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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支付能力影响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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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支付能力影响研究

【摘要】

如今流动人口转接比例以及老龄化背景下养老金支付能力成为养老保险的突出矛盾,二者之间又存在紧密联系。本文模拟不同层次养老保险统筹账户转接比例对不同地区基础养老金支付能力影响,提出过高或过低的转接比例均会影响养老金的支付能力,而今采取的12%统筹转移比例也只是权宜之计,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结合“分段计算”的统筹方式更为适合当前经济政治环境。

【关键词】

养老保险;转接;支付能力;分段计算

郑功成(2007)认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涉及到各个利益群体实际利益的重新调整以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划分[1](P5-10)。林德燊(2007)认为,由于转出和转入地各统筹基金的征收基数和标准不同,参保人对各统筹基金的缴费贡献有差别,从而形成了本地和转入参保人之权利和义务的不相称[2]。本文认为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不顺畅的根源在于转入地和转出地之间的利益关系,主要表现为养老保险权利义务的不平衡。

而转入转出两地所涉及的利益则是本地区统筹账户的资金储备,也就是养老金的支付能力。统筹账户转移比例直接与各地支付能力挂钩,支付能力决定着养老保险的发展状态,对社会的平稳持续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如果只转出个人账户的储存金额,转入地将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特别是由于流动的“趋富”效应,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由于其更大劳动力需求以及较高的生活水平将吸引大量的外来人口,其支付支付能力将面临严峻挑战。如果除了将个人账户全部转出外同时也将统筹账户的资金全部转出,那么转出地也将面临严峻的经济压力,同时也会面临“为他人做嫁衣”的局面。由此适中的转接比例非常关键,2009年国务院制定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办法,在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转接问题上迈出了意义重大的一步。《暂行办法》规定,所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的同时进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同时,还可以转移12%的单位缴费,以缓解各地养老金支付压力。然而比例的确定虽然暂时性缓解了支付能力所面临地困境,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约束全国统筹目前难以实施的社会环境下,《暂行办法》仍存在尚待完善之处。其未打破户籍限制同时限制了参保人退休地的选择权,这两点缺陷使制度实施过程中面临阻碍,部分参保人员仍不能简单顺利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同时《暂行办法》未能与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挂钩,随着不断的发展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的经济能力以及吸引外来人口的能力将不断拉大或缩小,因此固定比例12%并非长久之计是有目共睹的。那么只有建立一个与经济发展相挂钩长久有效的转接比例才能从长远角度与各地养老金的支付能力相协调。为化解当前转接难的问题,部分专家提出“分段计算”统筹账户资金。“分段计算”理论,即从根本上追求权利与义务对等。

这种理论表示,参保人在哪里参保,就按照该地区的制度执行养老保险制度,如果参保人一生中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统筹区(或不同制度)参保缴费,在领取养老金时与之比例相对应,分别按各段的缴费情况和当地的有关参数计算。对参保人来说,跨地区、跨制度流动不会增加或减少其养老保险权益。这将从根本上消除投机行为,防止“趋富效应的产生”可以说是正本清源。在现在仍然是省级统筹的情况下,这种计算方式实现全局性的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本文认为,解决转接系列问题有以下三种方式:第一是实现全国性的统筹,然而就今天中国发展情况而言统筹还为时过早,东西部发展不均衡生活水平有较大差距,若强制实施统筹将面临一系列后续问题,其中最为严苛的就是养老金的支付问题。为了适应全国各省份的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必然会建立一个居中的社会保险制度,对于发达地区来说,低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如隔靴搔痒,并不能实现生活保障制度,而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又恰好相反,过高的保险金让他们望尘莫及,完全失去了社会保险的特性。第二是建立新的养老保险运营制度,这种办法能从根本上解决现阶段所面临地社会保险问题,但新的养老保险应该如何建立推行,已经进行投保的人应该如何安置都是将面临巨大的阻力。第三是根据“分段计算”理论完善养老保险转接制度,保证参保人权益在转接中不受损失,同时兼顾地方利益。虽然在理论上“分段计算”能解决转接与养老金支付能力的冲突,但是由于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碎片化,在制度、地区、人群分割严重的状态下,该方法工作量巨大,手续复杂,制度交易成本太大。就这一问题,本文认为虽然实施难度高但仍有解决办法,首先建立全局性的养老保险信息网络,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关系信息库在地市间、省市间,乃至全国范围的联网与信息共享,做到流动人员随到,随交,随记账,随办转移。充分利用现代电子技术和金融网络,与银行金融产业挂钩,便捷社会保险权益的转移、查询,切实解决跨地区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的转接问题。对各地的统筹账户资金进行监控,对每一次转接均有记录,由国家进行统筹资金调配,有地方代为管理。这样虽然并未实现制度上的统筹,但是却在信息上实现了统筹,从宏观角度对统筹账户进行了监控,将养老金的支付与转接资金进行整合为一体。

参考文献:

[1]郑功成.实现全国统筹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刻不容缓的既定目标[J].理论前言,2008,(18).

[2]林德燊.论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选择——探索构建新型农保和完善城保的思考[J].第二届中国社会保障论坛文集—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上册).北京: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年版

作者:王彤 李遥 田亚茹 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