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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砂整治成效、形势及对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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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砂整治成效、形势及对策

2011年7月至11月,水利部联合淮河流域四省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淮委按照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水利部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狠抓措施落实,圆满完成了专项打击、集中检查和成果巩固三个阶段的目标任务。2011年12月,水利部在蚌埠主持召开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矫勇副部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对下一步巩固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提出了具体要求,也为实施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指明了方向。

一、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淮委高度重视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在确保直管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的同时,充分发挥流域机构的组织协调与监督指导作用,加强对流域各省的指导和检查,有效提升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周密部署。淮委成立了由钱敏主任任组长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与流域四省联系人制度;在淮委门户网站上开辟了“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专题”;定期编发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简报;制作专项整治行动展板和画册,集中展示行动成果。淮委沂沭泗局及各直属局先后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保障了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淮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加强宣传、媒体曝光、受理举报等形式,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淮委沂沭泗局及各直属局在进行专项打击之前,联合当地政府,通过多种途径集中宣传非法采砂的社会危害性,并与有关地方政府联合禁采公告,明确提出禁采要求,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是加强协调,联合整治。淮委注重与流域各省协调合作,共同提升联合整治效果。2011年7月下旬,淮委与江苏省防指、江苏省水利厅在江苏各大媒体联合了《关于依法整治江苏省淮河流域河道非法采砂的通告》;淮委沂沭泗局和江苏省水利厅联合召开了江苏省淮河流域及沂沭泗地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和总结会议。沂沭泗局3个直属局也分别与所在地地方政府联合召开采砂专项整治会议,迅速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多部门联动,增强了执法力量,丰富了执法手段。

四是严厉打击,突出实效。淮委严厉整治非法采砂行为,主动与地方政府协调配合,采用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牵头,公安、国土、交通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模式,精心组织了多批次、高强度、拉网式的专项整治行动。沂沭泗局组织成立了三个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督导工作组,分赴3个直属局开展督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五是认真检查,巩固成效。2011年8月,淮委任组长单位的水利部河南检查组,完成对河南省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集中检查。与此同时,水利部安徽、山东、江苏检查组分别认真细致检查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对工作成效较为满意。随后,淮委沂沭泗局组织召开直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第二阶段总结会,认真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整改。各级管理单位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和密度,密切关注非法采砂动态,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及时开展打击行动,有效防止非法采砂势头出现反弹。

六是抓好规划,提供支撑。抓好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是实施采砂行政许可、规划采砂行为、加强采砂管理的重要基础。根据水利部安排,淮委组织流域各省开展淮河流域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工作。2011年5月,淮委审查通过了《淮河流域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报告》。在征求流域各省意见后,将修改完善成果上报待批。规划报告下一步经批复实施后,将为实现科学采砂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撑。

二、淮河流域采砂管理形势依然严峻

随着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黄砂资源刚性需求日益增长,黄砂供需矛盾为非法采砂提供了高额利润空间,采砂管理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并存,水行政主管部门面临的采砂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更加艰巨。矫勇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在为期4个多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采取了许多好的做法,取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为加强淮河河道采砂管理奠定了基础。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淮河河道采砂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分析主要原因,研究治本之策,结合各自实际,逐一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不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集中整治过后非法采砂再次出现反弹。

目前,淮河流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部分地区行政首长负责制落不到位。部分地方政府仍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分解不具体、工作措施不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协调难度大等问题。二是采砂规划编制滞后。目前,淮河流域重要河道采砂规划上报待批,流域内部分地区虽然编制了一些应急规划或年度实施方案,但大多存在内容不全面、总量勘测不准、砂石总量控制不科学等问题。三是众多“三无”船只管理难度大。据统计,流域内涉砂船舶近90%为“三无”船只,仅靠河道管理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四是边界水域非法采砂监管成为难点。边界水域尚未完全建立起联合监管机制,局部地区存在协调沟通不足、联合打击不够等问题。五是管理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大部分管理单位采砂管理队伍、经费、机构、装备总体上落后于日常监管和集中打击的现实需要,常态化监管手段不足,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亟需开展。

三、进一步抓好采砂管理的措施

河道采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维系河势稳定、防洪安全、航运安全、供水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矫勇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我们要认真总结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宝贵经验,及时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不断形成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淮委将重点针对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进一步完善落实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严格采砂监管,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建立采砂管理长效机制。一是着力落实责任。历时4个多月高强度的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告一段落,各级管理部门和单位应克服懈怠心理,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为基础,不等不靠,切实抓好下一步采砂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签订采砂管理责任状。要重点落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强化监督考核。要以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推动采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是着力完善法规体系。各级管理部门和单位应结合实际,加紧开展有关采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的前期研究工作,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管理制度体系。要进一步明确采砂管理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律责任,理清管理单位和地方政府水利、公安、国土、交通等部门在采砂管理工作中的职权和职责,改变目前执法中现有法律法规体系可操作性不强、执法手段单一的局面,不断推进河道采砂管理立法进程。

三是着力抓好源头管理。管理好采砂船只,是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采砂活动的关键措施。沂沭泗局直管区各级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海事、航运、交通运输等部门梳理、摸排河道内采砂船只基本情况,对“三无”船只进行登记造册,强化日常监管。要督促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制定引导砂民转产择业政策,采取有力措施鼓励砂民主动转产择业,给生活困难的砂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开展转产砂民就业培训,指导、帮助砂民顺利转产,从源头上减轻采砂管理压力。

四是着力加强边界监管。边界水域采砂监管是采砂管理工作重点之一。各级管理部门和单位应与地方政府在省、市、县边界敏感水域建立联合管理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相互通报采砂监管信息,建立会商制度,及时商讨边界水域采砂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提升边界水域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效果,堵塞监管漏洞,杜绝监管空白,确保边界水域采砂监管不留盲区。

五是着力保持高压严打。要继续保持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形成的有效工作机制,坚持地方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密切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加大对重要时段、非法采砂集中的河段的巡查打击力度,坚决遏制非法采砂的反弹势头。要根据矫勇副部长要求,建立采砂管理情况“月报送”制度,对加强采砂管理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适时打击情况及好的管理措施等内容要及时上报,实行一月一报。

六是着力夯实工作基础。面对艰巨的采砂管理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不断夯实采砂管理工作基础。要科学制定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为采砂管理提供可靠支撑。要强化机构、人员、装备等能力建设,为采砂长效管理提供基础和保障。要不断加大采砂管理经费投入,实施科学有效的现代化监控和执法基地建设,有效提升采砂管理的科技含量和快速反应能力。要进一步加大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和联合力度,逐步建立健全集中打击、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推动流域采砂管理工作长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