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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高校为了维持学校这个庞大机构的运转,设立了一系列的制度。然而,在这些制度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具有相对的权限导致官僚主义时有出现,在不同程度地侵蚀了原本属于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如,出现大学的管理人员官员化——大学用行政的思维和手段解决学术和教育问题;高校考核教师越来越像考核GDP——科研论文要达到一定篇数、科研经费要达一定数目、科研项目要达到一定级别。大学管理的整个环节和标准都要达到统一,却忽略了学术自由和学术精神自由。我国大学的这种唯制度、唯考核标准至上的管理方式使大学师生们多了顺从的奴性,扼杀了大学的自由精神与创造性。当前,大学的发展已经不可避免地遭遇到市场的压力和入侵。这是多种因素复合作用的结果,表现在许多方面。市场对于人才的多样化需求迫使大学不断地调整专业设置和教育教学方式;许多企业为了技术的拥有和应用的需要而支持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项目研究,在他们支持高校进行研究的同时,也以研究经费为条件,使大学教师和科研人员更多地将精力投放到市场需求的研究上,而忽视了基础科学的研究。此外,市场经济的发展、多元文化的碰撞、价值取向的多样,也深深影响了现代大学的理念与追求。
现代大学最根本的原则是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学术自由理念和实践的失落,大学自治的名不副实,用行政方式来配置学术和教学科研资源是当代中国大学问题的根结。首先,用行政方式来配置学术和教学科研资源导致大学根本原则付之阙如。没有一个大学的教师和管制者不知道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是大学的根本原则,但人们却在事实上将其忘却,哪怕是违心的。现在人们批评中国大学之时,都会指出关键的原因在于制度,这似乎已成共识。但是,倘若人们不回到大学本身,那么一些制度即使被认识得很清楚,设计得很精妙,也不可能真正发挥其对于大学的作用。没有大学根本原则的统率,那些大大小小的制度,那些以“大楼”指称的各种物质条件,都无法来完成大学的事业。从历史上讲,学术自由、大学自治是西方现代大学一直以来所坚定奉行的灵魂原则,是大学之本。而当代中国没有一所大学将学术立为第一原则,也没有一所大学提出“为学术而学术”的口号。这条原则得以实现的根本条件即大学的自治,不用行政权力包办代替学术权力。人们无法认识到这条简单的原则却是那些一流大学之所以雄踞世界学术之巅的根本原因。其次,大学问题就是一个政治问题。大学根本原则的失落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学生求学更加的世俗化和功利化,如果对于一般层次的本科、专科、职业学校的学生尚情有可原的话,但倘若研究生阶段的硕士生、博士生等高级专业人才也是如此的话,就不免可悲了;高校教师也单纯为着生活的充裕而教学、为着职称的升迁而做研究、搞学问,就不免可怜了;高校管理者为着彰显权势,为着政绩而置学术自由、大学自治而不顾,造成行政扩张和行政干预,就不免可恨了。显然,这些主体是深明大学之道的,是深知大学之理的,但为什么终究不能去践行和弘扬呢?这里有更为深刻的原因,那就是对那些显然有悖于现代大学原则的制度,始终有人予以全力的维护。“对于那些特殊利益集团来说,如果能够在不损害他们利益的前提下,达到世界一流大学的水平,那么世界一流大学就是好东西;但是,如果为了达到世界一流而要进行的制度改革会危及或损害到他们的特殊利益,那么他们自然就会将自己的特殊利益作为第一选择,而将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的前景放在次要位置。”[1]因此,中国大学的问题并不单是自身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中国大学的改革并非只是大学制度的改革,而是整个政治制度改革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学问题就是一个政治问题,大学行政化的问题也就是其中的一个政治问题。
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固本清源,实行高校管理的去行政化。而高校去行政化就需要大学回归本身,回归真正的学术自由,回归真正的大学自治。
1.回归真正的学术自由。回归真正的学术自由,必须首先真正理解学术自由。教育学家洪堡认为,大学的主要职能不仅是传授知识,而且还在于追求真理,学术研究应当具有第一位的重要性。他还指出,独立的自由应该是这所新型大学的原则,致力于追求真理的学校必须不受所有外来的干涉。自洪堡开创柏林大学以来,学术自由、大学自治就一直成为现代大学普遍遵循的根本原则。从事学术活动的自由,主要是进行学术探讨和发表学术见解的自由,其实质是思想自由和表达自由。学术探讨的过程,是探求新知的过程,必然要求突破原有的知识框架,必然要求突破传统,突破权威,突破成见,因而必然要求思想的自由。而思想的自由又必然要求表达的自由。因此,学术自由其实是牵涉到最基本的人权即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随着现代化进程中社会公众民主意识的觉醒,社会意识形态冲突不时干扰处于思想探索前沿的学者,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纷争也会不时地干涉到学者的学术研究。与此同时,学术自由所表达出的思想自由一方面很容易危及到政治的利益,而导致学术主体权利和利益的受损甚至是人身的受伤害。另一方面,学术主体也容易受外部势力或其它因素的影响而身不由已,言不由衷,最终有悖于真正的学术自由。因此,回归真正的学术自由,必须笃定学术自由的立场,必须有与现实中种种学术失范抗衡的勇气与作为,必须是整个社会学术共同体的共同努力方能完成。可见,一所大学如果没有学术,那大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同样,一所大学不以育人为本,那么大学也没有存在的价值。学术既不需要行政来干涉,也不需要民主来决策。它不是依靠行政领导指令来进行管理的,也不是靠少数服从多数来实现发展目标的。一所大学的学术必须保持独立,思想必须保持自由。
2.回归真正的大学自治。从大学成立之初,大学自治就是大学的根本性质和必然要求。对于大学与政府的关系,洪堡曾说过:“国家决不能指望大学同政府的眼前利益联系起来;却应相信大学若能完成它们的真正使命,则不仅能为政府眼前的任务服务而已,还会使大学在学术上不断地提高,从而不断地开创更广阔的事业基地,并且使人力物力得以发挥更大的功用,其成效是远非政府近前布置所能意料的。”[2]这段话表明,办大学是国家的职责。国家既要办大学,还要让大学独立于国家的干涉,这个思想在今天也许为许多鼠目寸光的人所不理解,但它确实是现代大学与国家关系的最重要的准则。在中国,率先倡导和践行大学自治的蔡元培在1919年6月15日的《不肯再任北大校长的宣言》中提出了中国现代大学的三项基本原则:第一,大学应当是独立的和自主的;第二,大学应当具有思想自由和学术自由;第三,大学学术与思想自由需要相应的自由的社会政治环境。目前,中国大学自治遭遇的最大问题是大学隐性充当着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个下属机构的性质。这从大学权力和经费来源两个方面体现得最为明显。大学无法自治,就不能按照自己的原则和决定行事,也没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权限和能力:从大学校长的任命,到具体教学内容的安排,作为自治主体的大学教授及教师都没有实现最基本的自主权,大学自治已经完全让位于行政主导。因此,回归真正的大学自治,必须寻求突破。这个真正的突破口就是中国大学以及相应的学术机构从这样一种行政管理体系中解放出来。这个行政体制就应该去履行它最基本的任务和职责,这就是建立中国大学和学术的最基本和最必要的规范,并且确保这些规范得到遵守。(本文作者:张晓刚单位:长江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