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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文书的正确使用和制作,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执法工作本身的规范要求。2008年交通运输部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统一了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式样。
1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与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文书内容填写不完整,丢字落项,有涂改现象等问题。如:交通行政执法文书设定的栏目填写不完整,执法机关单位名称填写不完整或用简称;执法文书尤其是笔录式和告知式执法文书中有涂改现象,改动处没有改动者签名或手指印,造成执法文书的瑕疵;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中“案由”填写不规范,对于涉嫌的违法行为性质表述不准确或是缺“案”字;执法文书中对当事人情况填写不完整,当事人名称前后不一致,就可以认为是执法的相对人不一致,会引起不良后果;执法文书中对违法事实的描述不完全、不准确、不客观,如描述过于简单、没有对违法事实做符合实际的客观的描述而使用结论性语言、有些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只是做到了“心中有数”,但没有在文书中记录。这些看似一个个小问题,一旦到了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程序当中都有可能影响最终的结果。
(2)执法文书日期填写。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流程、程序进行,并配合使用相应的执法文书,工作内容的前后衔接性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日期是反应这一关系的最有利表现,稍不注意就会造成立案日期在案件处理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或是送达回证的时间在文书制作时间之前等现象,这种情况将使我们自己所制作的执法文书前后矛盾或失去执法文书原有效力,从而影响到执法程序的正确性和准确度。
(3)执法文书中语言使用不规范。在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听证笔录等笔录式文书中存在着字迹潦草、错别字、语言不通顺、语法错误、辞不达意甚至引起歧义等问题,影响了执法文书制作质量,可能导致本次执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去法律效力。
(4)随意简化或不按规定使用执法文书。在日常交通行政执法活动中个别基层执法人员对告知性的文书不够重视,如应当对所做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或听证权的内容如实告知相对人,但执法人员凭个人经验和感觉办事,随意简化执法流程,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也没有使用相应执法文书加以认证,造成执法工作程序上存在严重的瑕疵。
(5)不按照执法顺序填写执法文书。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存在随意更改执法程序的问题,如先对执法相对人进行执法检查,事后再补充和修改执法文书,这样虽然能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但执法程序完全错误,一但发生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将造成严重的后果。
(6)文书不按照顺序整理归档。在每次的执法检查中我们都发现个别的基层执法单位对文书的整理归档工作不够重视,殊不知文书的整理归档是一个执法案件质量与水平的集中体现。入存在案卷内封面、卷内目录或是备考表不完整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案件文书材料没有按照《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要求整理归档。
(7)证据的收集与本身证明力不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应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收集证据的方法、过程、时限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有些文书忽视对证据收集过程的准确记载,给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留下疑问。一些执法文书对证据的特性把握不够,在文书反映不充分。有些文书对众多证据没有从逻辑上进行整理取舍,使得证据链的效力不强。
2改进措施
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提高制作执法文书质量,对于保证行政执法的正确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制作与使用执法文书的质量和水平。
(1)交通行政执法文书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家公文,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效果和我们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特别是基层的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处在行使职权的最前沿,制作和使用行政执法文书较为普遍也更具有社会影响力。因此,各级交通行政法执法部门应高度重视制作与使用执法文书这一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增强对交通行政执法文书重要性的认识,使广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深刻地认识到执法工作与文书制作与使用密不可分,文书制作质量的高低就决定了我们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
(2)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充分调动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统一思想,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落实依法治交,作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循法。
(3)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交通系统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把规范文书制作作为各自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提出切实可行、便于理解、易于操作的文书使用说明,便于执法人员在执法实际工作中执行。
对于经常需要填写的文书,也可制作文书样本,供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借鉴参考。同时,进一步加大交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力度,加强对文书制作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保证各类执法文书的正确、合法、规范、有效。
(4)建立健全对文书的审核制度、互查复查制度。要按规范执法的工作要求,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执法环节,把文书制作作为执法的工作重点加以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各执法单位把执法文书制作工作进行分解,按文书制作、文书复核、文书审批、文书归档等工作环节,制定工作标准,明确责任,责任到人。负责人或审批人加强对制作的执法文书审核及审批,对执法人员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这样可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建立执法文书互查、复查制度,在单位内部执法人员之间互相查漏补缺,通过相互监督,相互评议,加强负责文书制作执法人员的责任心,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5)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对执法人员能否正确使用相应的执法文书,语言表达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齐全,日期是否准确等内容列入岗位责任制和年终考核标准中,保证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使用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6)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和强化内部的执法检查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奖惩制度,切实消除个别执法人员等待、观望心理。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把执法工作置于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对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先进人物要大力宣传,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从而对执法文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促进执法文书制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7)建立行政执法文书激励机制。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制定的执法文书,要经常进行讲评,好的给予表扬,还可以作为示范文书;不合格的应要求重新拟写,不能让不规范的执法文书送达给行政相对人或归档。上级单位对执法单位的执法文书也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考评、通报,这样有利于执法单位提高对执法文书重要性的认识,便于及时了解各执法单位执法文书制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助于形成一种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执法水平的总体提高。
总之,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是综合地运用各种知识的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而较复杂的工作。它不但需要精深的业务知识,全面地掌握有关案情的大量事实材料,而且还要熟悉各种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和制作要领,还要有较强的驾驭语言文字的能力。因此,我们应重视执法文书的制作与使用,从现在做起,加强学习,积极研究和探索,不断总结和改进,实实在在地把执法文书制作好,以提高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水平,进而促使交通行政执法水平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