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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工商行政管理的探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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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工商行政管理的探讨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适应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新形势

1.正确看待机构改革,进一步增强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全市的机构改革将要正式启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工作。一方面,在过渡时期,全系统工商干部思想必须保持高度稳定,防止左顾右盼倾向,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能,不能出现渎职或者缺位等问题,确保机构改革期间精力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另一方面,应纠正改革后工商职能被削弱的思想偏差,清醒地认识到,机构不管怎么改,工商部门服务发展、监管市场的职能只能加强,不会削弱,任务将更加明晰、更加具体。

2.以正在施行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抓手,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工商部门作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如果墨守成规、按部就班是完不成改革任务的。因此,全系统应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切实改变过去的审批监管模式,简政放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通过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真正实现对市场主体从“严进宽管”到“宽进严管”的转变,用“宽进”营造宽松和便利的准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用“严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从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3.站在全局的高度,用全新的思维做好各项工作,切实防止履职的缺位、越位和错位。

在服务职能上,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着力点和落脚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所作为,以实际工作成效赢得党和政府的重视、市场主体的信赖、人民群众的支持。在监管理念上,明确“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把不该管的事放手交给市场”,由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工作方式上,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要将之前注重“经营资格”的监管转到“经营行为”的监管上来,突出行为监管,信用监管,切实提升监管的效能,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全面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责是市场监管,根本目的是服务发展。在当前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形势下,工商部门应切实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应对全市商事登记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变化,切实明确“宽进”后“管什么”和“怎么管”,确保改革的平稳过渡和成果转化,为服务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一)全面适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新变化,在服务发展上下功夫,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营造宽松便利的准入环境,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出发点,也是工商部门应牢牢把握的关键点。因此,应以改革为契机,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多方面多举措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1.逐步完善配套措施。

及时关注注册登记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加以归纳总结,不断完善操作细则。做好年报配套工作,确保年报公示平台上线运行顺畅。按照《厦门市商事主体换发营业执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稳妥开展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换发工作。密切关注总局的改革进展情况,结合自身实际,推动出台配套政府规章。分步骤、有重点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的宣传工作,使改革后的职能转变内容、市场监管方式等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2.努力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广完善企业设立照后并联审批服务和证照文书寄递服务。理顺和细化对接服务机制,保障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落户。针对小微企业的生存特点和发展趋势,继续支持企业利用各种权属融资,帮助企业盘活资产,缓解资金压力,努力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继续完善数据标准,保障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利用市场主体信息服务政府决策的水平。

3.扎实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站在服务厦门实施商标战略示范城市的高度,不断提高商标战略实施效果,全面提升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宣传贯彻新《商标法》,规范企业商标使用。进一步加大驰著名商标培育力度,充分发挥商标品牌的辐射带动效应。继续做好台湾地区商标所有人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的相关工作,支持有条件的台湾地区企业通过本局申报驰名商标。

4.积极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深入推进以红盾护农、合同帮农、商标兴农、经纪活农、经济组织强农为主要内容的“五农工程”。大力支持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着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水平;进一步拓展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做好农资市场各项监管工作。

(二)认真研究后续监管工作,在创新监管上下功夫,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如何进行有效的后续监管是摆在工商部门面前的新课题,也是事关改革成败的关键。不能沿用过去对市场主体监管的“老办法”,应切实更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机制,既要为企业进入市场松绑,又要在放权的同时加强监管,从事前审批更多地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1.明确监管责任。

按照《行政许可法》确立的“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将审批权力与监管责任直接挂钩,做到“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根据《厦门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以及后续监管方案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细化监管任务,根据“不告不究、不举不查”的原则,将之前靠巡查发现案源转变到主要靠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在监管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2.突出监管执法重点。

将监管执法重点由之前注重“经营资格”的查处转到“经营行为”查处上来,加大对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按照重点突出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思路,依法积极拓宽执法领域,全面推进打击限制竞争、虚假宣传、商业欺诈、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行为等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健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工作常态化,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同时,根据“关于经营场所备案及监管的暂行规定”以及市政府公布的禁止性经营场所目录,对社会关注较高的经营场所问题实行分类监管。

3.加强信用监管。

切实转变监管理念,采取监管与自律相结合、自治与共治相结合的方式,从主要依靠行政力量,单纯采取行政手段监管的方式转变为主要依靠社会信用监管合力,充分利用“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立政府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实现商事主体信息共享。充分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完善企业信用约束机制,使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通过企业自律自治、社会自我管理的多元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4.加强网络市场监管。

针对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创新工作机制,继续抓好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完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各项功能;按照总局数据标准,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数据质量建设;以指导推进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性网站亮照经营工作为重点,继续组织做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各项工作;探索推进自然人网站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执法工作;根据《厦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要求,探索研究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健康发展。继续推进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推动全市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发展。

5.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

继续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保护重点,对商标侵权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巩固“双打”工作良好成效。根据新《商标法》的规定,及时提醒和纠正驰名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行为,加强商标监管,规范商标市场秩序。

6.强化广告整治和监管。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既定的时序进度,继续推进立柱式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协调市规划部门,修订完善《厦门市户外广告设置导则》,完善编制重点部位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积极推进户外广告登记审批规范化、软件化操作,建立户外广告联合会审网上操作平台,努力实现设置地点标准化操作,尽快研发相关软件,利用三维电子地图定位定点,并开发建设电子显示屏播放监控软件。根据城市建设战役的部署,对全市35条主要街道的店面招牌进行改造提升,继续为提升厦门的城市市容市貌水平做出应有的努力。继续深入开展媒体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和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

(三)紧紧围绕保民生促和谐的新要求,在创新社会管理上下功夫,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当前,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都从市场领域显现出来,对工商部门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工商部门应找准创新社会管理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体制优势和职能优势,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和社会管理等工作。

1.继续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的过渡时期,全系统仍要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做好工作衔接,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坚持打防结合,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下一步职责调整后,还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积极做好相关监管执法,依法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2.切实强化消费维权工作。

在做好新《消法》宣传、培训工作的同时,要在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方式方法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努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社会满意度。以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民生领域为切入点,开展公共服务行业评议活动,督促解决一批具有全局性、代表性的问题。不断加强12315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通过增强系统软件简易操作功能、提升系统数据信息分析应用功能、拓展平台信息互通互动功能,切实提高解决各类消费者诉求的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网点维权效能,完善网点协调员定期培训机制,探索建立网点小额消费纠纷无障碍赔偿机制,构建维权网点互动直通机制,有效提高消费争议解决率,增强工作实效。

3.继续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

针对行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机制,推进企业诚信建设。

4.积极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夯实打击传销基础工作,推进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做好打击传销综治考评工作。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打击,加大对传销组织和骨干分子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规范服务网点建设,推进对直销企业的行政指导,依法查处违规从事直销和擅自从事直销行为;认真贯彻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精神,积极配合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扫黄打非、禁毒防艾、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三、全面加强基础建设,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提供坚强保障

工商部门应大力加强法治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到市场监管法治化、监管手段现代化、干部队伍知识化,为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提供法制基础、技术支撑和组织保障。

1.不断提高法治工商建设水平。

尽快梳理上报特区立法建议。《厦门市商事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后,与之不相适应的相关法规制度修订以及配套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要尽快完成,并拿出具体立法和修法的意见建议,供市政府参考。在新《消法》与新《商标法》实施的条件下,积极推动的相关特区立法的修订与完善。严格依法行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项目,明确责任、规定时限、加强督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系统内不同程度存在的“四风”问题,确保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群众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际成效,巩固提高教育实践成果。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通过加强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能力建设;市局、区局、工商所三级领导班子要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提升领导能力,更好地肩负起新形势下领导工商事业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形势下的监管和服务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培训教育。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继续推进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争创省级达标规范示范所、人民满意红旗工商所,促进基层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按照统一部署,认真落实非公党建任务,切实做好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努力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经济组织的全覆盖。

3.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

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根据机构改革及职能转变的新要求,更新制度汇编,组织梳理新的工商业务工作流程图,规范执行标准,探索制度廉洁性评估,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制定“落实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深入推进具有厦门工商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坚持人员监督、制度监督和科技监督相结合,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条例》的规定,做好公务接待、公务车辆和执法车辆的改革工作。

4.继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把文明创建作为的一项重点工作,在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等方面下功夫,抓好贯彻落实,提升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5.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

信息化是现代化的基础,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监管的现代化。按照统一规划、整体推进的原则,大力加强工商信息化建设。我本局牵头建设的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企业登记管理系统、全程电子化年报系统等3大平台和4个大集中系统,是商事登记的基本支撑和保障,应根据改革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和调整,使运行和使用更便捷、安全和高效。要以实现建设集约化、应用平台化、服务整体化为目标,按照我局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要求,完成2014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开发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新的数据质量标准,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以提升网站安全可靠性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网和门户网站建设。

作者:陈海疆单位:厦门市工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