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林业执法现况及改进之策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坚持依法治林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林业行政执法是依法治林的主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平罗县林业局在建设生态文明、保护植物及野生动物资源方面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随着国家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生态文明建设对林政执法工作的更高要求,平罗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正面临着新的考验和挑战。
1平罗县林业行政执法的现状
平罗县没有设立森林公安机关,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主要由林政检疫站、治沙站、5个乡镇林业中心站和3个局属场承担。林政检疫站是林业局的内设机构,是林业综合执法部门,具体负责统一管理治沙站、5个乡镇林业中心站和3个局属场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上述单位都不具备林业行政执法法律授权主体资格,都经林业局委托授权,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使用的法律文书,一律加盖林业局公章,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林业局承担。
平罗县现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36名,都参加过县级执法培训班,取得了执法证件。尽管没有专项办案经费,但是多年来仍然坚持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防沙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各项林业法律法规,全力查处林政违法案件。从2004年到2008年5年间共查处林政案件67起,有效地保护了植物及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为平罗县林业事业持续健康跨越式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执法理念落后
存在重处罚、轻防范的思想,认为执法就是处罚,成绩就是破案率,缺乏如何降低发案数,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自觉地遵守法律的思想。树立执法是为人民服务,执法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2.2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
执法人员都是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对林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懂法甚至是执法违法的现象。许多执法人员不会制作执法文书。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发放执法证件前的岗位培训、考试流于形式;二是有些执法人员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忘记了“执法为民”的宗旨,把执法权当作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的工具;三是平时林业行政执法的学习培训不够,对执行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有的一知半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另外还有不能做到持证上岗,拿着过期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的问题。
2.3林业行政执法手段单一,装备落后
由于没有林业行政执法专项经费保障,物质装备落后,缺乏必需的物质手段,导致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严重束缚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手脚,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如在查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时,偷猎者有船只等工具装备,我们执法人员因工具装备落后或不齐全而束缚手脚,不能接近现场取证,无可奈何。
2.4有的基层站存在着林业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
林业行政处罚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公民处50元以下、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可以当场做出处罚决定,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从案卷上看存在着这样的问题:一些罚款金额50元以下的案件也用一般程序处理,造成程序繁琐,影响了工作效率。
2.5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
在执法文书制作方面普遍存在以下的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询问笔录的制作不规范。有的询问笔录上没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有的询问时间漏填。二是《林业行政处罚告知书》制作不严谨,有的未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时限等。
2.6执法不严谨,随意性大
由于执行的很多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给予自由裁量的幅度较大,没有严格的统一认定标准,造成处罚差别过大,缺乏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存在人情案的现象。
2.7法制工作机构审查把关不严,监督力度不够
根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确立1个内部机构,统一管理林业行政处罚工作。林业行政案件在调查结束后由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送至法制工作机构提出初步意见后,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决定或集体讨论决定。而实际上,林政检疫站作为林业局的法制工作机构,更多的担当着其他方面的任务,由于人员紧张,法律业务素质较低,没有确实起到真正的审查把关、监督作用,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案件的立案、审批、决定等还很不规范,使得基层林业站林政执法的质量降低。
3对策措施
3.1彻底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
利用各种形式如举办培训班、电视讲座、报告会等,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理念的教育,要彻底改变“重处罚,轻防范、轻服务”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开展一次“为谁执法,执法为谁”的大讨论活动,由比谁的罚款多,到比谁的服务好,让“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成为每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座右铭。加强服务意识,增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树立良好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
3.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人员的物质装备
要建立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必须从人才的选拔标准、人才的培养等方面着手,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应根据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业务素质、政治修养等状况及其变化,适时地进行优化组合,实行岗位职务责任制。要尽可能地加大投入力度,改变目前执法物质装备落后的现象,以便于优质高效地完成林业行政执法任务。
3.3规范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
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认真执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避免因执法程序违法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等问题。把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都纳入规范管理的范畴。
3.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认识
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让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都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既有利于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更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监督执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结合查处的案件,公开曝光以案示法,起到震慑作用。
3.5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
林业局的区、市业务主管部门宁夏林业局、石嘴山市园林局都设有林政资源管理科,都成立了森林公安分局,为便于上下业务对接,更有利于开展工作,平罗县应尽快成立森林公安分局,依法申请执法主体资格,变委托授权执法为法律授权执法,形成以森林公安局为龙头,由各基层站业务骨干组成的林业行政执法综合队伍,以便有效发挥森林公安的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的作用。
3.6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初次违法的,可以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度处理,情节显著轻微的只教育,不处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违法人员档案,对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行政相对人,则从重处罚。处罚的原则、处罚的标准都对行政相对人公开,做到让违法人员心服口服,从根本上解决处罚的随意性,杜绝办人情案的现象。
3.7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改变目前林业行政执法等同于林业行政处罚的现象。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
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外界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