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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基于新颁布的《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从规范制定的背景,变革之处进行简析。以此前被废止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做为参考,解读了国家对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新思路和新要求。
【关键词】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用人单位
2015年5月29日,施行了近10年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旧规》)随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的出台即被废止。一时间对于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发放、培训、使用、维护、更换和报废等诸多问题,使用单位和生产企业失去了以往的参考依据和执行标准。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代,10年间的劳动防护用品市场和法规环境相比当初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破不立,破而后立”,随着2015年12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通知下发了《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新的劳动防护用品规范应时而生。
1变革之处
1.1与时俱进,强调配备与使用《旧规》虽然涵盖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发放、培训、使用、维护、更换和报废等方面,但对关键的配备与使用只有寥寥400余字。《规范》紧密结合2011年及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坠落防护装备安全使用规范》(GB/T23468-2009)、《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GB/T30041-2013)等标准。[1]作为这一系列组合拳中的重要一击,《规范》不仅起到了很好的衔接作用,对用人单位也更具可操作性,展现出国家对于新时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未来发展的愿景。
1.2简化了进口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由于欧美国家对安全的重视程度普遍较高,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的参照标准往往高于我国。但以往使用进口劳动防护用品,需要区分一般劳动防护用品还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前者要求安全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并需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准用手续;后者要求按照《旧规》取得安全标志。[2]而在《规范》中则简化对于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求,只是要求其防护性能不得低于我国相关标准。此外,尽管《旧规》的废止使得劳安认证不再是强制标准,《规范》仍鼓励用人单位购买、使用获得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1-2]。
1.3呼吸防护用品的配置引入新概念当前,我国的呼吸防护问题尤为突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涉及的10大类132种职业病中,约80%都与呼吸防护密不可分。根据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14年共报告职业病29972例。其中尘肺病26873例,急性职业中毒486例,慢性职业中毒795例,其他类职业病1818例[3]。《规范》特别强调对于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劳动者,应当根据不同粉尘种类、粉尘浓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种类及浓度配备相应的呼吸器。并首次引入“行动水平”这一新概念,“行动水平”指劳动者职业接触水平已达到用人单位需要采取包括接触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危害告知等控制措施的水平,美国将其定为职业接触限值的一半。《规范》吸纳这一概念,要求工作场所存在高毒物品目录中的确定人类致癌物质时,只要浓度达到其职业接触限值(PC-TWA或MAC)的一半(即行动水平),用人单位就应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而此前对应的《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只要求对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情况有配置要求[1、5]。
1.4提出人性化配置要求对于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以往只关注用品本身。但事实上,佩戴的合适性和舒适性都是影响使用者的使用的重要因素,并直接影响最终的防护效果。对此《规范》要求根据个人特点和需求选择适合号型、式样,更人性化[1]。
1.5增加应急配置要求用人单位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通常可分为针对一般作业环境和应急作业环境,以往的劳动防护用品相关法规并未做此区分。《规范》增加应急劳动防护用品配置要求,对于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要求在现场临近位置配备应急劳动防护用品并有醒目标识。对于巡检等流动性作业的劳动者,要求为其配备随身携带的个人应急防护用品。这样的配置要求无疑更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也更易于得到企业的认可和落实[1]。
2结束语
综上所述,《规范》和《旧规》着重点并不相同。《规范》侧重于是对用人单位在监督管理劳动防护用品过程中可能遇到问题的法规综述,其中多次引用《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2013)原文。从这个角度来说,《规范》是对《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的补充,旨在引导用人单位深入、系统的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管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S].2015
[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S].2005
[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EB/OL].
[4]李涛,张敏,贺青华,等.危险化学品使用手册[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5]国家质量监督检硷检疫总局.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
作者:孙麒 陈进宇 陆宇峥 向红兵 叶伟 单位: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霍尼韦尔安全防护设备(上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