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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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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研究

摘要:

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与规范性,为实现交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公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岗位需求无缝对接,强化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必不可少,而建立校局合作机制的实践教学模式是保障和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的有效措施。针对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现状问题,需要从课内实践教学、综合实训以及毕业顶岗实习三个方面探讨校局合作机制下的实践教学模式与实施方案。

关键词:

校局合作机制;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公安交通管理

为了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公安部政治部在《关于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公政治[2011]137号)中明确指出,要着力推进公安院校教育转型发展,深化教学改革,坚持以构建适应公安工作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目标,以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创新作为切入点,突出学科专业的特色建设和内涵建设,全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基于这样的背景,根据目前各公安院校交通管理专业实验实训条件及实践教学的普遍情况,结合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道路交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引发的启示,本文旨在探讨在校局合作机制与条件下,如何开展交通管理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安交通管理专业校局合作人才培养运行机制的构建与落实。

一、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现状分析

从目前公安院校制定的交通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来看,交通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主要是面向公安交通管理基层部门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的,其培养目标是能够适合公安交通管理第一线实战需要的技能型专门人才。结合笔者多次深入到公安交通管理基层部门进行专业调研了解到的情况,以及各用人单位、毕业生调查表的有关反馈信息来看,交通管理实战部门对于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从业务工作能力方面,更侧重于具体岗位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而这种操作能力的培养只有通过专业课的实践教学来逐步培养和提高。虽然在交通管理专业教学中一直强化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课时和力度,但并未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其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的以理论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使强化专业实践教学不能落实到位目前在道路交通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常采用以系统理论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该方法最大的优点是教师能用最短的时间传递较丰富的知识,课程容量大、效率高。但是,对于实践性较强的交通管理专业课程,系统理论讲授法往往由于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常处于被动的地位和状态,不利于学生主动性和独立性的锻炼和提高,[1]制约着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使强化专业实践教学无法落实。

(二)校内实验实训设备不足,制约了实践教学内容的深度、广度与效果因教学经费不足等方面的制约,学校的实验实训设备往往处于落后状态。现有的实验实训设备与当前的交通管理应用技术设备、一线交通警察的执法装备配备存在很大差距。虽然目前添置了一些新的实训设备,但由于缺乏外聘实战教官的现场指导,具体的实训内容和项目也往往局限在观摩或模拟的初级阶段,缺乏交通管理的具体实战性和真实情景感,往往达不到实践教学的预期效果。

(三)课程实训项目往往与交通管理实战岗位工作内容存在偏差由于公安工作性质和公安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公安院校的专业教学往往与公安实战部门存在脱节现象,[2]致使校内专业任课教师的交通管理业务的实践经历与能力相对有限,专业课程的实训项目与内容,一般根据校内现有实验实训设备与条件,以及任课教师相对熟悉和了解的内容而确定。因此,实训项目、内容与交通管理实战工作内容并不能达到一致性。

二、校局合作机制下的实践教学模式探索

基于目前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为了克服校内实验实训条件短时间内仍无法改善的现状,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我校各专业教师对于如何提高实践教学效果进行了一些尝试和探索,特别是随着校局合作人才培养机制的推进,对于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进行了创新。本文主要针对课内实践教学、综合实训与毕业顶岗实习三个项目的教学模式进行探讨。

(一)课内实践教学从实践教学组织形式与层次来分,交通管理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根据不同专业课程实训项目和实训目的不同,可以开展下列不同组织形式与层次:1.实地观摩或观看案例视频资料。对于一些道路交通管理基础知识等综合认知方面的实践内容,可由任课教师(必要时可由教官)带学生到具体的道路上进行现场实地观摩。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设置的实训,可以选择典型路段(包括城市道路、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等)组织学生现场参观与讨论,达到实践教学的目的;而对于一些不便带学生进入现场,或事件是瞬间发生等有关内容的直观认识等内容的实践教学,如重大交通事故现场、驾驶人酒后驾车对于交通安全的影响、拨打接听手机或不佩戴安全带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等等,则可以通过在课堂上观看有关真实案例的录像资料后,再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同样可以达到相应的实践教学的目的和效果。2.课堂模拟角色演练。对于有些相对简单而又便于操作的实训项目,可以在教室、校园或模拟街区。让学生对某一特定的实训项目,比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课程中关于执勤执法规范的实习与实训,以及交通警察执勤执法用语实训项目等,通过对具体设定的违法行为(如酒后驾驶、违章停车、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等)处罚过程的模拟角色(交通警察、驾驶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演练开展实训。为此,需要学生在前期准备过程中,根据模拟扮演角色的不同,将前期掌握的相关法律知识,如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指挥手势等内容,与执勤执法规范要求融合在一起进行违法行为查处过程的实训。并且通过实训分组和违法情节设定,让每个学员都参与其中,以保证每个学员都能体验到实习与实训感受与效果。[3]3.通过教官的现场指导与示范开展实训。对于一些有专业工作深度或操作相对复杂的实训项目,如交通事故现场处理、交通事故认定等,需要经过从实战单位聘请经验丰富的教官现场示范,在教官指导下学生进行模拟演练,再由教官对学生模拟实训过程进行评议。通过这种实践教学方式,可以弥补校内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欠缺,增强实践教学与交通管理工作的对接,让学员把书本理论知识与交通管理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既锻炼了学员的岗位工作能力,又提高了专业理论知识学习效果,为日后的毕业顶岗实习和履行岗位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4.先模拟场景实训再进行真实现场观摩或参与。如车辆登记内容的实训,在理论上掌握车辆登记内容的基础上,首先让学生在校内模拟车管所进行车辆登记项目的实训,然后通过到真实车管所的观摩或参与,完成车辆登记内容的实训。又如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实训,首先是在校园模拟事故现场处理的实习,在已经熟练掌握其工作内容和流程基础上,由教官带领学生观摩真实的事故现场,现场观摩教官的事故处理过程,然后让学生通过与教材理论内容以及校园模拟现场处理过程进行比对,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处理的基本工作要领和技能。

(二)综合实训上述课内实践教学,主要是按照课程标准所列实训项目的不同,逐个进行项目实验或实训。而综合实训则是按照专业技能的要求,在所有课内实践教学完成的基础上进行的综合技能训练。根据我校交通管理专业的教学实践与探索,综合实训一般分为下列不同的层次:1.多个实训项目综合进行。为了丰富实训内容和便于教学组织,可将不同课程但又有关联性的实训项目合并在一起,形成一个初级综合实训项目。如对于道路与交通管理设施课程中“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观摩”实训,与道路交通控制课程的“交通信号灯设置观摩”实训,二者都需要到具体的道路上进行现场观摩,可以整合在一起通过“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观摩”综合实训完成实践教学的目的。这样的初级综合实训既丰富了一次实践教学的内容,又使学生对道路交通设施有了全面直观的认识。2.某一课程综合实训。通过课程综合实训将课程的知识点融会贯通,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专业核心课程,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往往是根据课程内容,设立不同的实训项目进行课内实践教学和实训,但这些实训均为某一知识点或能力服务,往往不具有交通管理实战的综合性。而当这些课程学习结束后,通过开展课程的综合实训可以将相关内容整合在一起,形成某一具体业务的基本能力的综合实训。如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综合实训、机动车登记综合实训、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综合实训等。3.专业能力综合实训。根据交通管理的工作过程,基于交通管理实战岗位任务的要求,针对交通管理专业实战基本技能和能力而开展的综合实训。如道路执勤综合实训、车辆管理综合实训、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实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综合实训等等。

(三)实战部门顶岗实习(毕业实习)顶岗实习是一门专业实践课,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的必要实践环节,是课堂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应用和巩固所学专业知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专业能力和技能的一个重要手段。顶岗实习也是公安院校学生走向工作岗位的必要前提,只有通过顶岗实习才能进一步了解公安工作对于专业技能的需要,加深对公安工作的认识,增强对公安工作的适应性,进一步培养公安院校学生的警察意识,缩短学生从一名学生到人民警察之间的思想意识与业务技能距离,为学生毕业后警察职业生涯规划起到关键的指导作用。为了充分发挥顶岗实习对于专业能力培养的推动作用,我校的人才培养方案普遍推广“2+1”模式,即学生的顶岗实习期为1年,其目的是通过为期1年的定岗实习,将两年所学的理论知识与交通管理实战进行深度融合,并从顶岗实习中进一步理解、掌握和提升交通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基于校局合作机制下的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的实施

(一)建立与完善校局合作制度建设促进校局合作的深度融合制度建立是校局合作长效运行机制的保障。只有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才能确保校局合作的深度融合和健康发展。为此,在确定实习基地及校局合作单位的基础上,需要围绕课程体系开发、课程建设、教材开发、双师型教师培养、教官聘请、科研开发和技术服务、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实习就业等工作中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其中,校局合作协议是校局合作长效运行的前提和基础,校局双方通过协议中明确规定双方的责、权、利,同时也对校局合作中的条件、实习岗位要求、目标、职业纪律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制度。

(二)通过校局合作等措施落实双师型教师和教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已经聘任教官对于专业课程教学的助推作用,通过热点问题专题讲座、实训项目的参与指导等方式实现校内教学内容与交通管理实战的紧密结合。积极鼓励校内专业教师通过实习带队、实践锻炼或挂职等方式丰富交通管理实践能力和工作经验。以公安部政治部《关于实施全国公安院校与公安业务部门人员互派“双千计划”的通知》为契机,制定计划安排交通管理专业教师分批深入到交通管理实战部门6-12个月,切实增强专业教师的交通管理实践能力;同时,积极引进对公安交通管理业务有较深入研究、能够承担公安交通管理相关课程教学任务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骨干到交通管理专业任教,借助双方的交流与互动,在教研活动和课堂教学中补充和丰富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战性。

(三)通过校局合作共同开发符合岗位技能要求的专业实践教学文件1.制定课程标准及实训指导书。在专业课程标准制定及实训指导书编制过程中,要在专业调研的基础上,坚持校局合作理念,充分考虑实践部门人才岗位技能需求,通过《校局合作专业指导委员会》、《校局合作专业建设委员会》充分讨论和论证,科学安排实践教学内容和实训项目,增强实践效果;在课时分配方面,突出实践教学学时,调整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课时比例,确保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学时量。2.专业综合实训实施方案。校内专业教学团队要积极主动与交通管理实战部门合作,共同研讨开发基于交通管理工作过程的典型的综合实训项目,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实践教学过程的顺利开展和实施。3.“理实”一体化课程建设。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岗位能力的特点,结合专业教学团队校内与校外实训条件,通过校局合作部门教官团队的积极参与指导,逐步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与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专业核心课程“理实”一体化课程的建设。逐步将课堂置入真实的交通管理环境,如交通事故现场、交通执法现场等,让学生参与真实项目的实践与开发,增强实践教学的真实性与效果,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4.考核与评价模式突出实践教学内容。课程考核方式突破原有的期末笔试考试的单一模式,强化过程与阶段性评价,加大实践考核比重,减少结果终结性评价。根据不同课程学习内容的特点,大胆尝试新的考核与评价模式。期末考核方式不再局限于书面考试,如:基本知识通过口试强化学生的记忆与消化;基本技能则通过实训过程或实训结果检验学生的掌握能力与水平;基本理论则通过研讨与分析提高学生的思维与能动性。教师通过对学生的职业知识、能力、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得出综合成绩。

(四)通过编制学生实习手册建立与完善顶岗实习校局管理制度为了能充分熟悉和了解具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性质与任务,熟悉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原则、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掌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等,按照“2+1”人才培养模式,我校交通管理专业学生定岗实习期限为1年,为此,实习期间学生要轮换不同岗位。为了便于学生的管理和提高实习效果,必须由校局双方根据学校学生管理手册、顶岗实习计划、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规范等,联合编写学生顶岗实习手册,明确实习目的、要求、内容与实习纪律等内容,明确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校局以及带队教师与实习教官双方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张雪梅.基于大公安专业的道路交通管理课程教学设计[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3):52.

[2]路峰.在《道路交通管理》课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研究[J].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学报,1996(3):60.

[3]张雪梅.交通管理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研究[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90.

作者:张雪梅 单位: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