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吉林省行政学院 主管单位:吉林省行政学院 ISSN:1007-8207 CN:22-1235/D
《行政与法》由王秀艳担任主编,由吉林省行政学院主办的一本政法类北大期刊。该刊创刊于1984年。主要刊登政法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月刊,A4开本,全年定价¥220.00元。邮发代号:12-154,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行政与法》是一本由吉林省行政学院主管,吉林省行政学院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法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法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北大期刊。 影响因子为0.65 《行政与法》主要内容栏目有公共管理理论、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博硕专栏、行政法研究、法学论坛。
《行政与法》主要发文机构有: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发文量505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政府;行政;农村;主义;社会主义”;吉林大学(发文量488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行政;政府;法律;政治;司法”;吉林省行政学院(发文量281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行政;公务;公务员;政府;主义”。
《行政与法》主要发文主题有行政、政府、法律、法治、司法、诉讼、公务、公务员、主义、社会。其中又以”行政(1635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政府”(1127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法律”(981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社会”,仅发文233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法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法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法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 | 505 | 政府;行政;农村;主义;社会主义 |
吉林大学 | 488 | 行政;政府;法律;政治;司法 |
吉林省行政学院 | 281 | 行政;公务;公务员;政府;主义 |
复旦大学 | 243 | 法律;行政;政府;司法;诉讼 |
河海大学 | 114 | 行政;法律;政府;规制;合同 |
武汉大学 | 107 | 行政;政府;公务;公务员;政法 |
中国政法大学 | 105 | 行政;诉讼;法律;法治;司法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95 | 行政;政府;法律;诉讼;权力 |
东北师范大学 | 94 | 行政;法治;政府;权力;权利 |
湘潭大学 | 86 | 行政;政府;公务;公务员;法律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271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98 |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 | 86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29 |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 28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基金 | 27 |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 | 24 |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 24 |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 | 19 |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