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行政执法过程问题及措施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钓鱼执法”的出现
目前在我国还为形成一套固定的行政执法程序,所以在行政执法程序上也是依据不同的领域拥有不同的行政执法程序。近年来,多处出现“钓鱼执法”的现象,在西方国家也有相似的概念,被称作“警察圈套(entrapment)”、“诱惑侦查(couragement)”。“警察圈套”(entrap-ment)现象又被称为侦查陷阱,是指侦查机关为了起诉而有时没有犯罪意图的人实施犯罪行为。“诱惑侦查”(couragement),是指“为了侦破某些极具隐蔽性的特殊案件,侦查人员或其协助者,特意设计某种诱发犯罪的情境,或者根据犯罪活动的倾向提供其实施的条件和机会,待犯罪嫌疑人进行犯罪或自我暴露时当场将其拘捕的一种特殊侦查手段。世界各国执法机关都使用类似手段,但“诱捕”有着严格的控制要求,且所设之套本身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证据。在执法经济的利益诱惑之下,“钓鱼执法”大有在行政执法和刑事侦查领域泛滥成灾之势。仅就查处黑车而言,2008年3月上海奉贤区一位“黑车”司机被所谓“女协查员”带入“执法伏击区”之后,当着执法人员的面在车内用刀捅死“女协查员”。以前上海还发生过黑车司机为泄愤绑架所谓“倒钩”的事件。早些年,媒体还披露过在甘肃省短短一年时间里,三个不同公安机关的部分干警与同一个毒贩合作,分别制造了三起“贩毒案”,导致两人一审被判死刑、一人一审被判死缓的。个别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怀着极其肮脏的利益目的,想方设法引诱守法公民“违法”,并把所设之套作为守法公民违法犯罪的证据,不仅破坏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破坏了社会对法治的信仰,而且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撕裂了社会成员间基本的和谐与互信,使社会公德每况愈下,人们的善良、同情、友爱之心被迫穿上沉重的自我保护的盔甲,使那些社会上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也得不到人们的同情和帮助。同时,还有可能随时随地陷公民于危险和不安、甚至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的绝境。这样的行为败坏了“正义”和“正义感”的名声,使社会诞生出大量不从事生产性、创造性劳动的寄生虫,也使法律、公权力的公信陷于崩溃的危险边缘。
虽然在理论界对行政执法有许多不同声音,但其作为一种现实存在,每天都影响着社会公共生活,作为一种以公共权力为背景的政府行为,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特点:
1.认识模糊。许多行政执法人员包括部分领导干部对行政执法存在错误或者模糊认识,他们仅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等一种或几种执法行为当作行政执法,而把其他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排除在行政执法之外。
2.主题不明。行政执法的着力点应放在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经济环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上。但不少执法人员却认识不够,不懂得行政执法的目的和重点,不知道如何改善执法措施和手段,仅凭计划经济模式下的传统经验和手段执法,使改善行政执法流于空谈。
3.关系不顺。表现在垂直单位与当地政府对其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和管理方面,以及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关系,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等。责任划分不是很清晰,造成越权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互相扯皮、执法不严等问题。
4.多方干扰。这些干扰来自各方面,有的是领导递条子,打招呼;有的是执法机关之间互不买账,互相干扰;有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从管理,特别是少数公用企业、垄断行业和影响较大的私营企业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爱理不理、不予配合,甚至发生乡村宗族势力集体抗法等恶性事件。
5.利益驱动。由于财政底子簿,基本处于保工资状况,行政执法部门特别是部分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办公经费普遍不足,存在“收费养人、养人收费”、下达罚没指标等问题,导致执法活动中出现有利可图的事争着管、无利益服务性的事互相推,甚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严重损害政府形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形式主义。一是制度不落实。自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绝大多数执法主体都是形式上轰轰烈烈,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执行得不够理想,有的制度根本未落实,违反制度的不追究,使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的各项制度形同虚设。二是工作不深入。对执法现状不作调查,抓不住重点,行政检查耗费大量人、财、物力,却效果甚微;行政处罚不注重把好事实关、法律关,把罚款收到手了事;行政许可不严格审查条件等等。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1.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完整地、全面地把握行政执法的内涵。解决两个错误认识:一是“执法等于处罚”的观点。二是“执法与优化经济环境相互对立”的观点。只有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不扰民,才能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要加强宣传,优化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相互理解、共同配合、一起努力。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加大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使行政管理部门自觉知法、守法、护法,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行政事务,做到言必合法,行必循法。
3.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发展是硬道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党的中心工作是经济工作。因此需突出四个重点:一要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二要把行政执法工作重点转变到加强经济监管和提供服务上来;三要转变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实行政企、政事分开;四要贯彻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的原则。
4.要力戒形式主义,落实各项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龙头的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突出抓好各种制度的建设。同时,各执法部门要特别注意坚持从实际出发,力戒形式主义,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5.要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通过各种措施,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