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特色城镇建设安排会市委书记发言范文

特色城镇建设安排会市委书记发言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特色城镇建设安排会市委书记发言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特色城镇建设安排会市委书记发言

同志们:

地委、行署决定召开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150个特色城镇建设动员部署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推动大会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总结经验,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紧紧围绕试验区“两年明显变化,向党的十八大献礼”这一目标,全面推进我区150个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下面,我就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150个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大局,抢抓机遇,切实增强全面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以来,我区特色小城(古)镇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基本建成特色小城镇5个,目前正在推进的72个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热火朝天,一批规模适度、特色鲜明、功能完善、产业配套、生态良好的特色小城(古)镇正在显现。总之,通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努力,全区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迈出了新步伐。一是绝大多数乡镇已完成了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任务;二是特色小城镇功能进一步增强,各建设镇(乡)大都启动了路网、电力、通讯、集贸市场等综合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了城镇综合功能和品位;三是坚持产业兴镇(乡),发展后劲增强。很多镇(乡)根据实际,培育特色产业,大力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推进了产业聚集,盘活了存量资产,加快了地方发展,镇乡面貌正发生重大改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区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的开展速度与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特别是与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推动大会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在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推动大会上,书记指出“不看到日益扩大的差距,不树立强烈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不采取特殊的对策和强有力的措施,我们就会更加落后,就难以完成总书记交给我们的重任”、“所以我们提出试验区要力争两年明显变化,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克志省长要求的“地区的同志要好好掂量这句话的份量”。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这既是两位领导对我们工作的准确研判,也凝聚着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高度信任和全力支持,凝聚着全区人民的热切期盼和巨大力量。地委、行署围绕这一目标“重点抓什么?如何抓突破?”,通过一段时间的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提出要举全区之力,在党的十八大前,抓好“十件大事”的实施,其中,全面完成全区150个特色小城镇建设被列入“十件大事”的实施范围。地委、行署对特色小城镇建设的高度重视,是基于特色小城镇作为城市与农村的结合点,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加快小城镇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推动城乡结构调整,扩大需求,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需要;也是加快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农业产业化的服务载体,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基础。

抓好特色小城镇建设,对推进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所以说,这次会议不仅是进一步解决好小城镇建设要不要抓的问题,更是要解决好特色小城镇建设怎么抓“好”、怎么抓“快”的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同志要深刻认识到加快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对于确保“十件大事”顺利实施、确保“试验区两年明显变化”这一目标顺利实现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定要把思想和认识进一步统一到地委、行署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全面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思想上不动摇,领导上不放松,工作上不停滞,强化城镇意识、建设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坚持好字优先、干字当头,抢抓机遇,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力推进我区特色小城镇建设进程,共同奏响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新乐章。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加快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

地委、行署提出到2012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完成150个特色小城镇(含25个幸福小镇)建设的目标要求。到目前为止,全区已启动了72个特色小城镇建设,但离上述“两年明显变化”的目标差距还很大,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强力加快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

(一)规划先行,着力提高品质

一是要及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二是要科学规划,紧紧围绕自身实际,加强与规划部门和规划编制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参与规划编制过程管理,做到定位科学,目标明确,特色鲜明;三是要严格落实规划,在特色小城镇建设中,要加强管控力度,合理确定建设时序,对项目建设轻重缓急要准确把握,避免重复建设,做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培育产业,强化产业支撑

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围绕“工业强区”战略和特色农业“3321”工程,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努力做到“一镇一特”。一是培育生产加工型特色支柱产业。着力培育各类农村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建立一批特色小城镇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培育一批特色主导产业,建立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尽快形成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特色支柱产业;二是培育旅游服务等商贸服务业。要充分发挥小城镇“城之尾、乡之首”的区位优势,兴办各类服务行业,因地制宜发展综合性、专业性商品批发市场;利用风景名胜及人文景观,积极发展观光休闲旅游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向小城镇聚集,鼓励农民进镇务工经商办企业。总之,要积极培育发展工矿园区型、商贸服务型、绿色产业型、交通枢纽型、旅游观光型、移民安置型等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小城镇,提高产业规模和水平,增强城镇发展动力。

(三)夯实基础,注重功能配套

按照“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以硬化、美化、亮化、净化、绿化这“五化”为目标,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小城镇的人居环境和投资兴业环境,改善小城镇面貌,提升城镇品味。一是开展路网、给排水、供电、农田水利、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广电网、电信网、互联网等网络设施建设;二是合理设置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娱乐活动中心、图书(室)、科技活动室、集镇农贸市场、专业市场、集镇超市、餐饮店、公交站点、停车场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引导农资供应、金融、邮政等服务业在小城镇设点,吸引农户住宅向集镇集聚。

(四)创新机制,全力推进建设

一是筹集整合资金,努力加大建设投入。着重发挥财政“以奖代补”、城镇土地经营、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等工作机制和市场运作机制的作用筹集建设资金;广泛采取BT、BOT等方式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配合协调完善村镇银行试点工作,探索农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搭建特色小城镇建设融资平台,实现多元投入。积极引进房开、工矿等企业入驻乡镇进行开发建设,拓展集镇新区,增强综合承载能力。积极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各类资金,引导投入特色小城镇建设;二是盘活存量,重点保障,确保建设用地需求。要迅速树立“由扩大增量为主向盘活存量为主”、“由对上争取为主向内部挖潜为主”转变的意识,将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工作作为土地管理工作重点,在存量挖潜上下足功夫、做足文章,不断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要建立集约用地引导机制、监管机制、考核机制等,按照“一地一册,一宗一袋”要求建立台帐,摸清存量土地家底,做到“调整盘活一批、政府储备一批、依法处置一批”的目标,确保建设用地需求。要充分用好城乡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加建设用地;三是高度重视土地征收与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要把国家法律法规及土地征收政策与保障群众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及时了解征收工作动态,及早将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五)统筹配置,科学合理建设

一是特色小城镇建设要注意规模适度。小城镇建设不求最大,但求最特、最优、最美、最富,统一规划,科学布局,提高资源利用率,做到既节约资源,又保护农民利益;二是要把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结合起来,功能配套,避免沿路“鸡肠”似的发展;三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在产业建设项目选择上,要大力发展无污染、低能耗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行环境保护评价制度,项目实施要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六)早作准备,加快建设进度

一是各地要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对特色小城镇建设中涉及的项目、工程,要进行综合论证、客观评价,提前进入必要的建设程序;二是要制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规划要求,认真梳理各类建设项目,充实完善建设项目库。要以月为单位倒排建设工期,明确建设期限和完成时限。建设项目及倒排工期表必须在今年11月底前报地区推进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便于工作调度。

三、真抓实干,积极进取,努力推动特色小城镇建设步伐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履行职能、整合资源、严格奖惩、强化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为加快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良好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小城镇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扎实稳步推进,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做事、有章理事。一是按照地区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试验区特色小城(古)镇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毕地新农建领〔2011〕4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各级要进一步坚持好和落实好特色小城镇建设成员单位联系包保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加强对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开展调研、督促和帮扶工作,落实联系督促责任;三是加强指导。地区住房城乡建局、城乡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特色小城镇建设规划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工作;地区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编制特色小城(古)镇建设要求、幸福小镇建设要求、五园新村建设要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求和乡村规划建设要求,印成指导手册,下发指导建设工作;四是强化协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打破条块分割,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合力,强力推进;五是加强学习。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特色小城镇建设的学习,向群众学,向实践学,走出去学,学习省内外、区内外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领导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能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掀起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热潮。一是要积极运用宣传栏、橱窗、会议、网络等形式,发动和组织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特色小城镇建设;二是报社、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典型,引导好舆论方向;三是各乡镇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法律法规、文明常识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树立良好风尚,提高城镇文明水平。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助推特色小城镇建设。

(三)强化督办督查,严格考核奖惩

要强化督办督查,严格奖惩。一是加强督办督查。地区督办督查局、实绩考核办、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办和考核,形成检查情况或督办情况通报,定期报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人大工委和政协工委联系领导;二是严格奖惩。对在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中,没有创新,没有发展的,取消相关的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对发展较快、潜力较大的,要予以重点扶持,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影响全区创建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要公开批评和曝光,并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兑现奖惩,督促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同志们,特色小城镇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如何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完成此项工作,是对我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行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全国上下正在学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热潮的契机,将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的动力,振奋精神,自加压力,千方百计排难而进,加快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进程,为试验区在十八大前向党中央、国务院和总书记,向省委、省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努力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