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大学法学素质教育目标与改革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摘要:我国地方性综合大学法学素质教育的目标一直是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这种模式已不能适应新时代下我国法治建设的要求,目前法学教育的人才大部分有深厚的理论素养,但是在具体分工作中却无法适从。因此,本文就针对此问题予以探究。
关键词:法学素质;法学教育;改革
提出,我国已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民主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当前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要求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组织保障。这就为高校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法学素质教育的目标
素质教育与我国传统的应试教育相对应,以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目的,皆在培养学生的德智体美能的全面发展,法学这一学科的特点决定了法学素质教育的目标皆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需要的综合性人才。一。传统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现在多数大学都设立了法学专业,但是大多数学校的法学教育受我国传统教学的影响,课堂内容大多就行形式,老师只注重法条的解释而忽略法条背后的立法者的立法意图,只注重讲书本内容而忽略学生法律思维,逻辑能力的培养,只注重每一门学科的重点,而忽视把学科内容的整体性,只注重讲解理论的知识而忽视实践,所以学生只记住法条的内容而在具体的实务中却不知道具体用哪一条,只知道每一个法条的规定,遇到问题不会让法条融合使用,现阶段我国法学素质教育的目标。二,法学素质教育的目标,素质教育与我国传统的应试教育相对应,以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目的,皆在培养学生的德智体美能的全面发展,法学这一学科的特点决定了法学素质教育的目标皆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建设需要的综合性人才。大学法学素质教育,不仅要丰富学生的理论储备,更要注重结合实践,在具体实务中的运用,培养新时代适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德才兼备的人才。
二、法学教育的改革
(一)坚持德育为先。在我国的应试教育体制下,不管是学校还是家长一切教育的评价,着眼点都落在了学生的分数高低,因此很多学校对德育教育的相关课程安排较少,甚至没有专门的德育老师,其实法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要求,因此,法学专业老师要改变观念,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马克思主列宁主义的坚定信仰者,用自己的言行带动引导学生。
(二)加强校-企、校-社区的合作,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高校在进行教学时,应当注重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教学目标,凸显高校人才培养特色。在四年的在校本科教育中,应当划定特定时间进行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活动可安排在第五或第六学期。可定期组织学生到一线工作岗位参观、学习,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直观认识。学校可与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各种各样的实习基地,让学生能够尽可能多的体验到相关职业的操作方式。学校与企业加强合作,对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提升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由于企业的本质(获取利益最大化)非常直接,使得学生在企业中见习的时候,必须运用、结合所学的所有知识,去处理专业内相关的实际问题,而且相对学校来说,在企业中节奏快,工作强度大,处处都是实践,对其实践能力提升极大。另外,学校与各种各样的社区合作,在假期开展各类实践运动,学生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知识培训、技巧讲解……既能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又能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三)变革教学观念,创新教育方式。首先,作为引导学生学习的指明灯,教师应当变革传统的教学观念。教师们或许认为法学专业是一门科学课程,没有专门的方法,只要将课本上的内容传授给学生即可,这种“填鸭式”的教育方式完全颠倒了教师与学生在课堂上的地位,学生是课堂的主人,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决定了教师的授课进度,教师在课堂上的应当扮演的是教练的角色,帮助学生解答疑惑,随时为学生提供支持。为此,高校应当鼓励在职教师积极进修,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工作人员的交流制度,保证教师能够与一线工作人员有较多的交流学习机会,了解法学专业现在示来的发展态势,扩展教师知识储备,将知识运用于实际的课堂教学。其次,传统的教育方式存在着较大的缺陷。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讲课,不仅难以调动学生学习兴趣,教师也教的心累。这样的课程设置导致了每次一上课讲理论知识时,学生们都愁眉苦脸。这样缺乏科学性,全面性的课程设置,是达不到教学要求和教育本质的。实际上,毕业生可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企业的法务部从事合同管理、诉讼业务与实务等工作,拿同样的教学模式应对不同需求的学生,必然达不到高质量的课堂。分层教学就是教师根据学生现有的知识、能力水平和潜力倾向把学生科学地分成几组各自水平相近的群体并区别对待,这些群体在教师恰当的分层策略和相互作用中得到最好的发展和提高。教师根据不同小组的实际水平进行教学。有主次的培养学生的优势,帮助学生明确自己存在的优劣势,更好地增强教学效果。(四)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建设综合性的评价体系。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高校人才培养确立了明确的方向。当然,只有正确的目标才能引领正确的方向。高校在设立人才培养目标时,应当立足于市场需求,保证人才具备基础的理论知识与相应的实践能力。高校应当坚持职业本位的思想,重点培养人才的实践动手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职业能力培养与职业道德培养。充分认识法学专业特点,抓住市场契机发展专业,实现市场需求与人才培养的统一。以试卷分数论高低是一种相对科学的评价方式,但是也体现出一定的弊端。学生通常需要在校进行为期四年的学习,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最后通过学分的方式对学生四年的学习进行评价,教师根据学生在这些方面的表现对学生做出评价。这种评价方式缺乏对学生的实践能力的考核。学校应多设置实践类型的课程,比如为其两周的相关企业就业实习、校内实践项目……学校多设置课下实践课程,结合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为学生的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五)根据学校综合能力完善课程体系设置,现在大部分学校都设立了法学专业,但由于每个学校的能力不同,不可能在师资配备,教学硬件,软件配置一样,这就要求每个学校在设置法学这一专业的时候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及特点完成课程设置,比如,有的地方综合性法学以理工为主,那么在设置法学专业的时候可以设为选修课,而有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法学专业老师配备充足,这样可以设置本科的法学专业甚至研究生专业,这样实现大学资源的优化配置,不仅节省了资源,还实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老师可以聘请当地法院,检察院,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这样不仅解决了师资配备的问题,而且能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提高了学生了毕业后实操的能力,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人才培养的需要。
三、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发展,法学素质教育目标的实现,必须要求法学教育的改革,且改革与调整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部门,法治在维护社会正常运行、保障人们幸福生活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当前市场的人才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法学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也有了很大提高,高校法学专业应当积极响应这些需求。希望本文提出的几项措施能够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改善高校法学专业培养现状,为新时代的发展输送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焦富民.地方综合性大学法学素质教育的目标与法学教育改革[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3(04):88-91.
[2]何燕侠.简论法学素质教育[J].文化学刊,2008(05):153-157.
作者:郑欣 单位:贵州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