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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学要件的建构——实践性人才培养的保证
1.师资队伍。培养实践性法学人才师资队伍建设非常重要。其中重点是师资合理,学缘上应广泛吸收不同地域的大学培养的教师,避免“近亲繁殖”。主要的专职教师具有副高级及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的比例应占所有一线教师70%以上,且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要合理。为了更好地实现实践性法律人才培养,财经类大学还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教师,他们主要来自于司法系统,一直坚持工作在司法前线,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业务知识。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经常聘请他们来学校讲课,现身说法,将他们的亲力亲为的典型案例通过透彻的分析和实际的处理结果展现给学生,既增强了学生的感性认识,也加强了他们对法律职业人的向往。
2.教学条件。财经类院校在经济法专业人才培养上确立了实践性目标后,就要切实地加以践行。学校要积极支持并在条件保证上见诸行动。首先,配备固定实验室,各种教学设备的配置齐全,为学生进行模拟司法活动准备物质基础。其次,基本教学资料如参考资料、视听资料等及时购买并适时予以更新,专业教材的选用要符合经济法实践性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尽量将最新和最具权威的教材介绍给学生,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由导师引导学生把握教材的核心内容,并拓展相关的教科书和研究专著。经济法专业选用教材应遵循两条原则:一是专业基础课的教材,优先使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或教育部(各部委)奖项教材及自己院校的精品教材,以保证教材质量;二是专业限选课可采用自编教材,这样可以把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真实案例介绍给学生,使课程更具生动性。再次,建立网络数据库和数字化图书馆,实现现代化和数字化办学条件。图书资料是搞好教学的基本保障,各类学校都是很重视的。依据经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财经类院校应专门设置法学图书馆或资料室,法学方面的资料不能低于5万册。第四,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应尽可能地调动各方资源,建立和司法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每个院校的法学院至少要建立五个校外的实习基地,可以经常性地去旁听一些具体的案件,在法庭唇枪舌剑的争锋与激辩中去感悟法律的真正魅力及追求的核心价值。第五,管理与运行。经济法实践性人才培养的管理与运行十分重要。其基本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我们认为必须设立第一责任人并履行一些职责,如:落实教学改革的各项任务;研究实践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调动教师和学生的教与学的积极性。第六,政策保障。学校在师资配备、教学科研经费、招生、升学等多方面要有鼓励政策和具体的促进措施。保证专兼职教师能够顺利进行教学和课题研究,教学科研经费投入比例适当。
二、教学方法的运用——实践性人才培养的途径
1.全新的案例教学法。在培养经济法实践性人才时可以创新式地运用这一传统方法,即从素质教育入手,着眼于三方面:一是教学目的,通过个案帮助学生理解和把握某个法律原理和规范进而提高他们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他们的职业技巧;二是教学形式上,从教师讲案例转向学生自已研究并讨论案例;三是教学观念,从演绎式教学转向归纳式教学,让学生从个案研究中得出自已的结论而不是教师事先给定某个特定的法律原理或法律规范。案例教学法似乎简单,但真正有效地被运用,可为解决法学教育中的若干问题服务,有待于我们继续付出努力。
2.诊所式教学法。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从案例教学法发展出来并借鉴医学院临床教学方法的一种全新法学教学模式。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首先在美国各法学院兴起。它强调通过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运用过程来培养和提高他们的法律实践能力,从而加强对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的理解。诊所式教育模式的实现途径有模拟课堂教学、真实案件、在律师事务所中走读等方式。在试行这些方法时,各个学校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落实具体负责教师。通过这种方式,既增加了学生的压力,又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使知识和能力、独立和合作等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目前,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只有少数法学院在试行。在我国各法学院校广泛地推行诊所式法律教育尚有一定的困难,而且开展诊所式法律教育所需成本也较高。但是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引进无疑为我国的法学教育方法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契机。客观来说,如果各个大学的法学院能够将诊所式法律教育方法与其他法学教学方法有机地融合,对于完善我国的法学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应该是大有裨益的。
3.区分不同专业分段教学方法。综合类财经高等院校一般都是学科门类齐全、专业设置广。作为经济法课程和这些细化了的财经各类专业密切。因此有必要区分不同专业选择的授课内容,在师资配备上尽量发挥教师的法学专业特长。例如对财政专业学生,在经济法的宏观调控法中涉及到财政法中的税法,课程进行到税法讲授时,可选派一直从事税法研究的教师去授课,以达到专业知识体系化,讲授内容透彻、明了、有深度。分段教学操作起来虽然比较麻烦,但得到学生普遍欢迎,尤其是准备参加公务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生非常认同这种方式。
4.经济法双语教学的逐步实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深度融合,我们认为,财经类院校法学专业培养的人才应该是既精通法律又精通经济还懂计算机和外语的复合型人才;是既能作律师、法官、检察官的法律人才,又能当CEO的高级经济管理人才;是既能处理国内经济法律问题的经济法律人才,又能处理国际经济法律问题的国际经济法律人才。从思想素质看,具有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精神品质;从法律知识结构来看,侧重于掌握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与经济有关的法律及其法学理论与技能;从综合人文知识结构来看,较多的掌握经济学和管理学知识;从人才的思维与行为方式来看,是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创新性的应用型人才。因此,在法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的专业外语能力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各个经济类院校先设置双语教学的计划,在教材选定、师资准备、课时安排等方面要有目标、有规划。并逐步去实施经济法双语教学,确立一个时间段,如在未来35年内,全面展开中国经济法的双语教学。
5.多媒体教学方法的运用。多媒体教学彻底地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模式,进一步推广了电子技术的应用,推动现代化教学理念的发展。它适应性广、成本低、有广泛的适应性。多媒体教学还具有功能的综合性和形式多样性特点。由于法学教育是一个以现实为基础的学科教育,所以正适合多媒体教学的特点。它可以有效地提高法学教育质量和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对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的法律人才大有裨益。进行法学多媒体教学可以利用软件把知识记载下来并通过“虚拟”的手段,将知识和活动“真实地”储存下来,或者通过网络模拟真实案例,引发人们去思考,把所学的知识用到“现实”的案例中去解决它。这一方面显示了法学教育的特征,又能体现综合知识和相关技能;另一方面,也是重要的一点,它激发了学生学习法律的主动性、积极性,使法律规范不再是僵化地、枯燥地摆在学生面前了。多媒体教学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提高了他们对法律掌握的程度。多媒体教学能够保证法学原理、法学知识、概念更加准确和科学,克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缩短了教师的工作量,使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上都能集中精力,从而提高了教学效率。有助于法学教学资源的共享。教师要逐步使用电子教案,利用多媒体开展教学活动,有的院校可以准备专项资金鼓励教师从事多媒体教学的软件研发。
6.教学辅助环节、衍生环节的强化。通过举办各种经济法方面的学术会议,将学生引领至经济法学术前沿,使其开阔学术视野,掌握经济法研究的最新进展情况,同时锻炼学生自主研究的能力。鼓励教师开展对外广泛的学术交流活动,向兄弟院校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通过网络了解各种学术信息和专业动向,并将新知识增补到教学之中,突出经济法现实性特点。
作者:张秋华卢继红单位: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