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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是其创始人继承了英国自由主义、法国启蒙思想家以及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理论,同时对资本主义社会现状的批判过程中创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最古老的源头是古希腊的公正理论。20世纪30年代之后,西方研究公正理论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发起了挑战,马克思主义迎接了这些挑战,用批判的武器来回击。进入20世纪后半叶,中国用自己的实践作出回应,同时在理论上发展和部分实现了马克思当年提出的公正理论。公正一般情况下作为一个道德范畴,是一种价值观念,是摈弃了一己之私的最高的人类生存准则。罗尔斯所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1〕本文就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的基本精神,关于实现公正的途径设想,西方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的挑战,新时代条件下公正的实现问题谈谈个人看法,不足之处希望专家指正。
一、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的基本精神
公正按其最基本含义而言,是一个与社会正义与社会公平、政治平等、民主权利等概念密切相关的。公正按其学科,当然是属于伦理学的范畴。中国在传统汉语中的解释为“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就是这个意思。荀子就说过:“故上者下之本也……上公正则下易直矣。”〔2〕公正与平等关系密切,没有平等就没有公正。平等更容易在经济活动中、政治活动中,甚至在文化生活中被人们所关注。公正提示人们,人们的经济活动应该具有机会平等、过程平等与结果的大致平等。为什么说人们追求经济平等、政治平等和身份平等是一种天性,因为这些观念是人们追求的价值目标,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马克思主义公正理论主要体现在经济上的平等,这是其他自由主义理论家所不具备的创新思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最先关注的恰恰是人们经济生活的平等,然后再及其他方面的平等。除了经济公正,即是政治公正最令人们关注了。政治公正即是公平地回报个人为社会所做出的牺牲和奉献,恰当地取得社会的回报,包括社会成员之间相互实行的权利和义务。诚如马克思所言:“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不是要争取阶级特权和垄断权,而是要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消灭一切阶级统治。”〔3〕工人阶级不追求政治上的特权,经济上的特权,不是凌驾于其他阶级之上,而是追求真正的平等、正义、公平,也就是追求公正的最高价值。工人阶级不要求自己的特权,同时反对其他阶级的特权,这种政治上平等的要求就是社会公正的诉求。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不是特权的开始,而是消灭特权的开始。所以恩格斯讲到: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平等可能更具体一些,如经济上的平等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东西。经济上的平等实现了,经济上的公正就实现了,二者几乎是一个东西。
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最关注的问题是在经济上如何实现公正。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是人类一个进步,其标志是市场经济在机制上实现了交换的公正,但是在结果上违背了公正,出现了贫富的巨大差距。所以马克思主张为了实现公正,就必须废除私有制。马克思进行了详细的科学的论证,写了巨著《资本论》,指出了资本家利用私有制的巨大资本剥夺了工人阶级的剩余劳动。所以工人阶级必须再剥夺,通过革命,把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财富拿回来。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利,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利。”当然,马克思没有说,工人阶级一个早上就进行一次性废除私有制,那不是马克思的本意。首先,废除私有制,消灭剥削,是一个历史性的过程,所以马克思说:“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5〕依照马克思的一贯观点,私有制也不是天生的坏,不是人们恶的表现,私有制的存在是同社会生产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私有制是人类在生产力极度不发展的情况下出现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社会有所进步之后,有了一点点产品剩余,财产关系才能发生变化,私有制才能够产生。所以说私有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以社会生产力发展相对低下为前提的,它的消灭也是以生产力的充分发展为基础的。马克思说:生产力“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6〕。马克思多次论述了公正与平等的充分实现也是与经济的发展相联系,与经济的发展阶段相联系。马克思说过:“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
不是由人们任意想象,需要公正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的,也不是人们在一个早晨实现了的。在不同国家、民族、职业、学历、区域之间实现彻底的平等是相当长的历史。在一个地区实现了公正与经济平等,在全国不一定能够实现公正与经济平等。在一个国家实现了公正与经济平等,在全世界不一定能够实现。在同一种职业、学历之间实现了公正与经济平等,超出了这个范围,就不一定能够实现。马克思谈到社会平等的时候指出:“平等的观念,……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8〕另外,人类对公正的认识是无法一步到位的,这也应该与社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同步。公正的真正实现离不开个人的自由。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真正充分的自由,也是一步一步地才能实现的。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写道:“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认为到了人类发达的时代,即共产主义时代,人的自由才有可能实现,否则,自由也是受许多条件限制的。
二、马克思主义论如何实现社会公正
马克思把私有制看作是万恶之源,把未来的公有制看作是完善之举。私有制是人类在发展了300万年之后才发现了的经济制度,不是人类最原始的经济制度。原始的公有制其实使人类在落后的状态下停滞不前了。人类大概在一万年之前发明和创造了促进社会进步的私有制。可以说,人类发明私有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最先发明了私有制的人,肯定是一个改革家。发明私有制的改革家有可能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也有可能他被同类整死,这虽然是无从考证的问题。私有制在发展了差不多一万年之后,在18世纪得到了极大的跃进,工业化出现了,大私有制成为时代的宠儿。与此同时,私有制的弊端也暴露出来它的恶的一面。马克思、恩格斯的时代,私有制恶的一面已经是令工人阶级忍无可忍了,空想社会主义者对此进行道德批判。马克思主义设想的就是一个没有私有制罪恶的新社会,其公正理论就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应运而生的。经济实现公正,必须通过政治才能实现。在政治上实现公正的第一步,必须废除封建等级的身份制度。社会存在着种姓制度,就是最大的不公正。马克思说:“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10〕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你是贵族或平民,不是后天决定的,而是出身决定的。每个人未等出生,已经有了自己的身份和等级,有的高贵,有的低贱,等级制把人框在固定的等级制的笼子里。社会等级并且是固化的,人们很难通过努力改变,所以封建等级社会没有多少公正可言。马克思在早年就猛烈地批判了封建等级制,认可了资产阶级政治平等的追求。
马克思认识到在经济上实现公正,就要消灭私有制。为了消灭经济上的不公正,马克思提出了许多社会革命和改良的方法,包括“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征收高额累进税”;消灭城乡差别;对儿童实行免费教育;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设立基金等。实现经济上的公正,马克思还在其他方面设想,首先要求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然后在收入分配上缩小差距。马克思认为这个问题是关键的途径,都是反映了人们追求公正的利益诉求。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主义的上升时期,看到了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经济上的被剥削,劳动强度的加大,生活的困苦,贫富分化的严重,任何社会改革都难以解决这些矛盾。所以,马克思认为要实行彻底的社会公正,就必须要强力推翻现存的社会制度,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不公正问题。在分配关系上实现公正,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在经济上基本平等之后,在财富分配上才能考虑社会上每个人的特殊需要,如此社会才能发挥个人的创造性,实现个人的自由。只有在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劳动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社会公正的实现才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三、马克思公正理论遇到的新挑战
西方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几乎都把公正主要归结为自由、平等和私有财产权的保障。这是极有道理的,因为过度追求平等,有可能戕害自由;过于强调国家和公共权力,有可能戕害自由,蔑视个人权利;过度强调自由,有可能侵犯公共利益。所以,古典自由主义者提出了公正理论,不至于使一个价值观念否定另一个价值观念。为了恰当地完善这些美好价值观念的均衡,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和法治来解决价值的冲突。罗尔斯主张:“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美德,其原则可能被所有这样的人所认可:他们公正、合理地商讨的问题,是如何公平划分彼此之间在社会合作中的负担和利益。”〔13〕这就是罗尔斯给出的解决公正的方案,划分社会责任,承担义务,就是通过民主的办法才能实现。罗尔斯说的“合理的商讨”就类似我们的民主协商,并且是一种平等的协商,负担划分得公平与否,就看是不是协商得合理。马克思主义在经济领域的公正的基本思想是实现公有制,是实现计划经济,实现按劳分配。这种实现公有制就有可能无法实现“合理的商讨”,计划经济的实施也是少数人的决策,也是无法商讨,按劳分配没有其他形式的分配,如按智力分配,按资金分配等等,也是无法实现合理的商讨。弗里德里希?哈耶克的著作《通往奴役之路》于1944年3月出版。哈耶克认为计划经济是不可能做好的,因为无从得知正确的情报,也因此根本无法做出正确的决策来分配资源和产品。为什么会导致极权专制,哈耶克说:“最后将导致计划者开始运用高压的强迫力量以维持计划的实行,社会大众会感觉计划的失败是因为国家权力不够,会支持中央集权,并会支持‘强人’攫取政治权力。”所以哈耶克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所有个人的经济自由和人身自由都将化为乌有”。不过,哈耶克还是很客观的,在书中也提及了计划经济有一定的价值,表现在公共领域里面,哈耶克支持政府对于邮政、道路、污染和工厂噪音等的管制。
哈耶克他在《通往奴役之路》中写道:“我们越试图用干涉市场制度的方法来提供更充分的保障,有些人就越缺乏保障;……随着有特权的人数的增加,在这些人的保障和其他人的无保障之间差别的增加。”〔15〕哈耶克还有一个观点,就是计划经济的追求公正过程中的一个代价是经济效率的低下,因为分工与竞争的消失。亚当?斯密时代就开始了注重对分工的研究,在其名著《国富论》中分工所产生的生产效率的提高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在集体主义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经济制度下,分工正面临着覆灭的危险。哈耶克还指出,采取计划经济,实现公正的代价,致使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浪费严重,权力腐败频发,公共部门决策失效,机构臃肿和预算不断扩张。如何解决哈耶克提出的困局?这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从本质上说,是一个实践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在20世纪70年代末逐渐解决了这个难题。这是哈耶克没有完全看到的历史事实。
四、邓小平关于公正的理论与实践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的分配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逐步在实践中解决着社会公正问题。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可以说是伴随着被一些人攻击为“复辟资本主义”的罪名,背负着被批评为不公正的罪名下进行的。
中国改革在多方面实现了社会主义公正,主要有如下内容:第一,马克思公正理论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结合中国国情发展的过程。邓小平提出发展生产力,解放生产力,就是为人们积累财富,为增强综合国力,增强劳动生产率。生产发展了,社会财富增多了,人们才能够懂得礼节,吃饱穿暖,才能够懂得荣辱。马克思主义一个大的公正命题是“最终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这些都离不开经济的极大发展。哈耶克认为传统社会主义效率底的问题就是因为当时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与解放,才能够做到和坚持“以人为本”与“和谐社会”。人的发展首先是人的生存,是人们的衣食住行的充分实现,这是其他自由的前提。所以,公正当然离不开社会财富的积累,离不开劳动生产率的极大提高。这些能够为人们争取了更多的自由时间和空间。第二,在实现公正的步伐上没有一刀切,而是容许少数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邓小平提出的“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与马克思提出的消灭阶级为目标,确立制度公正的实现是一致的。这里邓小平讲的是社会主义的分配问题,没有按过去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是按劳分配,而是逐步把智力、技术、资金、土地等资本要素都参与了分配。这样一来,“有条件”就不是一条,可能是两条,或者三条四条。两条的人除了劳动力之外,可能还有资金参与分配;三条的人,除了劳动力之外,可能有资金、技术也参与了分配。这就是在分配问题上的改革。
邓小平公正理论不是一步到位的共同富裕,而是有先有后的发展,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贫富问题上,中国改革遇到了马克思、恩格斯没有设想到的问题:共同富裕还是少数人先富?共同富裕应该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实践反复证明,设想一个早上,全国人民一齐富裕肯定是不可能的。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指出:“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中国的改革通过自己的切身实践,提出了让“少数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是中国人的创举。30多年的改革也进一步验证了马克思反对贫富对立的意义,在改革过程中坚持“反对两极分化”,反对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鼓励诚实的劳动致富。第三,公正理论在我国得到了新的发展实践,具有中国自己的特色。中国存在东西部的自然环境的差别,存在城乡差别,存在着基础薄弱等问题,这些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得到了逐步解决。东部在开始改革开放之际,投入之大,远超西部,这是为了提高效率;这些年加大了西部的投入,这是为了解决社会不公正。我国在加大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逐步加大乡村建设,也是为了实现社会公正。在城市中,存在大量的低收入家庭,我国在近些年加大了城市廉租房的投入,使贫困人口有房可居。农民工的子女入学也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一些城市为他们建立了农民工子女学校,可以就近入学。中国的改革,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正理论的基本精神,又吸收了哈耶克等人对此理论的反思。那么马克思的公正理论实际上就是为克服这一发展悖论而设计的。公正的实践太重要了,这是起码的前提。即是说公正不仅仅是一个好看的东西,还应该是一个好吃的东西。公正应该体现在中国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第四,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和建设,把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载入宪法。保护人们的财产,才能保护人们的劳动成果,才能保护人们的尊严与政治地位。中国改革遇到了两个非常尖锐的问题,一个是权力直接的腐败,造成权钱交易;另一个是我国垄断企业高管腐败。这是社会主义公正目前面临的巨大挑战。以习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严厉打击腐败堕落、胡作非为的领导干部,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受到人民的欢呼。不管腐败分子他们是否位高权重,是否过去干了什么,都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些人挑战社会主义公正的底线,视法律如儿戏,视人民如阿斗,如果任其胡作非为,社会主义公正不堪设想。有腐必反、有贪必惩,这是社会主义公正的发扬光大。第五,逐步缩小国家垄断行业分配上的巨大差距,让社会公正在这些部门得到体现。我国的国家垄断行业都是公有制企业,他们的利润是其他民营企业所无法比拟的。有人做了统计,垄断国企石油、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的员工年收入人均工资与其他行业之间差距达10倍以上。2007年国家垄断企业高管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距最大曾达4553倍。
垄断行业极小部分高管的高薪问题非常严重,有的高管,如中国人寿保险的高管年薪高达6400万元。国家近两年已经逐步出台政策遏制国有企业高管的过高年薪。国家垄断行业的利润应该如何交给国家,怎样处理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收入的巨大差距,是非常紧迫的问题。近些年特别是对国企高管降低收入的文件一再下发,会逐步把社会公正问题落实到国有垄断企业之中去。公正也是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之一。公正理论研究,特别是把公正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怎样处理好城乡之间、贫富之间、东西部之间、高低收入者之间的矛盾问题,是一个久远的课题。怎样在政治、社会各个领域实现公正,也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问题。通过反腐倡廉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通过民主协商,通过法治,高扬社会公正,是一个吸引民心的大问题,更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怎样在政策上落实公正,从细节上落实公平不仅仅是一个说的问题,更是一个做的问题。
作者:刘伟 单位:燕山大学 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