时也成为了林业发展的新起点。我们一定要从建立健全生态建设长效机制、切实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来组织实施这次改革,不断将这项改革引向深入。第一思想不能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尤其是深化改革的情况更复杂、任务更艰巨,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一定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准备得更周密一些。不能因为主体改革取得一些成效就减小力度,或者消极厌战、松懈麻痹,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及地委、行署的要求,再接再厉,抓实抓细,扎实推进。第二组织不能散。要及时调整充实各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建立林业改革发展机构,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林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党委、政府抓林改的工作要求不能变,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责任不能变,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能变。行署已在地区林业局设立了林业改革发展办公室,为行政编制的副县级机构,各县市区要按照地区做法,设立林业改革发展机构。第三力度不能减。继续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问责制,切实解决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主体改革中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一件一件地整改落实;对配套改革政策必须抓紧实施,确保在今年内取得突破;对林改必需的投入一定要予以保证。第四宣传不能弱。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群众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仅仅是发个证、增加管护责任而已,对林改后可能带来的积极效应还不是很清楚,对发展林业生产增收致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林护林育林的积极性不高。各级党委、政府和宣传部门必须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强化宣传,切实把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每一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支持林改的强大合力。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抓好林业重点项目的协调管理,完善各项扶持政策。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经费足额到位。金融部门要完善林业投融资机制,建立健全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档案部门要统一林改档案建设标准与管理要求,做到安全保管、利用方便。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党的兴林富民政策,普及生态文明知识,营造浓厚氛围。林业部门要为各级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农业、司法、民政、国土资源、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改革,共同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服务,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要精心培育典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有效的办法不是行政命令,而是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各县市区都必须要培育和总结一批可看、可学、叫得响、推得开、有普遍借鉴意义的好典型、新典型,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和推广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用成功的实践教育大家,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导的作用。根据林业的区域性特点及主体改革工作情况,我们初步考虑在全区选择不同类型、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3个县市、30个乡镇、300个村,围绕林权抵押贷款、林地林木流转、公益林补偿、森林资源保护、林木采伐管理、政策性森林保险、林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突出重点进行探索,并力求取得突破,为全面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累经验。

(四)要加强监督考核。继续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列入年度考核目标,认真落实“双考双评双挂钩”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有关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机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林改一线,检查工作质量,督促工作进度。

同志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认真学习省委8月21日召开的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为建设山川秀美、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的试验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