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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了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国家教育部提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是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可以多维度地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技能,是将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衔接的必要步骤。法学专业教师应该同时具备科学合理的教学能力以及应用性强的科研能力。通过教研互融,能大大提升和促进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
关键词:教研相融;法学;实践教学
一、教研互融方法的解析
教研互融,顾名思义即将教学方法与科学研究结合起来,互相促进互相融合。一方面,教师在科研过程中可以让学生参与其中。教师可以将部分科研项目的子课题交给学生完成,分配任务,这样不仅能锻炼学生的科研能力,了解和掌握科研工作的特征和流程,而且能够拓展学生理论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同时,教师也可将研究成果融入教学内容,扩充学生的知识面,开拓思维,掌握最前沿的法学理论和实践问题。另一方面,教学也会为科研创新提供思路,并指导科研的发展。教师在备课的过程中,在对本专业理论知识整理过程中,能为科研提供新思路新方法。而且可以在课堂中融入科研内容和科研项目,学生在积极接受教学内容和科研任务的同时也会反哺教学,教学相长。教师也可以通过举办学术讲座、科研前沿问题讨论等方式传授给学生,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就能够了解本学科的前沿问题和学科动态。
二、国内高校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现状
目前,国内各高校的法学专业课程设置都越来越关注实践环节的设置,但趋于表面化和形式化,模拟法庭和毕业实习等较为突出,模拟法庭实训过程中,案情就像剧本,老师充当着导演的角色,学生像演员一样背台词,没有主动性的思辨性,没有真正地去思考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其中蕴含的复杂法律问题。毕业实习也往往是走过场,由于培养计划一般都将实习放在大四下学期,此时多数学生忙于考研和找工作等,不能踏踏实实投入到实习过程中。
三、教研互融在促进法学实践课程中的运用
(一)提升教师多元化立体结构的综合教学能力科研、教学、实践三维立体的教学模式应当由具备综合能力的教师组成,这就要求法学教师要同时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踏实的科研能力,以及法务实践能力。
(二)探寻多种教学模式应用于法学课程的有效性讲授式、参与式、启发式、PBL式、法律诊所式、案例教学式等多种法学教学模式有其各自的优点,应当在科研、教学和实践过程中选取合适的教学模式,运用到不同的教学模块中,以解决法学课程教学内容丰富但教学时间有限,教学效果不高的问题。建议将法学的教学分为两大领域四大模块,两大领域即校内领域和校外领域,四大模块是即课堂教学模块、科学项目模块、校内实践模块、校外实践模块。其中课堂教学模块以PBL教学方式为主,即以“基于真实案例导出问题学习”、以问题为中心展开以学生为主体的小组合作、讨论式教学为主,以多媒体基础支持的课堂讲授为辅的教学模式。校内活动模块以法律诊所式和模拟法庭教学方式为主,通过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和学生自主参与各类校内活动,使学生熟悉司法证明的全过程。校外实践模块以参与式、探究式教学方式为主,通过学生参与各类校外实践,使学生掌握法律职业技能。科学研究模块以项目式教学方式为主,通过学生组建科研团队或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以及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和撰写,使学生掌握部门法的重难点内容。
(三)寻找将科研、教学、实践有机融合到法学课程的具体方法纵贯法学课程的设计,平衡三者之间的关系,细化到每个教学模块的教学类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的设计中,以达到科研、教学、实践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最终达到实现培养创新实用型法律人才的目的。总之,将教研互融的方式应用于法学实践课程的教学改革,不仅能提高教师的科研和教学能力,成为双师型教师,更重要的是可以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理论和实践能力,提升职业技能,成为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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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欢.科研与教学互动的开放式法学教学模式探析———以公安院校刑事证据学课程教学改革为例[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12):33-35.
作者:武婷婷 房娇娇 单位: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