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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作用下和谐社会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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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作用下和谐社会论文

一、“依法纳税”现状与产生问题根源

(一)依法纳税现状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2012年全国税收收入突破10万亿元,2013年达到12.9万亿元,国家财政实力明显增强,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奠定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但是在企业中存在的税收违法违纪问题也相当突出。据了解,某企业仅内部财税自查就查出违纪金额347万元,其中国家入库金额只有92万元。另外在当年经营责任终结时所进行的财务收支审计中,查出违纪金额1860万元。还有某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突出政绩,让一些基层单位提前缴纳大额的产品税,企业只能以贷款方式完成。这些虚假申报、偷税漏税的行为制约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破坏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国家财政支出计划和民众生活都将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社会的福利。遏制偷税漏税行为,全面实现依法纳税的目标,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现阶段面临的重大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1.经营违纪违法行为严重,国家税收受侵害。目前,在我国诸多企业行业内仍然自查出许多经营违纪违法行为,这些行为都和税收相关,但与之相关行业的责任人却没有因此而被撤职或受到处分。有些法人代表甚至所犯的错误严重到已不能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却还被派到异地为官;还有虽然经常受到群众举报并多次被查出有违纪违法问题,但始终没有被追究任何责任,这些上级领导在明知被举报人将该公司正常经营利润转移到它人公司———实际就是被举报人的账上,并仍还以最低的价格将被举报人所负责的国有公司房产包括公司商品“卖”给被举报人。对发现的其管辖范围内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姑息迁就,查处力度不大。并且他们对于这些税收违法违纪行为不采取从重、从快、从严地的态度给予查处,而是擅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于那些该罚款的不罚款或罚的较少,甚至不予处理或者故意拖延查处,致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使税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受到影响,也给国家税收事业带来严重的损害。2.纳税意识淡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滋生。对于依法纳税,大多数国人的意识是淡薄的,因为他们没有意识到违法经营对他们公民自身权利的侵害有多大。有些经营者挖空心思,千方百计想尽办法来偷税漏税,做假账,开假发票,甚至内外勾结,置国家利益于不顾;还有人甚至采取暴力抗税,这些都是公民依法纳税意识淡薄的表现。不依法纳税,势必会造成全社会经济秩序混乱,不仅国家权利会受到侵害,而且所有处在这个经营环境中的经营者都会受到伤害。由于大家都不再遵循市场规则,所有公平交易的概念在经济活动将不复存在,市场将失去控制,市场投机商将会操纵市场经济规则,随心所欲,为利所为,尤其是目前,我国相当多的纳税人至今尚未树立起“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观念,缺少自觉守法的内在驱动力,这些人往往受自身利益驱使,致使偷逃税、抗税、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滋生。3.监管不力,相关法律责任不明确。监管不力主要包括:一是国家对国有资产监管办法不力,条例不严密;二是对国企法人代表行使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力,权力过于放松;三是国家对监督机关本身的再监督不力,监督机关行使职权时,权力过于独立,行为不受监督。其原因造成了部分应该受到国家监督或自觉接受监督的国有企业、国家监督机关和法人代表失去了良好的监督机制的监管,而失去监督的政权是产生腐败的根源。另外,我国关于税收的相关法律责任还不是很明确。如在《税收征管法》当中,对虚假申报、欠税、骗税、抗税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中,都有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罚款的处罚,但对其罚款的数额规定设置了上下限,这样,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罚时的金额有了波动,仍是处于一个不确定的状态,这样就给了税务人员很大的自由决定空间,也助长了很多纳税人“抓住了是你的,抓不住是我的”侥幸心理。

二、促进依法纳税,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对策

(一)倡导依法纳税,强调守法经营提倡依法纳税,还应强调守法经营,经营规则是给在中国国土上所有参与市场经营、包括私营企业者提供的一个公平的经营环境和竞争秩序,使大家都能够在一个公平规则的平台上经营。近几年改革开放,私有企业、个体经营在国民生产、流通中占了较大比例,而国家对他们实施的税收政策确不是很有力度,大多数人的心态是即使想守法经营,也不想依法纳税,真正的经营者都明白:买卖好不怕缴税。那么我国现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私有企业,靠的就是偷税漏税?假若我们的国有企业恣意违法违纪,个体企业偷税漏税,那我们的国家财政将会收到严重的损害。因此,政府可在全社会范围内向国有企业管理者和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提倡守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思想风尚,倡导企业管理者和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尊重自己的名誉,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心,提高他们的文化程度及素质修养,鼓励他们树立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感。

(二)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充分发挥法律效力依法纳税,国外企业自觉的纳税意识值得我们借鉴。文化经济较发达的国外企业经营体制,大多是由资本家垄断的私有企业,这些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很强,往往不需要国家相关税务部门进行督促和催促,就会自觉地把应缴税金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来进行上交,当然这与国外的法律、文化素质有直接关系。国外虽然是资本主义体制下的社会,好多文化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是非常讲法治的社会,在他们的社会里,如果发现谁故意少交税金、漏缴税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就能罚得他倾家荡产,同时他的企业信誉度也要下降,个人信誉受到质疑,一般情况下今后不会有人再放心地与之进行经济往来。在我们国内的外资企业开始经营时,缴税意识也是非常强烈的,纳税行为相对较好,可在经营了一段时间之后,受到国内有些不正当缴税行为的影响,一部分企业也开始寻求在合理避税、打擦边球上下功夫了。鉴于此,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充分发挥法律效力,国内企业法人代表和私营企业者对待我国法律问题也不应小视。

(三)完善税收法律体系,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可靠性国有企业应该自觉地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主动缴纳税金,在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方面给私有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做出正面的榜样。目前大多数国人的纳税意识还很模糊,主动做出纳税行为的甚少,逃税行为更是普遍,很多有些私有中小企业偷、逃、漏现象普遍存在。例如提进口的美国豪华悍马大吉普,人们自然就想起前段时间报纸上对山西煤矿的承包商人手一辆悍马大吉普的宣传,若说他们经营是暴利我不否认,可是他们暴利后是否报税了呢?而当前我国关于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还较少,税收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如,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只是一部综合性的税收程序法典,其不可能对税收征收管理的各个方面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而有关税务管理、税务稽查、税务等的规定都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不仅法律效力不高,内容也不规范。因此,应依据目前的税收法制现状,我国应加快建立完善的税收法律体系,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可靠性,促使各企业和公民依法纳税。

(四)加大依法纳税的宣传力度,共同营造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主动纳税不仅是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也是一个企业必须尽到的义务。依法纳税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打开电视看新闻,很多时候都能看到跟宣传税收有关的内容,这里且不说有些明星偷税漏税的可耻行径,就说我们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为了个人的利益和荣誉,甚至为了小集体的利益,丧失了党性和原则,钻国家的空子,甚至有的企业领导者因为不轨的纳税行为触犯了法律而受到了法律的追究,但这样的严重问题在企业内部不但没有受到相应的追究,反而都得到了保护。在社会上没有形成一种视偷税漏税行为可耻的氛围,有些偷税漏税者占据行业优势,加之偷漏税金,企业效益自然不错,所以不仅受不到问责,很可能作为优秀管理者职务得到提拔。因此,我国应坚持不懈的加大税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切实提高税法宣传的效果。要加强税收职能作用、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宣传,使纳税人了解税收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财力保障,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进一步增强依法诚信纳税的荣誉感和自觉性。

(五)加大处罚监管力度,遏制偷税漏税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偷税漏税这一行为,进而达到守法经营的标准,国家要加大对偷税、包括漏税的行为处罚监管力度。税收部门可制定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保障有力的规章制度,整顿税收部门一些不规范的税收行为,同时对税收部门也要实行有效的再监督办法。总之,依法纳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是企业长久经营的重要条件。依法纳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和谐音符。我们中国有上下五千年的人类文明历史,但国人对守法经营的意识仍然还很淡薄,这其实是对我们悠久文化的一种耻辱。依法纳税首先是利国利民的社会行为,其次也一个国家的政权稳定、文明程度和法律的健全程度的体现,因而,我国每个公民都应依法纳税,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作者:王世斌单位: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职工教育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