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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法队伍基本情况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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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法队伍基本情况

政法工作关键在人。队伍建设始终是治本之策。新时期,如何有效地按照重要思想的要求,把政法队伍教育好、管理好、建设好,成为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必须面对的课题。本文就这一问题,结合自身工作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当前政法队伍基本情况

我县政法系统(含政法委)共有编制总数336人。实有干警270人,工勤人员32人,其中研究生、研修生(含在读)7人,本科学历75人,专科学历130人,高中、中专学历90人。其中党员235人,占78%,各部门在职领导24人,中层干部72人。

在县委及政法委的领导下,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年,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88件,审结、执结1433件,结案率90.24%,为国家、集体、企业、公民挽回经济损失2460万元。检察院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69件98人,批准和决定逮捕案件62件85人,年度审结率、批捕、不批捕准确率均达到100%。公安局受理各类报警案件4435件,处警4434件,立刑事案件409件,破刑事案件328件(含破年前案件67件),破案率80.2%,全年8起命案全部告破;受理治安案件663件,查处579件,查处率87.3%。摸排收集涉及稳定方面的情报信息186条,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8起,共查处涉及“...”违法犯罪人员88人。公安局党员民警宋维平被评为全国特优民警(全省七万民警中只有四名),杨开超同志被评为国优民警。司法局组织对2000多名在职行政干部进行了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次,散发宣传资料12000余份,接待咨询50000余人次;调解民间纠纷6383件,调解成功6246件,成功率98.2%;受理公证申请485件,办结485件,公证合格率100%;民事诉讼650件,挽回经济损失240余万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3件。

二、当前政法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警力严重不足。全县政法系统实有编制336名,在职人员仅有302人,尚缺34人。全市公安民警平均万人比已达万分之七,而我县仅有万分之三点五。警力严重不足导致大部分干警超负荷工作,干警身体素质受到较大影响。二是经费严重不足。市、县两级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机制已初步建立。由于我县历年积累欠帐基数过大,今年保障基数除去逐步还帐之外所剩不多。因此,经费问题仍是今年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制约政法部门履行职能、培训干部、提高办效率的重要因素。县公安局由于经费特别困难,去年已两次出现因欠费被电信部门摘断电话的情况。三是干警整体素质还不高。部分干警“执法为民”思想尚未完全确立,“公正与效率”意识不强,程序观念淡薄,思想政治学习流于形式,综合素质还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四、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对违反内部管理的干警的处理偏软,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建设,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意识

首先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素养。认真组织政法干警学习并自觉实践重要思想。在学习中,力求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特别要在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上下功夫,使全体政法干警都牢固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自觉坚持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其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政法干警把做好政法工作当作毕生的事业来追求,热爱政法工作,增强政法工作责任感,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展示当代政法干警新风采,把政法队伍建设成“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铁”的队伍。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壮大政法队伍

一是强化政法干警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通过鼓励干警参加研究生、本科、专科等学历教育,提高政法干警理论素质,拓宽干警视野,提高干警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积极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努力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尤其要培养一批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需要的高新技术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提升政法队伍工作水平。同时,广大政法干警要针对职业的特殊性,坚持体能训练,保持旺盛的精力和战斗力。广大干警要通过学习和锻炼,迅速成长,在短时间内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身体强,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

二是畅通干警进的渠道。在坚持“凡进必考”原则的前提下,积极与政法高校或系统内部培训机构联系,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那些“科班”毕业的急需专业人才在中实践中锻炼境界。同时,要注重将有知识、有潜力的年轻干部放在重要岗位上经受锻炼,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为政法干警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敢于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和《律师法》要求“不拘一格用人才”,把能办事、干办事、能办成事的能人吸收到政法队伍中来。

三是抓好“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作为“一把手”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要坚持做到作风民主,公道正派,廉洁奉公,敢抓会管,身体力行。要引导和带动班子成员要讲民主、讲团结、顾大局、识大体,工作上当标兵、执法上当模范、廉洁上做表率。班子成员要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干警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格局。

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警。在加强对干警教育的前提下,强化监督,让一切执法行为都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对经不住金钱的诱惑,执法犯法,收受贿赂,枉法裁判;办关系案、人情案,徇私舞弊,执法不公;恃权仗势,滥用武器、警具和强制措施,搞刑讯逼供;甚至与违法犯罪团伙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少数干警,一经查实,坚决严格查处。真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违法违纪者,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追究,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努力实现依法从严治警的目标。

(三)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

制度建设是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基础性工程。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是抓好政法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因此,一是要健全经费保障制度。政法队伍所需经费,要足额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由财政重点安排支出。政法部门的装备、基础建设项目要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视财政状况分步实施。要切实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全面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政法干警有关津贴,逐步提高政法干警的工资待遇和津贴标准,并尽快建立政法干警人身保险制度,提高政法干警优待抚恤标准,为政法干警安心工作解除后顾之忧。二是要建立执法过错追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把公正执法、秉公办案的责任落实到执法人员和领导的身上,增强执法人员责任心,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切实保证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三是要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具有重大社会政治影响的突发事件,要指定专人,限时办理,并及时回复办理结果。四是要建立政法委员分片包干责任制。政法委员会要定期对责任区域内的政法工作进行督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