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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传统文化中诚信有着重要的涵义和作用,先哲们对其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然而,现代社会却存在着严重的诚信危机,严重危害了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加强诚信建设,通过思想教育树立诚信光荣的价值观;用法律法规强化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和诚信监督体系;提高政府公信度和党员干部的表率性。总之,在现代社会诚信危机的情况下,加强诚信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是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诚信社会道德和谐社会
一、传统文化中的诚信思想
(一)传统文化中诚信的含义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当中,“诚”与“信”往往具有极相同的意义,因此常被互换使用,以诚释信,以信释诚。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诚,信也。”“信,诚也。”
“诚”的含义。《周易?乾》中讲:“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认为君子说话、立论都应该诚实不欺,真诚无妄,才能建立功业。“诚”的基本含义是真诚、诚实、诚恳、诚挚、诚笃。“信”的含义,《春秋》中讲:“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无信,何以为言?”就是强调“信”的首位意义就是“说到做到”,即言谈的诚实性,言由心出,表里一致。具体为人际交往中要讲究信用、遵守诺言。
“诚”、“信”虽然可以互训,但严格说来在传统文化中仍然有所不同。“诚”更多的是“内诚于心”,就是对道德个体的单向要求,是道德个体的内在德性;“信”则偏重于“外信于人”,是针对社会群体提的双向或多向要求,是“内诚”的外化。当然,这种区分并没有绝对的意义,二者是相互贯通、互为表里的。“诚”是“信”的依据和根基,“信”则是“诚”的外在体现。“诚”与“信”共同成为人们立身之本的重要德行。
(二)传统文化中诚信的社会功能
千百年来诚信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无论是对个人立言、立德、立身处世,还是在社会的和谐进步以及国家的稳定中,诚信都有很重要的社会功能。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1.诚信是人们道德的根基。诚信是一种根本性的道德,是其他一切美德的基础,即“忠信,所以进德也。”(《周易?乾传》)((左传》中的“信,德之固也”的说法也表明,信是道德的基础。在《论语?卫灵公》中,孔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貂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意思是说话做事诚实守信,可以行万里而无难;说话做事不诚实守信,寸步难行。
2.诚信是人与人交往的基本准则。“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孟子也说:“朋友有信。”(《孟子。藤文公上》)诚信是人际往来的前提与基础,缺少诚信交往是无法进行的。“交友不信,则离散郁怨,不能相亲。”(《吕氏春秋?贵信》)
3.诚信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政治原则。晋文公曾说:“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左转?嘻公二十五年》)“子贡间政,子(孔子旧:‘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日:‘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言而不行,言无信也;令而不从,令无诚也。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为上则败德,为下则危身。”(吴兢《贞观政要。诚信》)“信”也极大地左右和影响了国家的竞争力,“德、刑、详、义、礼、信,战之器也。”(《左传》)所谓“战之器”,即“信”为综合国力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4.诚信也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基本行为规范。孔子曾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我国古代早就有“信者储也”的说法,从构字法来看,“储”由“信”和“者”会意而成,即是说,只有诚实守信之人才是最善于积聚财富的。
总之,中国传统诚信思想非常重视诚信的社会功能,并视其为自然与社会、天与人之间的和谐之道。
二、现代社会的诚信危机
(一)现代社会诚信危机具体表现
1.部分政府诚信度下降。当今社会,一些政府机关不仅缺乏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在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也屡有发生;同时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失职、放任、流一气也对社会诚信的建构带来了不良影响,而与直接的不守信行为相比,极个别地方政府的政令虎头蛇尾、朝令夕改则更具危害性。湖南省政协一份调查显示:由于政府某些部门没有很好地履行对企业的承诺,企业对政府某些部门出台的政策的信用评价普遍不高,被调查的企业中,认为政府承诺“全部履行”的只占4%,认为“很少履行”的占10%,“基本履行”的占50%,“部分履行”的占36%。久而久之,当地政府再出台类似的政策,百姓很难再信以为真。另外,公务员的诚信度如何也对政府信用度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公务员存在一些失信行为,他们在其位不谋其职、不守承诺、违法行政、失信于民、急功近利、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欺上压下等已极大的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工作中耍花架子、搞形式主义、浮夸虚报等都是一种欺骗和弄虚作假的行为。
2.某些企业诚信缺失。目前,一些企业缺乏必要的诚信观念,在经营活动中只考虑自己的现实利益,而不考虑或很少考虑消费者利益和其他利益,出现了种种损害消费者利益、其他企业利益及国家利益的行为。如合同履约率低,债权债务纠纷多;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服务质量差;利用欺骗性广告误导消费者;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给国家和股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等。
3.个人诚信水平较低。个人信用是社会信用最直接、最具体的表现。对于人与人的关系来说,信用是彼此信任和依赖的基础;对于社会来说,社会成员的诚信度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在当前社会,个人信用问题亚待解决,因为一些假冒伪劣、偷税漏税、欺诈等事情,有很多就牵涉到个人的信用问题。目前,个人信用缺失还有其他表现形式,如学生、文凭造假、抄袭剿窃、学术造假等现象。
(二)诚信危机对和谐社会的危害
1.诚信危机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其实社会上的诚信道德,已经预设了理想的社会关系与基本秩序。能够按照“诚信”标准做人做事的人就被认为是有正义感和道德感的人,能够贯彻诚信道德原则的社会就被认为是公平的社会、正义的社会。而一旦人们为了个人的私利而置诚信道德于不顾,使得诚信危机在一些人身上出现,就必然会危害人们之间正常的、合理的权利义务关系,影响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2.诚信危机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团结。心理学研究表明,共同的价值取向会产生认同感,这种认同感是真正维系整个群体的纽带,没有这种认同感就不能形成坚强的群体。诚信的道德精神使群体成员变得十分接近,产生具有共同奋斗目标的凝聚力。因此,诚信的作用从理论的高度可以概括为“凝聚力”三个字。这种凝聚力规范着人们的选择,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所不可缺少的精神支柱。一旦发生了诚信危机,人们就失去了共同的道德价值目标和价值标准,就会出现道德失范,就必然涣散人们之间的凝聚力,破坏人们之间的情感交流和价值认同,影响人际关系和社会的安定与团结。
3.诚信危机破坏了社会的风尚和秩序。在诚信危机发生过程中,人们的道德情感逐渐淡化、消失甚至走向反面。人们对原来道德价值系统的崇敬感、神圣感没有了,感到困惑、迷茫、仿徨、焦虑乃至幻灭。人们不再满腔热情地称赞诚信行为,不再仰慕诚信人格的崇高,也不再疾恶如仇地去揭露、谴责坏人坏事并与之展开斗争,而是置若阁闻、避而远之。自己做了不诚信之事,不是感到内疚、羞愧和自我谴责,而是只要不被发现和制裁就暗自庆幸。这些道德情感麻木、困惑、缺失的具体表现,严重败坏了社会的道德风尚和伦理秩序。
三、诚信危机的原因解析
(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不成熟
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也是一种道德经济、信用经济。然而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在经济转轨时期,新的秩序还没有建立,原有的旧的秩序早已破坏殆尽。市场成为“暴富”的场所,机会主义大行其道。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是以追求价值为目的的,这就极大的诱发了人们的求利心理。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假设绝大多数人都会在社会条件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当人们长期受限制的求利心理渐渐被“正名”而得到认可,并被看作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后,一些人便置良心与道德于不顾,采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最大限度的追求自身的利益。
(二)社会道德秋序失衡
经济转轨时期,社会生活的经济基础和道德秩序产生了变化,旧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与之相适应的道德秩序日渐瓦解,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道德秩序尚在建设之中。此时,新旧经济体制和道德秩序会发生碰撞和冲突,而且两者的结合处又容易形成空白点,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道德秩序的混乱。生活在这种社会条件下的人们很容易陷入迷茫、仿徨状态,并造成相互之间的猜疑和不信任。由此造成的是传统的道德观已经不再被人们所认可,加之市场经济竞争的残酷性,使许多人不能承受这样的压力,面对社会利益的巨大调整,一些人心态失衡,为了获得巨大的利益,他们不惜牺牲一切。
(三)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任何一个社会乃至一个社会的任何阶段都可能产生失信现象,信用的缺失并不是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特有的现象。我国现阶段诚信度下降现象也要归因于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对于出现的失信现象没有相应的法律加以约束,从而给人们造成一种即使我失信于人也不犯法的假象。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无论是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制假售假,还是对国有企业的恶意欠债逃债以及上市公司欺骗公众投资者等行为,打击制裁还很不到位,力度相当有限,从客观纵容了不讲诚信的企业和个人。另外,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中,与信用有关的法规主要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刑法》等,但是还没有一套专门的、完整的规范信用活动的法律,也缺乏相应的法规、制度。由于违反信用的行为缺乏硬性的约束,由此更助长了一些企业和个人的失信。
(四)政府政策的多变性
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尚处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规则、秩序尚在摸索和完善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新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会不断出台,以取代旧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地方政策的多变性难以避免。如果一个地方的政府政策多变、政出多头、政府领导人随意决策和允诺、政策“假大空”或不落实、政府工作人员因人施政等,那么,这个地区的企业和个人显然难以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
四、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诚信道德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诚信的重要作用,而这一作用又需要首先通过加强诚信道德建设、培育诚信的社会氛围来实现。加强诚信道德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通过思想教育树立诚信光荣的价值观
中华传统文化中有着深刻丰富的诚信思想,我们应该大力发掘我国的传统文化宝藏,进行诚信思想的教育培养。将诚信的教育目标贯穿到大学、中学、小学的人文素质的教育培养中去,从而形成个人诚信意识和信用责任感。同时,要使诚信光荣的价值观在社会上得到普遍推行,必须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社会的州门都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就包括“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诚信光荣、不诚信可耻的观念,形成诚信者受尊重、不诚信者遭鄙视的社会氛围,对那些不讲诚信的人进行道德鞭挞,舆论谴责,渐渐确立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用法律法规强化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
法律是防范和治理失信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最后一道屏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的最强有力的保障。法律包括立法和执法两部分,即通常所说的“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信用立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从实践角度考虑,建议我国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在信用管理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以比较完备的行管理规定的形式颁布。强化对信用缺失者的处罚力度。要提高执法人员司法人员执法水平司法水平,要求他们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道德、思想、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素养。从而,通过法制的他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实现社会的诚信。
(三)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和诚信监督体系
诚信社会需要一系列制度来促成和保障,我们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和诚信监督体系,从而为诚信道德水平的提高提供制度保障。强化信用的褒扬机制,对诚实守信的人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表彰,给予奖励,并在信贷、税收、项目投资等方面给予利益倾斜,在制度上保证诚信者能够得到回报;对失信者通过失信惩戒机制,用制度来制衡不诚信行为,加大失信行为的成本,筑起防范大堤,让失信者品尝失信苦果。让每个社会成员和市场主体都充分意识到诚信的实际价值及其对自己的现实利益,认识到失信对自己切身利益的直接损害。同时,要加强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对社会诚信的监督,对缺乏诚信的企业、单位予以披露和曝光的力度加大,使失信者四面楚歌。最后,还要发动全体公民对诚信的监督,使失信者陷人“人民诚信斗争的大海”,从而营造一个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四)提高政府公信度和党员干部的表率性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这里的“政”就是指政府。可以说,一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是多方面合力的作用,而政府诚信是表率、是关键、是社会经济信用的核心。
1.提高政府的公信度。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为民”,做信用建设的领先者和模范实践者,带头树立诚信形象。
2.强化服务意识,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诚信。
3.加强行政信用建设。凡是政府出台的决议、办法等,各部门必须坚决执行,保证政令畅通。做到“言必行,行必果”,维护政府信用。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不能遵守时,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补偿,这就是许多国家已经采用的行政行为的信赖利益原则,以德国为代表的许多国家已经把其纳人行政法。
4.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立文明诚信的人文环境,吸引投资。
5.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诚信社会应该是信息披露充分的社会。在信息的披露中,政府信息的公开是其中最重要的方面。
要构建社会的诚信机制,党员于部的道德风貌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邓小平指出:“群众对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的。”有效的诚信教育离不开榜样的作用。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是说:当管理者自身端正,做出表率时,不用下命令,被管理者也就会跟着行动起来;相反,如果管理者自身不端正,而要求被管理者端正,那么,纵然三令五申,被管理者也不会服从的。只有在党和政府的带领下,全社会都积极履行诚信职责,一个诚信的和谐社会才能建立起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其过程本身会呈现出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其中思想道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思想道德中的诚信建设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并始终在意识形态领域达到思想认识的和谐一致,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弘扬诚信意识,培养诚信道德,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和弘扬诚信意识。消除一切不和谐因素,为建设一个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