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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破了学生惯于依赖的传统法学教学方式
开放教育历经了十几年的发展过程,虽然倡导远程学习为主、教师面授辅导为辅,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然不高,过分依赖于教师的面授辅导,使得远程教学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导致学生知识体系的建立基本依赖于教师的面授辅导。就法学专业课程教学而言,学生只注重考试中考核的重点内容,而并非根据自身的实际去掌握知识点,出现了课堂互动较少、网络教学资源利用率偏低、案例讨论开展效果不理想,学生参与积极性不高等现象。本文作者曾对某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科班的17名学生发放调查问卷,进行随堂调研,其调研结果是:依靠教师面授方式进行学习的学员占到了75%,所占比例非常大;积极主动学习的学员为9%;能够有效利用网络资源的学员为11%;能够有效掌握学习资源的学员仅为5%,所占比例最小。因此,我们不难看出:学生学习严重依赖教师的面授环节,被动学习现象十分突出。而慕课的出现和发展,给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打破了学生惯于依赖的传统法学教学方式,实现由教师“主动”变为学生“主动”。慕课首先要求教师负责将课程按照整体结构,分割为若干知识点,并且将这些知识点进行有机衔接和融合,使得这些知识点既相互独立,又相互结合,重难点突出,针对性强;其次要求学生主动学习,摆脱对教师面授这一教学方式的严重依赖,主动选择和利用网络平台和资源,根据自身需要和学习兴趣选择知识点,并依据辅导教师的建议分点、分节、分章的掌握课程,逐步建立起自己的知识结构图,从而进一步提升学习的兴趣以及利用网络资源的能力。
(二)对于法学课程知识体系以及知识点的讲解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教学模式仍是采取单线程式教学模式,即教师根据法学专业课程的课本和大纲要求,依照顺序从第一章开始进行讲授,知识点的构造是依据章节而来,完全束缚于教材。同时,教师在讲解的时候,一般根据章节所涉及的知识点穿插适当的案例进行辅助教学,从而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惯性思维,即知识的构建是依据教材目录进行,而非根据学生实际需要和掌握能力进行。因此,这种单纯追求知识的完整性,忽略兴趣性和实用性的授课难以与时代同步,往往造成了教学过程枯燥无味,学生被动听课的现状。慕课的出现和发展对于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理念和知识讲解提出了新的要求,即陈旧的教学理念应予摒弃,具有现代信息化特征的教学理念应该及时树立。以往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理念侧重于知识点的分散讲解,知识点的讲解仅仅是蜻蜓点水,案例的分析过分简单,小组讨论也只是形式,这就造成了课堂互动性不强,学习方式单一的现状。因此,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课程体系的建立应该是以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的每个知识点组成,课程教学以知识点的讲授为重点,打破章节的限制,做到知识体系和分割知识点的完整统一。而对于学生而言,可以对自身感兴趣的知识点进行选择式学习,但这种选择并非盲目选择,而是自身要制定一个合理化学习安排,并由课程责任教师进行分类指导。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选择相关知识点。会计从业人员可以选择“会计法、审计法和统计法”为学习的起始切入点,银行从业人员可以选择“金融法”为切入点,实现因工作而选择学习、因兴趣而选择学习,从而通过对某一部门法的学习全面了解《经济法律基础》一课的课程体系结构和特色。
(三)迫使课程教学方法进行转变
目前,开放教育法学课程的教学方法仍采用面授辅导、网上教学及答疑、视听教学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等方式[3]。虽然积极倡导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基础、工作环境和家庭情况,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个别化自主学习,但效果并不明显,依然停留在以教师教授为主的初级学习阶段。与此同时,教师的授课方法依然是循规蹈矩,且严格按照教材所提供的知识结构进行讲解,仅仅注重知识讲授的完整性,广而不精,缺乏实践性,特色不鲜明,从而影响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学生很难形成自己的知识体系。慕课的发展对于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方法来说是一次深层次的转变,转变的不仅仅是一种教学方法,更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教学理念。慕课对于教师教学方法的要求更为严谨、更为灵活,更符合实践要求。慕课要求教师一是要对整个课程有深层次的掌握,并能根据学习对象的不同,及时对课程体系和内容进行修整、完善,从而引导学生根据兴趣和工作实际进行学习;二是要熟练掌握知识结构,并能实现对知识点的独立分割和统一。教师既要做到能够熟练分割每个知识点,让它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知识块,同时又能根据学生的选择进行有效构建,最终实现将这些相对独立的知识点进行归纳统一,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构筑知识结构图。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将书中涉及的每个部门法做成一个个独立的知识点,如“专利法”“增值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知识点进行讲解,并供学生选择,同时又能将这些知识点进行有效衔接,统一于经济法,并能分析彼此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使得学生在掌握单一知识点的同时,又能够养成良好的逻辑思维习惯。
(四)促使教师和学员提升实际运用网络课程资源的能力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课程教学方法中虽然非常注重教师和学员对于网络课程资源的运用能力,并且积极鼓励教师进行网络课程资源的建设,但对于提升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加学生的认同感而言却收效甚微。网络课程资源重复建设较多、精品课程较少、学生参与过程流于形式,因而导致学生利用网络资源学习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学生利用网络课程资源的积极性不高。同时,教师自行制作的网络课程针对性不强,仅是扩散知识点,所以如何因材施教,并让学生自觉自愿地利用网络课程资源进行学习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慕课的出现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慕课并非是单纯的网络视频课程[4]。其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参与的学生数量规模很大,可以是几百人、几千人乃至几十万人;二是针对性强[5],它是将知识结构进行有效分割,形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小知识点,更便于学生进行选择;三是网络教学资源更为丰富,具有立体性和直观性,如三维动画和教学游戏等手段的介入,为学员营造了一种充满乐趣,妙趣横生的学习氛围;四是在线交互学习。这种交互并非仅仅针对课程内容的交流和问答,更是学习经验、学习方法的沟通和借鉴,从而真正能够实现教学相长。利用慕课的网络课程资源作为提升学生学习能力的手段来说是十分有效的,因为学习将不是一种被动的负担,而是一种充满乐趣的享受。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可以将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这一知识点设计为一种小游戏,将每个设立条件设计成为一个个游戏障碍,以增强学生参与的乐趣,做到寓教于乐,使学生在游戏中掌握相关知识。
二、慕课对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模式的启示
(一)教学方式由学生“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
开放教育的发展过程中,教学方式的改革尤为重要,而慕课的出现及其发展速度的迅猛对于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方式而言,既带来了冲击又提供了启示。慕课的教学方式中突出学生选择学习的重要性,即学生自主、有效学习为主,教师作为辅导为辅。因此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方式应由学生“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具体应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转变:(1)打破传统的惯性学习思维模式和教学方式。目前,法学专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知识的获得主要途径就是教师的讲授,对于教师面授的依赖程度较高,从而遏制了自身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因此打破这一惯性学习思维模式非常重要。与此同时,教师的教学方式也应变按章节讲授为主为以讲授相对独立的小知识点为主,增强小知识点的适用性和趣味性,同时兼顾整个知识体系的全面、系统性。本文作者认为可以将每个知识点以小案例分析的形式呈现,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学习,进而达到对知识点的掌握。(2)在教师有效的辅助下,由学生自主选择知识点。慕课的教学方式促使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方式的转变和改革。较之以前,这种教学方式的改变对于教师的要求更为严格、更为全面,要求教师不但要熟练掌握每个知识点,还能做到分割的每个小知识点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衔接,既有实践性又有理论性。学生根据每个小知识点进行选择性学习,但这种选择并非是盲目的选择,而是根据课程体系结构,并在教师的有效指导下进行。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和兴趣,有选择地对小知识点进行学习,然后对于其他知识点的学习可以通过对已学知识点进行类推和比较,从而提高学习的兴趣。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可以先让学生有针对性地选择自己感兴趣的知识点,如选择“房地产法律制度”一章中的“商品房预售条件”这个小知识点作为全面学习和掌握房地产法律制度的突破口,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进而增强学习的乐趣和动力。(3)根据知识点之间的衔接和逻辑关系,学生构建自己的知识结构图。学生通过对知识点的选择性学习,可以全面提升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教师的指导下,由浅入深、有效衔接,最终实现对于课程内容的全面掌握。之所以借鉴慕课的教学方式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使其形成自己的知识结构图,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最终达到对知识的整体把握。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通过对于“竞争法律制度”中若干知识点的学习,可以进一步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和原则,最终可以达到对经济法概念以及调整对象的掌握。
(二)重点加强对知识点的梳理与讲解
目前,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模式虽引入了微课程、M-Learning等教学方式,但从根本上来说,仍不能提升学员学习的自觉性和自主性,究其原因为知识结构设计和学生实际掌握之间存在矛盾。以教材规定的章、节为设计知识点的蓝本,因其不具有发散性和针对性,故难以引起学生的共鸣。慕课的出现则带来了新的启示,在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应重点加强对知识点的梳理与讲解。具体体现为以下三点:(1)打破教材章节的设计限制,结合知识体系结构,将授课内容分割成小知识点。以分散而又独立的小知识点讲授为重点无疑是对授课教师提出了挑战,但对于知识结构的构建却能进一步加深和强化。并且每个小知识点都要能够彼此相通,让学生可以举一反三。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在讲授“无效民事行为”内容时可以和“无效合同”的内容结合在一起,并可以延伸到“无效”的相关内容,从而使学生可以掌握得更深入。(2)在分割相对独立的小知识点的同时,还要突出适时性,能够为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借鉴。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授课对象多是成人,这些学生分布在社会各个行业,因此需求各有不同,所以在设计知识点的时候,教师一定要注意针对性和选择性。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在讲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中要求要有公司名称”这一知识点中,可以重点讲授公司名称由哪几部分组成、如何设计、如何避免侵权等内容,这样可以给学生“实战”的感觉,增强其学习的乐趣。(3)知识点的梳理和讲授必须符合知识体系的完整性要求,既要突出“个性”又要兼顾“共性”。教师在设计知识点的时候,要注意能够将每个重点知识点能够有效衔接,能够确保知识的完整性,避免学生学习的片面性,突出个性,兼顾共性。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要牢牢抓住经济法是主要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这条主线,无论是《税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内容都要遵循和体现这一主线。
(三)实现教与学的多线程模式
慕课要求教师对知识的掌握必须全面、深入,做到能够收放自如、游刃有余。而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课程教学却仍是遵循单线程的教学模式,即从教材第一节讲到最后一节,故无法满足学生学习的个性化要求,更无法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实现教与学的多线程模式十分重要。多线程的教与学模式主要体现为:(1)根据知识体系,理清知识结构间的逻辑顺序,梳理出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知识点的划分并非是杂乱无章、随心所欲,而是根据知识结构、教学需要以及彼此间的逻辑联系而相对产生。因此,设计知识结构剖析网络模型图,就是为了规范知识点的设立。所有的知识点均是这个网络模型图的线条,既有教学线条又有学习线条,彼此之间相互融合,相互借鉴。(2)根据知识点衔接的逻辑性,将授课内容首先分割为若干模块,然后继续分割成每个小知识点,并指导学生进行有效选择。教师指导学生选择知识点的过程就是教学相长的过程。学生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知识点,并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教师建议,厘清知识点之间的逻辑性和完整性,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辅导教师;教师根据学生的反馈可以及时调整知识点在设计中的不足,并逐步改进,从而实现教与学的多线程模式。
(四)利用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同时结合学员实际
需求,全面提高学生运用网络资源的兴趣和能力虽然说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课程教学设计环节中涵盖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进行教学的内容,但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制作的网络资源却无法真正吸引学生,且学生利用网络资源以及使用网络交互工具交流的积极性不高,仅仅是为了应付学习,而不是因为兴趣和工作需要。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为全面提升学生运用网络学习资源的兴趣和能力,借鉴慕课,教师必须能够充分利用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做到有的放矢、寓教于乐,突出授课内容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具体体现为:(1)根据实际,合理设计每个重要知识点。教师在设计知识点的网络资源时,应注意把握知识点的完整性和特色性,并能用于指导实践,尤其是可以分析现实中出现的案例。以《经济法律基础》一课为例,可以结合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按大纲要求对《经济法》的一些要点进行讲授,从而增强学生对知识的认同感。例如教师可以结合案例,重点讲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的相关规定”这一知识点的相关考核内容。(2)整合优质网络教学资源,提炼授课要点,形成具有开放教育特色的网络教学资源。目前,法学专业的网络课程资源非常丰富,尤其是慕课、微课程、网易公开课的出现提供了更为广泛的资源。但教师在制作资源时并非是拿来主义,而是经过比较、分析,最终提炼出授课要点。这些知识点不仅要突出成人教育的特色,还要突出资源本身的吸引性和实用性。例如我们在借鉴英美法系国家优质网络资源的同时,还要根据社会制度的不同进行有效的选择和提炼;在借鉴大陆法系其他国家网络教学资源的同时,还要参考我国国情。(3)增强网络教学资源的趣味性和互动性。教师在设计网络教学资源时,应依据知识点的逻辑结构、衔接性以及实用性,通过先进的现代教育手段(如三维动画、游戏、教师角色模拟等技术),提升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一种轻松学习的环境,尤其在交互学习方面,可以适时的加入教师角色模拟环节,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学生在线交互学习的水平和能力。
作者:朱振单位: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