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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率探索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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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率探索

一、法学就业难的现状

法学本科就业难首先突出体现在就业率上,据麦可思研究院的《2014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调查的数据显示,在2013届本科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最低的主要本科专业中,法学排第四位(86.3%),是就业率最低的专业之一。就业难还体现在法学本科毕业生后从事专业对口工作人数比例少上,根据《报告》,法学本科生毕业时仅有不到一半人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职业。

二、就业困难的原因

经过作者调查及调查结果的分析,受访者普遍同意造成法科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外部原因,主要是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招收过多,而法学专业就业对口岗位少、门槛高,造成相对过剩。一方面是学生自身的原因,主要是选择法学专业动机不明确和就业观念存在偏差。

(一)毕业生规模大在造成就业难的各种因素中,毕业生规模过度膨胀被认为是首要原因。自本世纪初以来,法学教育爆发式增长。据统计,从2001年到2007年的六年是法学专业增长最快的时期,设有法学专业的学校从不到300所达到超过600所,法学专业的本科生也相应的成倍增长。但而与此同时,我国对专业的人才需求并没有迅速增加,现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律所等所能接受的法学毕业生数量远远小于法学毕业人数。这种供需增长的严重不均衡严重影响了就业。

(二)选择本专业的动机不明确在庞大的法科学生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选择法学专业时动机并不明确。对法学专业在校生的调查后我们发现,竟有超过70%的同学选择法学是为了找份“理想的工作”,并且表示“对可能从事的法律职业工作并不是很了解”。这种情况的出现即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在中学阶段,对大学毕业以后将要从事的工作毕竟还缺乏很好的了解;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并没有充分考虑自己的能力和志趣,也情有可原。但到了大学阶段仍对法律职业工作的性质和内容不了解,无疑会对就业造成不利影响。

(三)用人单位要求高法学本科毕业如果想进入律所、法检、公证等系统等作,首先一般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这一高难度的国家大考,甚至还需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成了法科学生找到专业对口工作的“拦路虎”,只有少数毕业生顺利通过考核进入司法机关、律师业等法律行业。这是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在毕业后并没有选择从事法律职业,法科学生就业领域日趋广泛的一个重要原因。与其他职业一样,从事法律职业工作,一方面需要有扎实的知识,另一方面也需要一定的实践经验。除了法律职业资格证等硬性条件要求,近年来用人单位对于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往往也有一定的业务能力要求。而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更多的注重理论教学,这就造成了学生的能力与社会需求脱轨。

(四)就业观念存在偏差从法学学生自身的角度来说,部分学生的就业观念和心态存在偏差也是导致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比如,一些学生不顾社会需求量一味追求待遇高福利好的工作。在调查中一些同学表示,如果不能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或者不能考上研究生,宁可先不就业,或者来年再考研究生。还有的人在求职过程中遭遇了一些挫折,或者感觉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够理想,或者是看到社会就业大环境不景气,就很消极的对待就业。

三、提升就业力的途径

在上述各个影响法科学生就业的因素中国,“毕业生规模”对于每个法学专业学生个体来说,都可视为不可控制的因素。有效的解决方案,还是从自身做起,努力提高自己的基本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以期更能满足社会需要和单位需求。本部分主要从对“自己的要求”来阐述如何提高就业力,同时也提出一些“对学校的期望”。

(一)提高认识,准确定位要提高自身就业力,首先就是要提高法学就业状况的认识和对自己实际情况的认识,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首先要适当转变就业观念,不能一味追求高福利的安稳工作,要敢于和奋斗。《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指出,今后要着力培养中西部应用型的基层法律人才,到基层去就是当前一个大的就业趋势,认清这个趋势才算有了对就业趋势正确的认识。其次,还应树立正确的就业价值观,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如果一个人更喜欢稳定的工作,那么进入国家机关可能更适合他;若一个法科学生最关注收入,那么做律师可能是不错的选择。因此通过各种方法尽早弄清楚自己的价值侧重点,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才能树立正确学习目标和方向,尽早为找到一份符合自己性格、兴趣的工作早做好准备。

(二)成为“复合型”和“应用型”的人才努力成为复合型的人才就是不能只学习法学知识,不能只懂法律。在今天,具有多种学科知识背景的人才是很多企事业单位和部门所急需的。要抓住这些机会,就要在学习法学的同时,学习其他学科。在调研中,会计知识和外语被认为是法科学生提高自身就业竞争力最有力的两种武器。“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法律职业的生命也在于此。应用型人才则意味着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通过各种实践把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以提高自己力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能力和培养职业基本技能。努力成为应用性的人才要做到这一点,从法科学生自身出发,最有效的措施按被选择多少排列,前两位依次是:第一、充分利用假期时间与平时空余时间去实习或实践;第二、积极参与模拟法庭、辩论赛、文书写作和商务谈判等活动和课程,努力提高基本的职业技能。而从学校等教育部门的层面出发“帮助学生获得更多的实习机会”与“从法律实务部门聘请学历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执教,传授实务知识”与“加强就业指导”则是最受欢迎的选项。总之,在本科阶段成为复合型和应用型的人才,才能在以后的求职竞争中获得更大的优势。

(三)转变观念,跳出“法律圈子”就业观念是选择职业时的观念和态度,是对就业的一种反应性倾向。鉴于法学人才相对过剩的就业环境,转变就业观念,跳出法律圈子就显得特别重要。北大法学院原院长朱苏力教授在一次新生欢迎会上的致词上在谈到法学专业的选择,大意是:希望法学院的学生不要一进法学院认定自己的专业就是法律,要多了解,不仅是法律,而且有其他;不仅是理论,而且还有常识;不仅是书本,而且还有社会;不仅是别人,而且还有自己。在学习生上,最重要的是要发现自己真正的兴趣,要更多考虑自己的而不是别人的意见。如果说刚进入大学的学生其实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选择了法律,其实很难说是自己做出的选择。

苏力教授的这些话用对于已经进入“法律圈”学生来说,尤其是一些正在处于“进退两难”的状态的学生来说非常有指导意义。不能被自己既有的“专业选择”决定我们以后的职业,尤其是这些选择其实并非是我们自己做出的时候。这些话到就业上同有道理,如果法律并非我们的兴趣所在,跳出圈子之外来看待法科学生求职,也许有不一样的发现。具体而言,当前不少企业的一些岗位招聘并不限制专业,而更加注重求职者的综合素质,法律素养是综合能力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跳出法律圈子,法科学生的就业机会自然就宽了许多。

作者:兰岚 梁璇 单位: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