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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复合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探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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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复合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摘要:目前我国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诸多问题,文章在对比过去“专才教育”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探索建立课堂教育、学科研究及课外专业活动相结合的“2+1”人才素质培养模式:教学科研能力始终为本科法学人才培养之根基,课外专业活动对本科法学人才综合素质提升之助力作用。

关键词:法学专业;“2+1”复合型本科人才;素质培养;培养模式

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目标,首次将党的治国理政思路纳入到法治轨道中。《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这无疑为我国多年以来推进的法学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当然,也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笔者研究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专业领域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其基本上沿袭了原苏联所谓的“对口教育”“专才教育”模式。这种培养模式虽然适应了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社会对于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为法治社会的发展储备了人才资源,逐步稳固了法学的独立学科地位,但具有如下缺点:首先,不利于综合素质人才的培养。法学作为一门兼具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的学科,培养的应该是具备专业素质能力和技巧的应用型人才。目前这种片面的、单一的专业培养模式,造成法学专业学生往往只掌握某一专业方向的的法律基础知识,在社会实践和生活经验常识及与人交往方面存在影响职业发展的短板。其次,不利于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拘泥于课堂教育的法学教育模式让学生与社会现实脱节,导致学生在接受高水平教育的同时,对毕业后的工作生活缺乏一个科学规划。最后,不利于学生就业问题的解决。现行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利于学生就业问题的解决,与社会需求存在距离。综上,我国目前高校中普遍采用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已经很难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真正需求。在新业态融合、互联网媒介作用凸显、产学研联盟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社会需要的是能力全面、素质综合的复合型人才。面对这种需求,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全面改革是十分必要且紧迫的。

二、“2+1”复合型本科人才素质培养模式的概念

笔者在西北大学法学院从事了多年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教育工作,多年来,根据法学专业本科生在不同培养模式下的不同表现和发展,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法学专业“2+1”复合型本科人才素质培养模式。该模式是针对新时期国家对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需求提出的改进模式,这种模式在承认传统教学培养的基础上突出强调专业技能培养的重要性。“2+1”中的“2”指的是高校法学专业教学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课堂教学以及科学研究;“1”则指的是带有法学专业特色的课外文化活动。该模式反映了在综合性课堂教学和有针对性的科学研究基础上,法学专业特色校园文化活动对于法学专业学生口语表达、思维培养、专业认同感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以及这种培养模式对于毕业生适应社会需要、职业需要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三、法学专业“2+1”复合型本科人才素质培养模式的实施

(一)教学科研能力始终为本科法学人才培养之根基

任何时候都不能忽略课堂教学及拓展性科学研究对于培养学生专业素质能力的重要作用。因此,课堂教学及拓展性科研研究作为基础性培养内容应贯穿于学生的整个本科生涯。教学方面,西北大学法学院目前实行的是针对本科生进行全面综合的培养学习,利用校内外的项目研究平台鼓励并推荐学生自主创新研究,在撰写、发表学科论文、调研报告等方面,均有一系列培养方案。具体言之,针对本科一年级学生,学院为其开设了法学入门基础课程———法理学及法制史,旨在使学生自然地由高中阶段的全面学习向大学阶段的专业学习进行过渡。本科二年级,学院为学生开设了民法、刑法、行政法及诉讼法课程,这几部分内容作为法学专业学生拟重点掌握的学习内容,会用大量课时和辅助性教学辅导方案帮助学生夯实基础。除了课堂教学外,学院还针对本科二年级学生安排了寒暑假实习岗位,以便学生在司法实践中加深对书本的理解,学以致用。本科三年级,学院为学生开设的课程集中于经济法领域,如证券法、房地产法等,因为这部分内容相较于民法、刑法等具有一定的理解难度,需要学生在具备一定法学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的基础上深入学习。与此同时,学院制订了相关鼓励政策,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及“挑战杯”学术竞赛,并鼓励学生撰写、,提升专业素质能力。临近毕业之际的本科四年级,学院主要为学生开设了国际法相关的课程,并具体安排毕业实习、就创业等内容。综合来看,在课堂教学及学术研究方面,西北大学法学院的教学安排是层层递进,由简及难的。给予不同年级的本科生以明确清晰的学习目标和次重点,课堂教学与实践相结合,以便学生更深入地掌握法学专业理论知识,提升法学专业素养。

(二)课外专业活动对本科法学人才综合素质提升之助力作用

法学专业素质教育,应该是一种顺应时展要求的、具有创新精神且注重综合能力提升之教育。仅凭课堂教学及科学研究对法学人才的素质培养是远远不够的,这种片面教育培养出来的本科学生只能把握理论知识之要点,无法落实到具体实际中。如何灵活运用书本知识,如何与人沟通交流,这些能力的培养在当今社会显得尤为重要。在课外专业活动方面,西北大学法学院为学生提供了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其包括:激扬青春辩论赛、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法政视野知识竞赛、法律援助中心服务活动、“12•4”铸法中国宪法日系列活动、法律沙龙活动等。这些活动锻炼本科生专业素质能力的侧重点各所不同:辩论赛、演讲赛等侧重于本科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和口语表达能力的培养;法律援助活动、法律诊所活动等侧重于本科生社会实践能力、法律应用实践能力之培养;法律沙龙活动结合本科二年级和四年级学生的实习活动可以使学生在与律师、法官、检察长的互动交流中掌握司法实践的具体需要和程序流程。上述活动均贯穿于本科四年,允许学生结合自己的爱好自主选择。

就笔者了解,很多法学专业本科生在单纯学习专业基础知识后,仍旧无法对实践中的法律问题进行妥善解决,这部分学生在不接触课外实践活动的情况下,往往缺乏对法律职业的整体性理解和热爱,这对终将要步入社会,从事法律职业的学生来说是无疑是十分不利的。反观既接受了课堂专业教育又积极参与了课外专业活动的学生,他们在毕业后的择业和工作过程中往往适应能力更强,职业获得感更高。因此,综合来看,法学专业实践活动内容的多样性和灵活性,是符合现代社会快速发展变化要求的。在基础教学后,学生对专门性法律理论有了深入、系统的了解和认识,再辅之以提升综合素质能力的专业活动可以促使本科毕业生快速实现由大学学习至社会工作的过渡,既可以培养学生对于职业的理解和认识能力,又能提高其在实践中驾驭问题和求证问题的能力,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总之,国家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要求各高校适应现代教育发展趋势,提升教育办学水平,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加之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刚刚落下帷幕,法学专业教育的发展能否适应时代需要,肩负起“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责任,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法学专业“2+1”复合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具有很强操作性的人才培养模式。对于现阶段我国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适用型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为司法系统融入符合新鲜高质量的血液,从而提升司法系统整体水平,推进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剑文.论中国法学院治理机制与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J].河北法学,2011,29(9):2-9.

[2]陈雅军,董惠.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反思与重构[J].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6):73-78.

[3]董志峰.“复合型、应用性”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131(11):64-68.

作者:陈竟 单位:西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