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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严峻就业压力要不要调整思路
目前城镇失业率4%这个指标基本可以不看,统计口径看来还需要反映现实。目前就城镇来讲,2001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与国企下岗职工共1400万人,约相当于城镇从业人口的5.8%。如果再加上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600万人,全国大概有2000万下岗和失业人员,相当于城镇从业人口的8.3%。但根据《中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状况》白皮书,从1998~2001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累计有2500万人。应该注意到,这些下岗人数,还只是国有企业的下岗者,并不包含其他所有制企业的下岗者。目前中国城镇至少有2500万人等待饭碗,相当于城镇中每10个人有一个人失业,这已经十分接近国际警戒线。比较令人警惕的是,现在不是工人失业,而是“企业失业”,就是某一类型某一行业的企业垮掉;甚至“城市失业”,就是基地型,资源型城市的垮掉,这对社会稳定的伤害相当大。如果考虑到中国农村尚有1.5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另寻出路,那么我们计算的结果是中国城镇失业率为10.2%,农村失业率为30.6%,全社会从业人员失业率为23.8%。并且这个状况在未来20年不会有根本性好转。更为严峻的是,国有企业工人的下岗通常是以强行买断工龄的形式进行的,作为弱势群体的工人在遭遇解除劳动合同时基本上不具备谈判能力,只有默默忍受;而农村流动人口的就业不仅广受歧视,辛勤劳作一年也并不一定会拿到工钱,没有工作而带来经济压力并同社会角色上的屈辱感。
在就业问题上,政府可能存在两个失误,一是重视再就业甚于重视就业。其实全面小康最主要的地区必然是农村的小康,目前城乡间每年的人口流动次数已接近2亿人次,不将就业的中心工作从再就业的视野中转移出来,抓就业是失去了主线。二是重视正式就业甚于重视非正式就业。所谓非正式就业,就是用工合同不周全,用人时社会保险费用缴纳不齐的雇佣方式。这一块是必欲除之而后快呢?还是善意引导,保证起码的劳工人身安全和薪酬发放?不去引导和重视非正式就业,在今天还仅仅是年末民工追讨薪酬的集中潮,在明天就会演变成就业压力而没有泄洪口,并且黑工黑人的惨剧就会越严重。
农村税费改革如何评价
农村税费改革出现了强烈的反弹趋势。人们一度期望税费改革后,能将农业税调整在600亿左右,而三提五统调整在1200亿左右。设置农业税本身究竟有什么法理依据?若说是流转税,农业税并非在货物和服务流转过程中征收,而是农作物收获时征收。若说是所得税,那么绝大部分中国农民的纯收入水准根本不足以让其成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若说是资源税,恐怕也莫名其妙。农业税是个和税收常识相悖的“四不象”税。从法理依据看,征收农业税的法律依据是1954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和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前者是1958年实施严格的城乡分割式户籍管理制度的前奏,而后者不是通过人大认可的法律。至于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以上“条例”、“规定”制订的“细则”、“办法”,更不足道。农业税缺乏合法性依据,只能是摊丁入亩的延续思路,何况税费改革本身就有加重粮食重点产区和产粮大户的负担之虞。
从历史角度看,中国农村税费改革无非就是将附属在农业税上的苛捐杂费规范化,以免民怨沸腾,不堪收拾,但并税式改革千年来没有成功的先例。例如在安徽进行的税费改革的大体做法,就是把原有的多达数百项的各种收费,合并为农业税和农产品特产税,这两者称为“正税”,上交给县乡两级基层政府。此外还有一笔附加税,实际上就是往年的村提留,这笔收入留在村里,用以维持村级财务的日常开支。历史上类似改革也许可能在短期内使“向来丛弊为之一清”,然而它的结局却毫无例外地与初哀相反。原因很简单:“名目”之果虽减,“巧立”之因不绝。所以,再税费改革难不在税费,而在理顺财政和整顿吏治。其实,税费改革反映了财政本身的举步维艰。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最终只是确定在安徽及其他新增的16个省份试行,就是因为国家拿不出更多的钱来资助地方财政,农民的税费负担暂时有所减轻了,可县、乡(镇)两级政府却感受到了改革带来的压力。县级财政保证乡(镇)、村不留资金缺口,过去由乡村自行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部分教师工资,改由县级财政承担;过去的“五统”被要求纳入预算管理;对于“五保户”、军烈属的补助也一律由县级财政支持。此外,乡以下编制名义上虽然缩减了,并不代表着财政供养的人员就减少了,县乡财政仍在或明或暗地供养着他们。县财政支出因此出现了大幅的增长。鉴于税费改革主要靠县乡村的基层干部推动,可是财政可支配收入剧减,既导致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大为下降,还直接影响到基层干部的可支配财力,有的县乡甚至连干部的工资也发不出来,这自然会影响他们推动改革的积极性。欲动税费而吏治不改,既动税费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却不足以弥补基层财政的缺口。
在我看来,出路有几条。一是农村税费改革不如一刀切。所谓一刀切就是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地区经济发展,制定农民的年均缴纳农业税总额并长期不变。例如,某省可以宣布省内农民人均缴纳农业税180元,一定20年不变,从村乡到省乃至中央不再另外收取任何费用,就将农民作为缴纳固定税的小额纳税人来看待。这样简易行之,天下皆知,政府违之就视为行政抢劫。二是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市场要建立。十六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要建立包括土地流转在内的多种要素市场,《土地承包法》是重要的,农民失地失业当然困苦不堪,但最为重要的是给予农民选择权,森得诺奖的关于贫困的研究其实就是一句话:贫困往往是人祸甚于天灾,农民贫困在于选择权被剥夺。十六大报告中也说要通过市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这就意味着农村自发的互助小组、农业协会都可以办,村一级已经开始直选,在农民组织化程度渐进提高的同时,乡以下其实最缺乏的是有效的合法暴力的提供,而不是乡作为行政机构的存在。
从日韩的经验看,日本和韩国分别经过近20年的高速经济成长期后,人均收入分别从数百美元达到了大约5000美元的水平。而中国经济从1978~1996年间的年均GDP增幅为9.5%,1997~2002年间年均增幅达到了7.8%,较之当年的韩日并不逊色,但是人均收入仅仅上升到不足1000千美元。以全国工资总额看,目前大约仅在1~1.2万亿之间,改革开放24年来,全国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从17%下降到12%,其中有16年工资总额/CDP的比重是下降的,上升或持平的仅有8年。那么中国繁荣的巨大财富何在呢?至少从工资总额上不能看出来。更为令人惊讶的是,目前中国出现了居民储蓄增长额超过了全国工资总额的情况,例如2002年工资总额大约是1.2万亿,而居民储蓄却增长了1.5万亿。
有统计局的同志说工资总额不能反映中国民众的生活,如果按他的数据,2002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6800多元,农村是2400多元。那么,城里4.5亿人年可支配收入就有3.1万亿,城市就业人口不过2亿多,这样城镇居民工资就差不多月均2000元了,这不大可能,现在全国范围看,人均月工资1000元就不错了。那么,工作外的其他形形色色的收入能和工资持平吗?同样是不可能。早在1997年,国家统计局、劳动部、全国总工会、民政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组织了“中国职工生活进步调查”,在这次民意调查中,81%的被调查者表示,近5年来生活水平的提高主要靠的是“工作单位”发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只有8%的人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与兼职收入有关。如果城市居民主要还是由国有部门供养,那么这些城市中的“小康”就是政府发放的,而不是市场孕育的。现在一些缺乏活力的城市之所以能够继续维系其表面的稳定和繁荣,部分原因在于向农村“吸血”,所出现的结果自然就是一个相当繁华的城市和一个相对萧条的农村。可以说,城市的繁华建立在国有部门的支撑之上,也是以农村的萧条为条件的。目前这种趋势在蔓延,1997年以前是农村边缘化,成为财富沙漠,而城镇是财富孤岛;现在是小县城在边缘化,财富向大都市集中,那些灯红酒绿的大城市成为令人惊讶的财富孤岛,这些孤岛会不会淹没我们?所以,我同意中国社会需要“托底机制”。如果在城镇大规模地推行社会保障体系,则这个体系85%的支出将被保障3亿多的城镇人口,这不行,必须救济和保障并重以建设全国性的社会救济为主,必须农村和城市社会保障并重以建设地市县的社会保障为主。
为什么社会满意程度急剧下降
在改革开放之初,实际上是中国放弃了命令经济。行政约束了自己在经济领域的瞎命令,因此从经济角度上看,是一个明显的帕累托改进,没有人在经济上吃亏但有人得到好处,所以改革的凝聚力很强。而苏东原来是计划经济,因此休克疗法损害了相当多的人的既得福利,而遭遇到改革的阻力。现在这一阶段已经结束了,社会资源的分配进入你争我夺的阶段,社会中心群体和边缘群体之间的隔阂加剧,但中间收入阶层非常薄弱,不能共享繁荣的改革必然是动力不足的不稳定改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在2000年时进行的“社会分层、公众心态与社会稳定”课题研究中,得出了这样的调查结果。当问到“与1995年相比您现在的生活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时,回答“好了许多”的占42%,回答“好了一点”的占34%,回答“几乎一样”的占12%,回答“差了一点”的占7%,回答“差了许多”的占5%。当问到“您认为您5年后的生活会比现在好还是会不如现在”时,回答“会比现在好许多”的占40%,回答“会比现在好一点”的占39%,回答“几乎一样”的占13%,回答“会比现在差一点”的占6%,回答“会比现在差许多”的占2%。可见中国人对过去5年和未来5年的心态是谨慎乐观,但不能忽略竟有高达20%的被访者持悲观态度。认为“医疗改革”“会有损失”的占36%,认为“会有好处”的占35%,认为“没有好处或损失”的占29%。认为“劳动就业制度改革”“会有损失”的占14%,认为“会有好处”的占40%,认为“没有好处或损失”的占46%。可见医疗改革和劳动就业改革,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得到公众的支持。
为什么这些少有民意基础的经常要碰壁的改革仍然会出台?中心群体离边缘群体太遥远!另外,2001年度“零点生活指数”的研究结果表明,城市居民对未来生活的态度中,觉得未来生活“会变得很好”的乐观群体比例明显下降,预期“不会有什么变化”和“说不清”的群体也分别占到14.9%和18.4%,市民对未来生活的发展变化显得更加难以预料。社会经济改革应该让更广泛的群体在改革中受益,这是深化改革的起点和归宿。不确定性气氛浓重的社会,会使得很多改革措施出台的效果打折扣甚至适得其反。
反行政垄断的分拆热令人困惑
近年来,千夫所指,使得垄断部门不断被分拆,电信、电力、航空等无一例外,反垄断的本意是好的,但有个方法的问题。说到反垄断,就是一招:拆!如果你承认有一些经济部门是攸关国计民生的命脉行业,是需要国家独资或控股的行业,那么某些企业集团出现垄断利润或者垄断亏损就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因此石油石化行业有利润不值得夸耀,关键要看企业的经营绩效有没有快速提高。反垄断也不能仅仅一拆了之。例如电力改革就存在不奏效的忧虑,今明两年可能会缺电严重,为什么?“十五”后三年能够投产的机组只有6000多万千瓦,而2002年一年的用电增长是1500亿千瓦时,至少要吃掉3000多万千瓦的容量。之所以出现这种严峻的局面,主要原因是1998年到2001年之间对电力供需形势的判断失误造成的。当时有三个观点:一是全国电力富余;二是今后的电力增长大概是3%到4%;三是三年不开新项目。此外可能和三峡的仓促上马不无关系。电力体制改革至今,直接的收获是干部增加了3倍,但国电的垄断变成了电网的垄断,问题依旧在那里,并且电价反而可能上升。再如农网改造,对农网的改造可能犯了和粮食流通体制一样的错误,就是不补贴作为消费者的农民,不补贴作为生产者的电厂,而是补贴到流通环节中去,结果花几百亿改了若干省的农网,农民仍然一户每月只用几度电,为什么农网不能放开由民间资本来运作?另外,城乡同网同价也是不大现实的,有长期用电合同的大户是趸售自然电价低,单个农户是零售自然电价高。回过头来再看反垄断:如果承认有需要行政垄断的部门,那么就不要有分拆之名而无分拆之实,拆完了企业吸血者多了垄断利润没了企业集团也垮了;如果不承认有需要行政垄断的部门,那么重要的不是拆而是行业准入和竞争,垄断利润自然会摊薄。陷入现在一拆就灵的仓皇改革,已经到了必须反思的时候。
对房地产和汽车行业的政策是否恰当
回顾2002年的宏观经济,投资增长快速,出口主要是托美元走软所赐,消费基本平稳,但对房地产和汽车行业的政策是否恰当?预期2003年经济增长稍逊色于2002年,为什么?消费尚可,但外贸目前不稳,一是不能指望今年人民币仍然会随美元有如此大的贬值,除非美伊战争久拖不决,二是出口退税情况不理想,2001年出口退税未退余额为1600亿,2002年出口退税安排不充分,增加了未退余额500亿,结果目前未退余额为2100亿人民币,给财政以巨大压力。今年外贸可能较去年稍差。
面临最大不确定性的是投资。200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6.1%,为1996年以来的最高增速。这当中呈现三个特色,一是国家引领的大项目纷纷上马,去年基本建设投资1.725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6.4%;更新改造投资6584亿元,增长11.1%,都很惊人。二是制造业投资空前激增。去年第一产业投资全年仅仅完成投资1106亿元;但第二产业投资1.0703万亿元,增长22.9%,其中,原材料工业、机械电子工业、轻纺工业投资分别增长32%,33.3%和33.9%,这和中国在全球制造业中定位的清晰化有关系。三是房地产和汽车行业投资增长迅猛,例如房地产开发投资7736亿元,增长21.9%。上述三块中,大项目是不会再令人目瞪口呆了,人间奇迹已经不少。制造业投资应该是平稳的,而房地产投资,去年对有无泡沫之争论非常激烈,今年宏观调控下行业收缩难免;汽车行业,供求失衡已是定局。但对房地产和汽车行业的政策是否恰当?
汽车产业是被人为的行政政策严重延缓的行业。通常我们说汽车行业是支柱产业,通常我们又指责中国汽车行业散、乱、差,但从根本上说,中国汽车行业的投资不足、分散以及决策失误是应反思的最重要原因。长期以来,我国汽车工业投资强度一直偏低。建国以来一直到“七五”结束,我国汽车工业的全部投资总共只有2322亿元,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投资不足千亿,如此可怜的投资不如投资一个水库,且散布于数千家企业,中国如果能在这种状况下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汽车产业,无异于天方夜谈。目前虽然汽车行业有所起色,但壁垒森严,外资有持股比例限制,民间资本进入往往一波三折,并且在汽车行业重引进甚于重自主开发。目前发达国家中,美日汽车业投资占制造业投资的8%左右,法国、巴西、韩国等需要巩固或赶超其在全球汽车工业中地位的国家,其汽车业投资占制造业投资比重的15%左右,而中国不过百分之四五。如此漠视产业上下游带动能力极强的汽车产业,岂非政策失误?行业准入和价格管制的堡垒还准备延续到什么时候?至于房地产行业的泡沫之争更是如此,你不在这个行业内,没有拿自己的钱出来做房地产,那么关于房地产有没有泡沫的任何论断,都是不需要负责任的便宜话。
国有银行业的改革近年来是否被大大延误
比照一下1997年以来的多次金融工作会议报告的内容就可以看出,1997年时的问题现在仍然是问题,准备进行的改革也仍然在准备,国有银行的改革被大大延误了,它们存在被边缘化的危险。
为什么中国银行业的改革这么难?其一,通过国有银行集中金融资源,以高度计划化的方式进行配置迄今无退潮的迹象,银行资金被作为准财政资金使用的巨大惯性,使得人们认为对银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取向将直接导致政府对资金直接调配能力的下降;其二,当初国有银行业改革的推进者,很大程度上就是现在需要被改革的对象,因此“罗素悖论”再度浮现:谁为理发师来理发?谁能企望既存国有银行体制的最大收益者去触动和推进可能弱化其权力和收益的改革?如果不对银行业进行改革,那么所有的改革成果就会面临骤然间被危机洗掠得面目全非的可能;不正视问题的姿态并不意味着问题可以不存在。
就目前中国四大国有银行而言,最紧迫者在三点:一是转变以官本位为基础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银行内部党政企分开,使银行具备可能形成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上壤;二是吸收外部注资,这种外部注资既可以来源于民间也可来源于外资;三是强化内部风险管理机制,使得银行的操作风险尽可能地降低。中国银行业经过了20多年的风风雨雨,已经到了不能靠小修小补就能对付,中国银行业的改革直接牵系到中国经济能否享有长久的繁荣。新晨
顺带需要说明的是,传说日盛的银监会并非必然需要成立并且成立之后就可以必然奏效的方案。其一,根据中央银行法,中央银行具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进行金融监管的双重职能,因此要设独立于央行的银监会,需先修改法律。其二,理论上央行并不存在所谓执行货币和实施金融监管的“角色冲突”的问题,目前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论调,关键在于央行的独立性不足,货币政策的制定权不在央行,一旦货币政策的基调被定为扩张、收缩或稳健,金融监管就沦落为配合这样的货币政策的婢女,例如一说房地产有泡沫,就可能出现以监管为名干预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和消费的金融支持。在央行的独立性问题得不到比较好的解决之前,即使有银监会也不会给金融监管带来突飞猛进的改观。证监会就是先例,中美证监会就机构设置是相仿的,但效能大相径庭,原因就在于美国SEC有监管中最为重要的惩罚权。其三,实践上并不存在央行和金融监管必须分离,并且一分离就可以改善金融监管的充足的经验分析。目前之所以变得呼之欲出,那无非是本来具有某种金融业干部监督权的上层,和资历深厚的国有银行干部的下层,共同希望谋得一个对自身而言更宽广的发展舞台。这也反映出近年来改革名实如何相副的问题,农民可以失业,工人可以下岗,对于没有必要再存在下去的某些金融管理机构,为什么不能整体撤掉?
回顾改革开放的20多年和刚刚过去的2002年,我仍然深刻地觉得,经济体制改革要能深入下去,就必须使得更多的人能够参与进来,共享繁荣,从改革中切实地改善自己的生存状态,否则改革就不可能获得深厚的民意基础。此外,经济体制改革需要政治文明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