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现实矛盾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正确认识新形势下的农村矛盾及其特点
目前农村矛盾甚多,小到家庭邻里间宅基地等问题争执,大到区域间土地、山林、水面权属的纷争;相对缓和如农民与一些干部关系冷漠、缺乏信任,激化如聚众越级上访甚至暴力冲突。农民收入比过去增加了,但与城镇居民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农民文化素质提高了,但仍有很多文盲半文盲;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是有利于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但一些地方却在结构调整中收效甚微甚至造成农民损失;中央一再强调要减轻农民负担,但一些地方还只是喊在嘴上落不到实处。至于先进思想与落后观念的冲突,先富起来的群体与依然贫困的群体越拉越大的差距,封建迷信、“黄赌毒”等消极丑恶现象在一些地方泛滥与农民盼望安定祥和社会秩序的反差,如此等等,都是农村矛盾错综复杂的具体表现。中共湖北省利川市委组织部、政研室去年曾进行过一次农民到底想什么、盼什么、愿什么的农户问卷调查,结果表明,农民现在想的是发展生产力,脱贫致富奔小康。具体包括要求有稳定的农村政策、寻找致富门路和项目、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科技普及力度、组织发展资金、开拓市场、有先富的榜样示范等。农民现在盼的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具体包括要求狠刹赌博、封建迷信、宗族势力干扰、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整治社会秩序等。农民现在愿的是农村基层干部求真务实,保持扎实的工作作风。应该说这一调查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心声。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农民这些理应得到尽量满足的正当的愿望,在很多地方得不到较好的甚至一定的满足,由此也就产生了不少矛盾。
在复杂的农村矛盾中,涉众广泛、对全局影响较大的主要是以下五种:
一是因土地承包和流转关系处理不当引起的矛盾。当前乃至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土地仍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许多常年在外打工甚至远在海外的农民,都纷纷回乡与集体签订二轮承包合同,足见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关键是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但现在一些地方,未能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意义并做好有关工作,如有的土地延包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有的随意改变土地承包关系,有的以行政手段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等。相当一部分群体性矛盾就是由此而引起。
二是因农民增收减负的经济利益要求得不到较好实现引起的矛盾。增收减负是农民最基本的利益要求。在农村普遍经济形势好、农民收入增长较快时,农村矛盾相对较少;而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速度较慢时,矛盾就有可能增多。从1997年至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依次为4.6%、4.3%、3.8%、2.1%,增速连年下降,2001年情况稍有好转,增长率为4.2%。目前农民面临一系列难题,如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粮食、棉花、小麦等农产品“卖难”,入世后国外进口农产品的冲击等,增收形势依然严峻,这样就很容易引发一些影响农村全局的矛盾。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中央把它确定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线,卓有成效地推进之,必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农村矛盾。然而在这样一项探索性事业的进程中,一些地方尚存在一些问题甚至失误,亟待我们予以重视和解决。譬如,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农民具有相应的创新观念、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也需要政府和基层干部为农民提供相关的服务。而现在一方面很多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不高,信息不灵,盲目从众心理严重;另一方面不少基层干部不熟悉市场经济的规律,缺乏带领农民调整经济结构的能力,加之一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政府和干部难以甚至无法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服务,这样,就会因农民有效调整经济结构的要求实现不了而产生矛盾。至于有的地方政府越俎代庖充当调整主体,不顾市场需求和本地资源条件,以行政手段强迫农民调整经济结构的做法,更会因给农民利益带来损失使矛盾增多和加剧。
农民的负担过重是导致当前农村各类矛盾的焦点之一。多年来中央一再强调要减轻农民负担,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但是,由于主观认识的偏差、乡村将沉重的负债向农民转嫁、上级“达标”“升级”的政绩指标压干部向群众伸手、减负的政策措施不配套等原因,不少地方对中央的要求和政策采取了阳奉阴违的态度。很多农民的负担现状是“国税轻,地税重,各种摊派是个无底洞”,远远超过了能够承受的程度。农民负担过重,不仅严重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农民增收,而且使农民产生怨气,导致农村干部在征收农民税费中出现矛盾甚至对立。为调整和规范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关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充分保障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所有权,从2000年3月起全国部分省、县(市)进行了农村税费的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进行全省试点的达到20个省份,湖南已全面推行这一改革。但应当看到,第
一、税费改革还没有在全国推开;第
二、根治农民负担过重的这一场改革在一些地方也是阻力重重,举步维艰;第
三、违反国家政策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时有发生。因此,农民负担在短期内不会有明显减轻,由此而引发的矛盾仍将比较突出,我们不能掉以轻心。
三是因农民的民主权利得不到落实而引起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对农民的民主权利作了一些明确规定,如实行村级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村民委员会由农民直接选举等制度。现在的农民,越来越懂得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也越来越懂得监督干部。但在一些地方,村里的政务和财务仍然对农民封锁,或者名义上公开实质上并没有公开;村委会的选举也存在思想认识不足、依法办事不力、发扬民主不够等问题,从而产生了不少矛盾,个别地方甚至引发了群体性事件,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是因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社会文化和治安环境较差引起的矛盾。总体上说,改革开放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的进步。但毋庸讳言,由于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目前一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社会文化和治安环境令人堪忧。譬如,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群众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益意识、开放意识等增强了,不少农民的法制意识、民主意识也逐步增强,但市场经济的消极影响和腐朽文化的侵蚀,也使一部分农民理想信念淡漠、道德意识滑坡、精神生活空虚等问题比较突出,冲击着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偷盗、抢劫等违法犯罪现象增多、封建迷信、“黄赌毒”泛滥、黑恶势力横行乡里、社会治安形势恶化的局面。乡、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在教育引导农民、建设农村精神文明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但一些基层组织和干部或由于对此重视不够,抓得不力,或由于缺乏做好这一工作的本领,或由于自身不正,起不到带头示范作用等,没有为此尽到责任,有的甚至起了负面作用。环境不良尤其是环境恶化,必然会引起农民群众的不满、产生和存在妨碍稳定和发展大局的诸多矛盾。
五是因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作风不正而引起的干群矛盾。农村基层干部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他们的素质如何、作风怎样直接影响到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影响到党在农民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影响到农村现代化建设任务的实现。我们诚然要肯定农村基层干部的主流,他们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为推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的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也需要看到确有一部分干部存在素质不高、作风不正的问题,并由此引发了不少矛盾。可以说,农村的大量矛盾,都在农民群众与基层干部这一对矛盾上交汇。实践证明,现在的农村基层干部,如果没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不能帮助和带领群众致富,就不会为群众所拥护;如果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动辄强迫命令,就会换来群众更强硬的态度;如果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就更为群众所不能容忍。
农村现实矛盾虽然错综复杂,但通过观察和思考可以把握其基本特点:第
一、现阶段农村的所有矛盾,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是极少数,绝大多数是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人民内部矛盾。只有立足于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才有可能使农村的大量矛盾得到逐步解决。第二,农村矛盾冲突的对抗性增强。那些涉众广泛、对全局影响较大的矛盾一旦激化,容易引起连锁反应,给农村社会乃至国家的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重视农村矛盾。第三,尽管农村矛盾复杂多变,但这些矛盾可预见,可疏导,可得到正确处理,有些还可以防止出现。能否达此目的,取决于我们是否有敏锐的洞察力,是否有正确的思路和方法。第四,利益矛盾特别是经济利益矛盾是农村所有矛盾中最主要的内容,干群矛盾是众多矛盾中的重点,农村基层干部是一系列矛盾的主要方面。利益包括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三者虽有层次上的区别,但都为农民所渴望和追求。只有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扎实有效的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的利益要求,才能
二、以化解干群矛盾为重点,促进农村矛盾顺利解决
我们认为,农村众多矛盾中最重要的是干群矛盾。农村基层干部既是一系列矛盾的主要方面,又是做好农村工作、疏导化解矛盾最重要的力量。因此,我们必须以提高干部素质、转变干部作风为前提,着力解决干群矛盾,促进农村矛盾的顺利解决。
村干部不列入国家干部序列,在各级干部中层次最低,一般认为他们没有什么权力。其实对农民而言,他们具有很大的权力,而且权力如何行使与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也与很多矛盾是否产生,是否能得到妥善解决息息相关。比如,村干部可以直接调整土地,而调整土地即是调整农民既得利益,如果村干部私心重,就会借调整土地之机谋取私利而引发矛盾;村干部可以支配集体财务,如果村干部民主意识差,重大事情不与群众商量,办事结果又不公开,必然要引起猜疑,造成矛盾;村民之间磕磕碰碰,自己解决不了就找村干部,如果村干部不热心为群众办事,一推二拖,或者处理问题不能“一碗水端平”,就可能使一些矛盾扩大甚至激化;村干部执行征收税费、计划生育等公务,有的农民响应不积极,有的农民有抵触情绪,本应按照政策,多做思想工作,如果村干部政策法律水平低,强行办事,就会引起与群众的冲突。至于极少数村干部贪污受贿,违法乱纪,横行乡里,欺压群众,则完全站到了群众的对立面。因此,村干部是大量农村矛盾的发源地,是防止矛盾激化的第一道防线,对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一定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乡(镇)是国家依法设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是做好农村工作、疏导化解农村矛盾的重要阵地。现在乡镇控制能力弱化,使一些本该在乡镇解决的矛盾解决不了,既有体制上改革不配套的原因,又有乡镇干部思想和工作上不适应以及发生错误的原因。实践证明,村干部违法乱纪,往往与乡镇干部违法乱纪或包庇纵容有关;村干部与农民的矛盾激化,往往与乡镇干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有关;乡镇干部的服务意识、服务方式、服务质量与农民期盼的差距,是导致农民对乡镇政权组织离心倾向的重要根源。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化解农村干群矛盾,解决好村干部的问题是基础,解决好乡镇干部的问题是关键。
面对上述现实情况,我们要想解决好农村干群矛盾,需要从多方面采取得力措施。其基本思路,我们概括为坚持“四个统一”。
1.坚持提高干部素质和严格干部管理的统一,增强做好农村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部分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既是一些农村矛盾产生乃至激化的根源,又是许多业已存在的矛盾得不到顺利解决的重要原因。所以要化解干群矛盾,首先必须全面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一是要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坚持不懈地、富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教育,尤其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增强干部的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利益关系,提高为农民群众服务的热情。二是要提高干部的政策和法律水平。新时期农村的各项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需要基层干部把政策交给群众,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创造性要求的是解放思想,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的意愿和首创精神,不是胡搞乱来,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更不是用“土政策”强制群众执行。现在农民意见大、反响强烈的一个问题,就是政策不落实,或者落实得不好。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农村基层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提高掌握政策的水平和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解决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尤其是一些利益摩擦和纠纷,必须依靠法制。因此,农村基层干部还必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疏导民事纠纷,化解农村矛盾。三是要提高干部的科技文化素质。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农民最需要得到技术、信息和销售服务;在农村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农民也需要得到基层组织和干部的宣传、组织和协调。这些都对干部的科技文化素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农村基层干部要顺应时代要求,提高科技文化素质,增强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本领。四是要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培养和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农村基层干部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要从过去的直接行政指挥为主,转变到为农民搞好服务;从过去的行政命令为主,转变到善于同农民商量办事,用典型示范的方法推动各项工作。要培养和发扬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防止和克服严重影响农民利益、损害党群干部关系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腐败滋长等歪风。
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做好农村工作、化解矛盾的能力,既要提高干部素质,又要严格干部管理,二者不可偏废。后者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干部的思想和行为。要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制度、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等,促进干部练好内功、做好工作;探索和建立农村基层干部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先进,惩戒落后,调动干部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解决基层干部人心不稳、作风浮躁、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村民自治等制度,加大农民对干部的监督力度,基层组织要依据农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对干部严格管理。
2.坚持相信群众和教育群众的统一,切实贯彻群众路线。新时期的农民确实有很大变化,但不是变得不听话。把矛盾归结为农民不听话所致站不住脚,以此为由远离群众、害怕群众更是错误。事实上,只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矛盾再多,也会找到解决矛盾的方法。领导农民的要诀是了解农民的愿望和要求,实实在在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善于发现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相信群众与教育群众并不矛盾,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贯彻好群众路线。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群众中都有先进的、中间的、落后的三部分。坚持群众路线,化解农村矛盾要正面说理,表扬为主,激励先进,也要对不正确、不健康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剖析、批评甚至作出处理。依据农民最重实际的特点,教育群众不能光讲大道理,更要讲小道理才能收到较好效果。譬如,既要讲党的富民政策使农民生活有了很大改善的道理,又要讲生产和生活发展不平衡,讲实际困难和为农民提供服务等方面的差距,讲改革和发展只能稳中求进的道理。在讲这些道理的时候,农民的正当要求必须得到满足,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解释清楚;向农民的各项承诺,必须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教育群众还需对只讲权利不尽义务、损人利己、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问题进行批评,帮助农民认识和解决问题。在那些社会环境恶化、邪恶势力横行的地方,则必须在依靠群众、教育群众的基础上,着力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该“严打”的绝不留情,从而优化农村改革、发展的环境。
3.坚持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的统一,努力为农民多办实事,办好实事。发展才是硬道理。在农村,确保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最重要。只有不断把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使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很多矛盾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如减负问题、部分农民贫困问题,如果经济不发展,即使所有负担都取消,农民的生活质量依然不高,贫困农民依然解决不了温饱。因此,化解农村矛盾,归根到底要靠促进经济发展,在此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基层干部坚持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的统一。为农民多办实事,办好实事。
一方面办任何事情都要量力而行。农村基层干部一定要将工作的立足点置于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把握上。在农村贯彻党的每一项政策,部署每一项工作,都要从实际出发,了解和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和接受程度:不能不顾群众的意愿和承受能力,急功近利,乱上项目,使当地财政和群众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另一方面,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不是相悖而是辩证统一的,尽力而为是指在客观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充分发挥人们的主观能动性,达到人们所追求的最高目标。坚持量力而行和尽力而为的统一,农村基层干部在为农民办实事时,就要做到正确充分地估计地方财力、农民的承受能力、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农民群众和干部的创造力,并使之在实践中融合起来,发挥出来。大量事实证明,群策为之则无不成,群力举之则无不胜。把农民的收入和承受能力估计过高,滥用民力,不切实际地办这办那,当然为群众深恶痛绝;脚踏实地,奋发有为,事业兴旺,尽管有这矛盾那矛盾,也一定能疏导化解好,得到群众的拥护。
4.坚持解决乡镇内部问题和解决上级机关有关问题的统一,营造做好农村工作、化解矛盾的良好环境。现阶段,乡镇内部和上级机关都存在一些问题,困扰着基层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产生了不少干群方面的矛盾,必须努力加以解决,为基层干部营造一种良好的工作环境。从乡镇内部而言,目前最需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是乡镇职能转变问题,现行体制下,本应由财税部门负主责的财政税务工作成了乡镇政府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抓,而其他工作则较少顾及。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使乡镇政府和干部能够将精力集中到改善区域经济的发展环境、为农民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上来。二是乡村负债严重的问题。来自2001年中国新闻网的资料显示,目前全国乡镇负债总额已达2000亿元以上,湖南省乡镇平均负债200-300万元,村级集体平均负债为10万元左右。乡镇负债严重,既影响干部的工资待遇,妨碍其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又会导致一些债务向农民身上转嫁,加重农民的负担,引发干群矛盾。因此,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清理超编人员,改变“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局面,提高办事效率;要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对应的原则加大财税体制改革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分税制;要改变农村中小学教育支出基本上由乡镇负担,实际上最终由农民负担的现状,使这种支出的主要承担者由乡镇村转为省和地市。新晨
化解农村矛盾,还需解决上级领导机关的一些问题。因为有的矛盾乍一看是“基层干部惹的祸”,其实根本问题还出在“上面”。譬如,有的领导干部“嫌贫爱富”,下来视察往往是看好的,不看差的;爱听赞美之辞,不爱听牢骚、困难。这样就造成下面一些干部搞“花架子”,虚报浮夸。基层干部陷于文山会海,忙于迎来送往,难以抽出较多时间为农民办实事,也与某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直接相关。基层干部不能做到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的一致性,除了他们自身素质的原因,亦有上级机关下了过高的任务、指标的原因。因此,化解农村干群矛盾,理顺农民情绪,首先要理顺农村干部的情绪。该教育的要教育,该批评的要批评,该保护的要理直气壮地保护,该处分的要毫不含糊地处分。因上级原因导致农村基层干部失误,上级要勇于承担责任,把自己的问题处理解决好。
总之,农村现实矛盾错综复杂,动态多变,其重点是干群矛盾。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团结和带领农民发展社会生产力、社会先进文化,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解决好这些矛盾,顺利地推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