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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的行政执法工作成绩喜人,不断创新行政执法工作的里程碑。然而,在巨大成绩背后,我国行政执法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一定程度上迟滞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影响了党的形象和社会科学发展、和谐的大局,迫切需要关注和解决。
一、着眼行政能力提升的本质要求,突出抓好执行主体能力与素质的提高
哲学家笛卡尔曾提出“我思故我在”。回顾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人类历史的每一次向前跃迁,无不是在思想互联、促进知识转化的“小实体(人)大网络(社会关系)”、代表知识经济时代主体之间交往和交往形式的社会性软件中应运而生。主体能力俨然已成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必要前提。主体素质与能力的提高亦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强根固本,进一步深化对创新理论的学习
行政执法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凝聚,而社会力量的凝聚则依赖于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共同的奋斗目标。党的代表大会指出,党的理论是纲领,是方向,是全社会共同的思想基础和共同的奋斗目标。因此,提升执法主体的能力与素质,深入学习和理解党的创新理论是关键。应继续加强对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理论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对行政执法环境的科学预测和驾驭能力,为行政执法的政治性和方向性提供有力牵引。深入贯彻“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牢固确保行政执法的立法为公、执政为民性质。时刻注重学习研究中国的国情和党自身的经验,同时加强对世界先进知识的研究和学习,为更好服务大众、全面履行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二)立足本职工作,强化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行政执法是服务大众、彰显政府高素质形象的重要窗口。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是更好履行执法任务的根本前提。应不断深入和强化对《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注重实效,多在组织领导层面进行强调和敦促。积极创新学习方法和学习形式,将传统教学与寓教于乐有机结合,广泛开展知识竞赛、趣味抢答等活动,多法并举地推动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与掌握。将业务知识学习纳入议事日程,把业务知识学习与考核、福利等方面有机衔接,实施一票否决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励行政执法主体的学习积极性。
(三)触类旁通,兼顾对邻近知识的学习和了解
马克思曾说,任何行为都是存在于社会环境中,都是个体间发生的这样或那样联系。行政执法也不例外,接触的个体也是多种多样,涉猎的知识亦要丰富多彩。笔者所在单位的执法人员曾遇到一起严重暴力对抗执法的事件,当事人甚至以人身安全威胁执法人员。正当双方僵持不下时,细心的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家中摆放着各式各样钓鱼渔具,执法人员随即改变策略,与当事人聊起钓鱼知识,经过两个多小时交流,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成为朋友,剑拔弩张的执法氛围随即平和下来,当事人最终愉快地接受处理。应在立足现有实际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涉猎其他专业领域相关知识。积极主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和学者到课授教,为全面提升主体素质创造资源。定期选派人员赴司法、经济、教育、文化等部门学习取经,多种形式地推动主体知识面的拓展。广泛实施内部交流机制,组织广大执法者不定期座谈,相互交流特长经验和工作心得,多法并举地开展知识传授活动。
二、着眼行政执法的客观实际,注重夯实执法客体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认知和认同感
心理学家冈特瑞普来曾说:“与人类密切相关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拥有一种稳定的、将自己作为整体的和重要的人物的体验”。冈特瑞普来的论点阐述了客体在行为活动中的重要性。一次成功的行政执法案例,仅有高素质的主体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要得到客体“作为整体和重要人物的体验”。
(一)着眼形象塑造,强化宣传教育
近期的几场暴力对抗执法事件,一次比一次悲惨,一次比一次发人深省。从表面看主要源自执法人员的“野蛮”执法,但从深层次看,主要源自宣传教育的缺失。这样的一种缺失并不是对执法依据的宣传缺失,而是对执法人员公平正义形象的宣传缺失。许多当事人在一些失实舆论引导下,曲解执法人员意图,抵触甚至公然对抗行政执法,造成一次又一次的悲剧。因此,提升执法客体对执法行为的认知与认同,重塑执法人员形象,强化宣传教育势在必行。在宣传方向上,应突出对执法主体公平正义形象的塑造,坚持单元化塑造路线,杜绝褒奖与批判相结合的“二元化”路线,防止不良群体的断章取义。在宣传形式上,应坚持百家齐鸣的方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传统与非传统媒介进行形象宣传;实行宣传到户的策略,在社区的主要街道张贴正面宣传的图片和报道,多方位地提升形象。建立情报分析制度,设立专门人员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发现负报道及时进行澄清,将不良影响扼杀在“襁褓”中。
(二)着眼执法效果,开展各类共建活动
胡主席曾说,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是沟通交流。扩大行政执法客体对执法行为的认知与认同,各式各样的共建、交流活动必不可少。一是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农忙等时节,主动深入群众,协助群众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农务。利用单位和个人资源优势,多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和工作等方面力所能及的事情。设立管理员制度,委派专门群众监督和协助执法工作,并给予一定物质补助。二是密切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特别是乡镇、办事处。近年来,为了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党和国家实行了职能部门“包片”制度。许多部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与广大人民群众结下深厚友谊,这对于促进执法部门与群众沟通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此外,有关部门还担负一定行政职能,这对于巩固行政执法效果也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密切联系有关部门已成为有效利用资源,持续强化执法效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在第一时间内互享客体动态和信息,为全面高效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做好可靠铺垫。强化组织领导,设立由相关领导组成的工作小组,平时保持框架,需要时临时组建,最大程度上实现部门间协作。
(三)着眼权威树立,建立健全保障措施
不成规矩,无以至方圆。任何行为的有效开展都是建立在配套保障措施基础之上。应普遍推行挂钩制度。将行政执法履行情况纳入相关部门考评机制之中,变过去行政执法部门一家责任为多部门共同承担责任,并将行政执法任务落实情况列为相关部门效绩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在实行普遍责任制过程中推动行政执法的有效落实,在多部门联动中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认知与认同。将行政执法贯彻落实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挂钩,建立和推广行政执法档案制度。充分借鉴国外权威机构评比信用等级的经验,把相关人员分为若干等级,并将等级星级作为“五保户”、“光荣之家”、“优秀企业家”、各类道德模范评比的重要依据,进而全面、科学、有序地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认知与认同。
三、着眼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的刚性需要,不断优化行政执法内部环境,改善基础设施
内部环境是影响行政执法部门有效履行职责的内部因素,基础设施是行政执法的外在需要。从近年的行政执法发展趋势看,内部环境和基础设施在行政执法的地位日益凸显,俨然已成为制约行政执法能力发展的瓶颈所在。
(一)立足效率提升,活化考试考核
在内容上,由传统的业务知识考核向思想道德修养、爱岗敬业、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方向拓展。通过内容创新,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进一步维护执法部门公平正义的形象,彰显职能部门执政为民的本质。在考试考核方式上,由单纯笔试向笔试、口头表述相结合的方向转变,特别是突发情况下语言表述和心理疏导的能力。通过考试考核方式的创新,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能力,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内、外部环境的全面优化。在考核标准上,勇于破茧传统标准的束缚,打破业务知识合格就是过关的思想禁锢,设立以业务知识为基础,场景应答、边缘知识为辅的“1+2”模式。通过考试考核标准的创新,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为深入优化执法部门内部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立足科学执法,改善装备
学者白云翔曾说,生产工具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指示器。装备装具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托,对于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科学有效发展,有着“重要指示器”作用。从目前行政执法的装备装具情况看,单个人员装备较为完善,特别是在执法主体人身安全保障方面成效显著,但在指挥、互联等方面还较为差强人意。应实施网状指挥体系。在行政执法指挥机关和一线执法人员之间建立网格化指挥平台,实行交互式、无缝隙指挥方式,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科学性、系统性提供有力保障。应建立健全车载系统。为每台执法车辆配备GPS定位系统,全方位监视车辆运行情况和方位,为全面提升执法联动效率、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提供可靠保障;借鉴公安机关先进经验,为执法车辆配备影音系统,全时段地录像执法过程,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效证据补充。应着眼互联互动,广泛建立局域网络。在相关部门和执法部门间建立局域网络,实时动态地分享社会舆情、人员基本情况、执法活动等各类信息,为有效履行行政执法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三)立足公平和效率,定期交流人员
卡兹的组织寿命学说,一个组织最佳年龄区为1.5至5年。超过5年,就会出现沟通减少、反应迟钝等问题。解决的办法是通过人员流动对组织进行改组。此外,从近几年的各种职务犯罪情况看,长时间囤囿在一个地方工作,也是滋生犯罪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强行政执法部门的人员流动势在必行。应扩大招聘范围。由于行政执法具有一定特殊性,在招聘过程中,应坚持专职和兼职相结合招聘方式,在坚持招收高学历人员任专职基础上,适度向各级调解员、特种人才倾斜,招收一定量兼职人员。通过传播媒体(报纸、广播、电视)公开招收的启事,通过面谈、笔试等程序,在应聘者中择优聘用。应推行兼职模式。对于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实行交叉处理模式。在坚持下本单位为调研主体的原则下,聘请本系统其他单位参与调查,实行多个部门联合作业的系统执法模式,全面促进行政执法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