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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法治建设与水利现代化研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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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法治建设与水利现代化研讨

1水法治建设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

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水法治建设是重要的支撑和保障。这是因为:一是稳定的水利投入要靠政策来保障。中央和省委两个1号文件都强调要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如何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关键是要制定并落实政策。关于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两个1号文件包含了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政策,这些政策怎样才能保障得到落实,根本要靠加大各级水利政策研究工作力度,促进政府出台相关的、与本地实际相结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并督促政策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二是严格的水利社会管理要靠健全的水法规来保障。实现水利现代化,建设是基础,管理是根本。强化水利社会管理,既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水利事业发展永恒的主题。如果没有水利社会管理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就不可能实现水利现代化。要加强水利社会管理,必须依靠健全的水法规体系作支撑。离开健全的水法规体系,水利社会管理既失去了依据,也难以规范。三是良好的水事秩序要靠严格的水行政执法来保障。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需要一个有序、稳定、和谐的外部发展环境。各项涉水活动的规范有序是水利现代化的特征之一,更是保障水利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目前,全省水事秩序总体较好,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这就必须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在全面提高水法治意识的同时,加强执法巡查和有效的行政处罚,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为水利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水事秩序。四是高效的水利公共服务要靠规范的依法行政来保障。水利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效率以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检验水利现代化实现程度的重要评判标准。然而,提高水利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必须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只有不断提高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才能切实提高水利的公共服务水平,才能促进水行政行为真正符合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要求,提高水行政机关办事效率,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2水利现代化进程中水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

水法治建设在水利改革发展中发挥着引领规范和支撑保障的重要作用。在全面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水法治建设的最根本任务就是为水利的改革发展、为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法治支撑。具体地讲,水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有:完善水法规体系,普及水法规知识,落实水法规制度。

2.1完善水法规体系对于水行政主管部门来说,加快水利立法工作,抓紧完善水法规体系,具有战略性、基础性的意义。水法律法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立身的基石、行为的规范、管理的依据。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离不开强有力的水法规作支撑。江苏一直比较重视水利立法工作,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基本适应水利发展需要的水法规体系。但是,对照新时期水利事业发展的趋势和建成综合配套、保障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撑体系的要求,水法规体系建设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今后,要重点着眼于对水法规体系的完善,加强水法规制度建设。一是要抓紧填补水法规空白。从现行的水法规体系来看,水法规制度主要包括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土保持管理、农村水利水电管理、水文管理、防汛抗旱管理等方面,对照这一水法规框架体系,江苏的地方性水法规还存在一些空白。因此,要抓紧做好相关的立法准备工作,力争到2020年制定出台江苏省农田水利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抗旱条例等地方性水法规,使全省的水法规体系更臻完善。二是要健全和细化水法规制度。主要是把上位水法律法规所确立的管理制度,与江苏水利发展实际结合起来,与水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起来,进一步加以细化,使相关的水法规制度充分体现江苏特色,更加符合江苏实际。三是要努力增强水法规的可操作性。重点在水法规的实施贯彻上下功夫,针对具体地区和涉水事项,提出水法规实施的具体规范和要求,使水法规更具有可行性。根据立法授权,只有省和较大的市可以制定地方性水法规和地方政府水规章,全省大部分市和所有县(市、区)都没有立法权。但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其他部门,都可以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水规范性文件。水规范性文件可以对水法律法规的实施作出具体规定,对水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作出可操作性的规定。因此,对于市、县级来说,完善水法规体系工作的重点主要在于制定并完善水规范性文件。

2.2宣传水法规知识水法规从制定出台到贯彻落实,需要一个桥梁和纽带,这就是要加强对水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水法规知识,是水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让全社会知法、懂法,才会有全社会自觉执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因此,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加强水法治建设,一定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普及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在宣传的内容上,要重点普及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河湖的管理和保护、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以及水利行业的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水法规知识,重点宣传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所遇到的各项涉水事务应当遵循的规范和程序,重点教育和引导全社会自觉爱护、珍惜、节约水资源,自觉规范涉水行为,以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保障可持续发展。在宣传的对象上,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水法规宣传教育。一方面,是对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因为水法规的很多制度、规范既是水利干部职工实施社会管理的依据,也是水利干部职工自身的行为规范,只有较好地了解和掌握水法规知识,才能保证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是对社会、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因为水法规是维护水事秩序的行为规范,只有当广大群众普遍了解和掌握水法规,才能促进全社会自觉遵守水法规。目前,对社会、对广大群众的水法规宣传教育既是薄弱环节,又是工作重点,需要各级加大力度,共同推进。在宣传的方式上,要采取多种形式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水法规,着力改变单一的、强加式的宣传教育,寓水法规宣传教育于学习、文化、娱乐、休闲等活动之中。特别要注重提升水法规宣传工作的文化内涵,把相关的水法规知识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社会进行介绍,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水法规知识。在宣传的力量上,要开拓思路,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就水行政主管部门来说,普及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不能仅仅依靠某一个部门去做,而应当把相关的部门力量整合起来,共同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与贯彻落实水法规相关的部门,更需要积极参与,把水法规的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相关水法规的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同时,还应当认识到,通过社会媒体宣传水法规,是普及水法规的一个重要途径。决不能仅仅满足于水利行业自身媒体的宣传,更需要注重社会媒体的利用,整合社会各种媒体资源,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

2.3落实水法规制度当水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以后,水法治建设的主要和关键任务,就是贯彻落实水法规制度,做到依法管水,依法行政。水法治工作是否见成效,关键看水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程度。一个水法规制定得再好,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和执行,就只是一纸空文。因此,在水利现代化进程中,落实水法规制度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一要突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要全面落实水法律法规确立的各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制度,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努力构建全社会保护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的制度体系,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要突出河湖的管理和保护。根据相关水法律法规所确立的河湖管理和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河湖水域、水体保护力度,规范和落实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稳步推进退圩还湖、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等工程建设,维护河湖水清、岸绿、景美,为建设美丽中国作贡献。三要突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认真落实水法律法规关于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已建水利工程的管理,尽量减少人为对水利工程的损坏,降低公共财政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支出,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公益性效益的最大化发挥。四要突出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为的规范和公开透明。按照相关水法规和行政法规的要求,规范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促进行政决策的公开透明和行政行为的规范高效。五要突出水行政执法管理。通过落实水法律法规,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要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水事活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水行政执法全面、到位,对水事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力。要推行执法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要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

3水法治建设的实现途径

推进水法治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内容多,涉及面广。必须组织和动员水利系统方方面面共同努力,才能确保水法治目标的实现,并以此促进和保障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3.1领导的重视支持推进水法治建设,必须要有水利系统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水利政策法规工作部门及其工作者应当通过自身的积极努力,赢得领导对水法治工作的关注。争取领导的重视支持,关键要在三个方面取得突破。一是要明确水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根据各地水利发展实际,结合水利现代化建设对水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水法治建设总体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水利发展中心任务一道层层下达落实。二是要把水法治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列入水利现代化规划。当前,各地都在编制水利现代化规划,并以此指导水利现代化建设实践。作为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措施之一,水法治建设的相关内容必须进入水利现代化规划,成为水利现代化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并对水法规建设任务作出具体的规划。三是要将水法治建设作为各级水利工作考核内容。水法治建设不仅是一种工作要求,同时也有具体的目标任务。作为水利现代化建设的一项工作任务,必须列入各地各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与水利其他工作一起进行考核,并把水法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优和奖励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实绩。

3.2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水利系统各级政策法规部门是本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着力加强水法治建设责无旁贷。但是,水法治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一个部门既做不了,也做不好。因此,一定要组织和动员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有关业务部门,共同做好水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比如,在水法规制定方面,要充分依靠业务部门了解情况、熟悉业务的优势,提高水利立法工作的准确性。在政策研究方面,要根据各部门与实际工作联系密切的特点,引导各部门提出前瞻性的政策研究课题,并开展有效的调查研究。在水法规宣传方面,要注意与各部门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宣传好相关的水法律法规,努力形成水法规宣传的整体合力。在水法规的落实方面,要紧紧依靠各相关部门,在推进工作中抓好水法规的贯彻落实。在依法行政方面,要注重引导各部门自觉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水利系统整体依法行政水平。(本文来自于《水利发展研究》杂志。《水利发展研究》杂志简介详见)

3.3注重转变发展方式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和水利现代化实践的不断发展,水法治建设正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挑战。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始终保持与时俱进,这也是做好新时期水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所谓转变发展方式,就是要能够摆脱传统的、习惯的工作方式,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从当前水法治建设面临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出发,从水利现代化发展的实践出发,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推进水法治建设。比如,从过去比较注重水利立法向既要注重水利立法,又要注重水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转变;从过去比较注重依法行政制度的制定向既要完善制度,更要抓好制度的落实转变;从过去比较注重水利系统内部水法规宣传,同时开展社会水法规宣传,向更加注重对社会、对广大群众开展水法规宣传转变,等等。只有注重转变发展方式,才能保持水法治建设不断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的需要。

3.4积极推进工作创新水法治建设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但是,创新仍然是促进水法治建设的重要动力。水法规体系的完善,实际上就是依法治水、依法管理制度的不断创新。贯彻落实水法律法规,更需要在工作上不断创新。因此,加强水法治建设一定要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只会对水法治建设带来负面的影响。要善于用创新的思维方式去研究水法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突出主攻方向,狠抓薄弱环节,力求取得实效;用创新的手段去破解水利立法、政策研究、水法规宣传以及水法规贯彻落实中的重大难题,促进水法治工作的全面推进;用创新的方法去消除制约水法治工作开展的障碍,不断提升水法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5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做好新时期水法治工作,需要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队伍。水法治工作者一定要深入了解和把握水利现代化建设实践,根据水利现代化发展需要,研究水法规制度的创建和完善,抓好水法规制度的落实。要认真学习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相关理论知识,根据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结合水利实际,开展水法治建设。要能够从纷繁的事务和各种诱惑中解脱出来,力戒浮躁、急躁、烦躁,静下心来,甘愿寂寞,潜心研究,踏实做事。要注重讲究规范,思维要缜密,思路要清晰,真正在规范方面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力求部门和单位在行为规范上站得住、站得稳、站得牢。要带头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各种行政行为依法规范和公平公正。尤其是在水行政执法方面,既要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又要努力做到规范文明,维护良好的社会形象。

作者:张嘉涛单位:江苏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