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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日至2日,“《文史哲》杂志人文高端论坛之五”在济南南郊举行,来自中国大陆及台湾高校的近三十位知名学者与会。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自由主义是西方政治哲学之大宗,以五四新文化运动为起点和标志,两者长期以来曾经势如冰火。自由主义者一度认为,儒学不止是专制制度的帮凶,更是这种制度的直接设计者。第一代港台新儒家曾致力于从“老内圣”开出“新外王”(民主和科学),但与此同时却又坚称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性。那么,如何界定这种独特性?长期以来,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认为,“性善论”是儒家“德治”或“人治”的根基,而“性恶论”则构成西方自由主义“法治”的前提。这种观点虽有以偏概全之弊,但深究下去似乎也不无道理。例如,荀子主张“性恶”,强调“明礼义以化之”,然而,问题一旦涉及如何“明”、如何“化”,诸如“虚壹而静谓之大清明”、“心之官则思”等“准性善”命题,便自觉不自觉地登场。就此而言,儒学从根本上离不开“性善”基因。西方自由主义虽然不乏理性主义光辉,比如将社会契约视为人类理性的自然选择,但霍布斯的“人对人是狼”的“自然状态”预设,却使我们联想到荀子的“性恶”学说。更何况,西方宪政制度背后,还有一个更加源远流长的基督教传统,“原罪”说则是其基要教义。有鉴于此,《文史哲》编辑部以“‘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儒学与自由主义的对话”为题,举办第五届人文高端论坛。
本届论坛以《文史哲》编辑部与《中华读书报》社联合评选的“2014年度中国人文学术十大热点”作为开幕式。主办方和与会者就“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关系引起空前关注”、“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后续效应、“”话题的学术化、“陆台新儒家之争”、“学术大师”的资格问题、热点评选能否“反映时代的状况”、“人文研究的精神气候正在重构”、“该人文学者登场了”、“中国的人文理想、价值理念被世界认同”等各抒己见。
上述热点及热议,构成论坛研讨的时代背景。作为十大热点之一,“陆台新儒家之争”直接涉及儒学与自由主义的关系问题。首都师范大学陈明教授含蓄地认为,以西方自由主义为参照物的港台新儒学已经过时。台湾慈济大学林安梧教授则指出,港台儒学至少存在三四个流派(其中有些比较低调),直接拥抱西方现性与自由主义的儒学思路早已不能代表港台儒学的新气象。如此看来,大陆新儒家与港台新儒家,已然享有共同的“中国本位”意识。不过,儒学与自由主义,未必截然二分。清华大学唐文明教授力求坐实陈寅恪关于王国维具有“独立之精神”的评论。通过援引消极自由、反思自由、社会自由的划分,唐教授最后将陈寅恪笔下的王国维式“自由”界定为“伦理自由”。山东大学谢文郁教授赞赏唐文抓住了人乃是在特定的社会传统中行使自由这一基本事实。山东大学郭萍博士和黄玉顺教授则试图借助“本源性的自由”概念,论定孔、孟、荀实乃“中国自由主义者”。
对于“究竟何为自由”,复旦大学孙向晨教授认为,“权利的自由”和“道德的自由”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区分,然而这两种基于个体本位的“自由”概念都不足以支撑个体本身,为此还需要一种黑格尔式的“社会自由”。而针对山东大学颜炳罡教授“以仁义为体,以自由为用”的构想,张祥龙教授认为,在人之为人层面,“自由”(在更深长的时间意识中进行选择)构成人的“本性”,而不能称之为“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全喜教授则认为,自由问题与自由主义完全是两档事情,后者的核心即“个人自由的边界不要受制于外部强势的压迫”。话题因而向原定的论坛主题回归。那么,作为两种政治理念,儒学与自由主义的分野,究竟能否归结为“性本善”与“性本恶”的对立?对此,绝大多数学者表示难以认同。清华大学方朝晖教授指出,在《孟子》得势之前,荀子、董仲舒、王充、刘向等均反对“性善”说。此外,他还指出:《荀子》的“性恶”论立场,并不妨碍其“德治”与“人治”理念;西方近代政治哲学中的“性恶”论者多半主张君主专制,“性善”论者才是民主制度的拥趸。中国人民大学秦晖教授指出,实际上并不存在什么“西方性善,中国性恶”,或“中国人重视道德,西方人重视制度约束”的定论。黄玉顺教授则征引王船山“性日生日成”提法,指出儒家的人性论其实非常复杂。张祥龙教授则指出:霍布斯预设“人对人是狼”的“自然状态”,然而“亲子之爱”现象对此“性恶”预设构成深刻挑战;霍布斯为了捍卫自己的体系,宁肯蹩脚地挑战“亲子之爱”现象。人性论的主观捏造性由此可见一斑。林安梧教授总结道,论坛就此已经达成一个重要共识,彻底打破了“基于人性论证制度”的迷思。
实际上,儒学和自由主义均表现出兼蓄“性善”论与“性恶”论的格局。制度旨在纠偏,故不可能预设人性全善;制度须藉人性而运行,“性善”因素因而不可或缺。中国人民大学任剑涛教授认为,从来没有一种国家治理模式是建立在单纯的“性善”论或“性恶”论基础上的。中国人民大学梁涛教授则提出《荀子》“性恶心善”说,认为健全的“心性-政治”理论必然同时兼顾“向下”、“向上”两种生存倾向。山东大学何中华教授进而分疏了“性善”论的超越性与“性恶”论的经验性,认为其中隐含深刻的中西思维方式差异。与会学者总体上一致认为,儒学与自由主义之间,并不存在诸如“性本善”对“性本恶”的本体论鸿沟。就此而言,二者有进一步融合的空间。实际上,“五四”百年之后,学养丰厚的激进自由主义者已经很稀罕了。对此,上海师范大学萧功秦教授提出三点观察:第一,西方那一套已经丧失其普世性地位;第二,中国本土的文化被视为可资吸收的资源,不是完全可以抛弃的东西;第三,较之1980年代初,学界如今已经颇有家底,冷静的思考大大取代了情绪化的东西。面对曾经强势的自由主义话语,学界似乎正在尝试深度调和。而对“自由”概念进行辨析,则是这项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有意思的是,部分具有儒家情怀的学者,试图反过来刺激一下自由主义。慕朵生认为,自由主义的历史渊源在于基督教,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自由主义者批判质疑儒家文化,乃至投身基督教怀抱,乃是中华文明衰微的重要原因。颜炳罡教授则提出“以仁义为体,以自由为用”的设想,其中明显蕴含“以儒家价值为本”的诉求。而作为一名基督徒学者,谢文郁教授同样具有浓厚的儒家情结。在简单指出基督教“原罪”不等于“性恶”之后,他转而区分“责任政治”与“权利政治”。要之,自由主义的政治体制不负责培养责任意识,盲目移植这种政治体制,已在世界各地造成有目共睹的社会灾难。中国两千多年来则采取“责任在先,权利在后”的模式,政府主导社会成员责任意识的培养,社会成员在各尽其责的基础上享有权利。当然,在过去两千多年的运行中,这个体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最高领袖,也即天子/皇帝责任意识的培养问题。在正视“责任政治”传统的基础上,吸收“权利政治”的某些优点,大概才是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的出路所在。
作者:邹晓东 单位: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