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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提高法学专业蒙古语授课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教育的实效性,是加强和改进蒙语授课大学生法学教育落在实处的关键性问题。本论文中探讨了法学专业蒙古语授课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提升法学专业蒙古语授课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对策。
关键词:法学专业;蒙古语授课大学生;创新创业;对策
20世纪90年代初东京创业创新教育国际会议从广义上把“创业创新教育”界定为:“培养最具有开创性个性的人,包括首创精神、冒险精神、创业能力、独立工作能力以及技术、社交和管理技能的培养。”[1]2010年6月教育部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在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校学生自主创业,是教育系统深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2]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颁发了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和引领全区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为保障,促进全区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3]我国的各个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晚,目前都处于探索阶段。本文以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蒙古语授课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教育中存在的为例,提出提升法学专业蒙古语授课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对策。
一、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蒙古语授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专业蒙古语授课学生教育现状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从2004年开始招生,现已招收2014期本科生;从2006年开始招生蒙古语授课学生,至今共招收了10期蒙古语授课班,历经12年,已初具规模。首先,从生源地来看:学生来源于通辽市、兴安盟、辽宁、呼伦贝尔、赤峰、青海、新疆、黑龙江等八个地区的学生,其中通辽、兴安盟、赤峰学籍的蒙语授课生占绝大多数。其次,目前能够用蒙古语授课的课程有,宪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合同法学、国际司法学等,并且教学大纲和教材配套、教案系统、课件完整、试题库已建立。第三,学生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在区内设置法学专业蒙语授课班的学校当中,名列前茅。通过司法考试的学生可以通过公务员考试和相关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蒙汉兼通岗位,为他们的就业提供了极大的优势。第四,行业参与情况,法学专业在实践教学合作单位的选择上,主要是以法院为主,同时也与其他法律实务部门如检察院、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员会、消费者协会、企业等合作。其中也不乏参与一些蒙古语诉讼的案件,积累经验。
(二)法学专业蒙古语授课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教育中存在的问题1.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缺失。由于中国传统教育体制的影响,创新创业教育一直不被看好,高校本身也缺乏正确全面的价值导向、教育理念,有的法学专业学生把创新创业教育同简单的实践教学混为一谈,对它的了解非常浅薄。2.创新创业能力教育理论和实践脱节。目前法学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还大都停留理论层面,使得实际操作与创新创业能力理论教育脱节。其具体表现在:首先,法学专业教育中我们的教育还停留在理论知识的灌输,根本上忽略了创新和创业能力提升的实践教育。其次,在具体操作中存在着把普通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混为一谈的现象。如,将案例分析、模拟法庭训练和到公、检、法、司机关的短期实习作为实践环节的重点是远远不够的。3.创新创业能力课程体系不完善。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充分体现“优化课程结构,强化专业基础,突出专业特色,注重实践应用,培养能力素质”的指导思想。但是蒙语授课班的课程设置与汉班没有明显的区别,民族地区应当设置一些彰显民族特色或民族历史文化方面的课程。4.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力量欠缺。教师的角色不仅是向学生传递课本知识,还需要根据授课对象的发展实际及教育目标要求,随着环境的变化改变自己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成长。社会对教师角色的要求高,法学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所涉及的知识非常宽泛,对实际操作能力、表达能力的要求也高。但目前法学专业蒙古语授课的师资力量严重欠缺而且教师大多专注于法学理论研究层面,相对缺乏实践教学经验。
二、提升法学专业蒙古语授课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对策
(一)改变教育理念在传统的教育体制下学生被动的学习,一般老师讲课“满堂灌”,很难发挥学生的自觉能动性,个人能力很难得到提升。在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下,无论是政府、高校还是家长必须转变固有的传统观念,特别是教师的角色必须由知识的传递者转变为学习的引导者,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努力培养大学生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
(二)提供多种形式的蒙古语授课法学专业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创新创业教育不单单是高校自己的事情,也是整个社会应该关注的问题,政府应该加大创新创业教育的扶持力度,为蒙古语授课法学专业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提供专门的政策组织保障,为他们提供场地、资金、实践基地等多方面的扶持,配备急需的工具设备。尤其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法律援助站、法律诊所的建筑社等方面需要政府重点扶持。只有把理论教育和实际操作能力相结合才能达成教育目的,教学效果才能提升。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法学教育需要有一支能够指导理论与实践教学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是学生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得以提高的重要保证。加大对现有师资力量的培训,鼓励教师通过培训和自学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鼓励教师多途径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仲裁机构、公检法等部门合作,参与法律咨询、社会调查、案件诉讼等实践活动而提升专业技能。
(四)形成良好的法学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氛围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外部矛盾对事物的发展有促进和延缓作用,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氛围,能够促进学生的学习,因而高校应该重视营造这样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加强高校之间、社团之间的交流合作,为他们能力的提升提供平台。如聘请一些资深的律师、检察院、法官到法学专业兼职,以弥补教师实践缺失的现象。尤其蒙汉兼通的教师通过在在司法部门挂职锻炼,使教师能够更多地接受实践锻炼,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带至课堂,这样既提高课堂讲授效果,又增强了学生接触实践的机会。
(五)加强创新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法学专业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教学有效衔接。加强教材建设,借鉴其他院校有效的教学范例,编写适合蒙古语授课学生的特色的高质量教材。在编写蒙语法学教材时,针对蒙语授课大学生的本身的特殊性,可以适当地加一些蒙古族传统文化的内容,例如案例分析时可以选择性地加蒙古族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例子等。蒙古族传统文化是蒙古族人民的智慧结晶,蕴含着非常丰富的可应用于法学教育的资源,同我们的现在的法学教育也有很多契合点。为蒙古语授课的法学专业学生从事律师执业提供便捷,可在课程设置上,增加些实务课程如,法官实务、律师与仲裁实务等课程来提高其参加蒙古语法律诉讼中的分析问题能力和应对能力,以及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去解决相应纠纷的能力。
参考文献:
[1]王贤芳.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之重构[J].教改创新,2013,(6).
[2]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Z].
[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Z].2015-12-01.
作者:包斯琴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法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