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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和满意度下的卫生法学教学反思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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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和满意度下的卫生法学教学反思

摘要:目的为了解医患矛盾背景下医学生的人文素养教学情况,探求不同专业学生对卫生法学课程认识及满意度评价,以探讨制约卫生法学教育成效中的难点,为后续卫生法学课程改革提供参考。方法本课题调查选取某医科大学开设卫生法学课程的2015级学生为调查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形式,采用课程学习前后对比方式,了解学生对于卫生法学的认知度和满意度现状。结果学习之后认知效果提高不明显,不同专业学生对卫生法的课程内容认知度普遍偏低,约在60%以下(P<0.05),这与学生对卫生法这门课程满意度高形成鲜明对比。结论认知需要进一步提高,卫生法教学改革应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师资建设等方面入手,进一步细化不同专业的教学内容倾斜,以提高卫生法学教学成效。

关键词:卫生法学课程;本科生;认知;满意度

随着医学人才教育发展体系的健全,社会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医药卫生领域日益需要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这就要求该领域工作人员除掌握医药学知识外,更需具备基础的法学尤其是医药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背景,而作为医学及其相关专业的学生和工作者,学习卫生法不仅是一项工作需要,也更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修课,面对医患矛盾的白热化,提高学生对卫生法的认知,进一步提高学生卫生法学基本知识和素养,增强学习兴趣,是现阶段关于卫生法学研究课题中值得探讨的部分。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采用整群抽样,研究对象为某医科大学2015级医学专业、预防类、公共事业管理类本科生。

1.2研究方法

认知主要通过10道卫生法测试题(每题10分满分100分)作为认知内容,认知题目通过专业教师评估从基础知识、案例分析、相关法律常识等三大类中选定,为方便认知对比,课程前后测试题一致。认知标准是<60属于认知极低;60~70属于认知较低;70~80属于认知一般,80~90认知较好;≥90属于认知极好。满意度主要通过两个标准衡量满意、不满意。

1.3统计方法

由于数据量大,采用Epidata3.1录入数据,导出Excel格式,再次从Excel中剔除不完整问卷(前后填写不完全),使用spss24.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定量数据t检验、分类数据卡方检验,检验水准a=0.05。

2结果

2.1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本课题共计发放问卷1300份,扣除请假或休学学生,收回1250份,回收率为96.15%,剔除填写不全或者不符合逻辑的作答,共计统计分析1239份,使用率99.12%,涵盖该校所有开设卫生法学这门课程的专业,包括公管、预防、口腔、临床、食品、影像、麻醉,其中临床专业涵盖5年制和5+3培养模式共计787人,预防专业150人,公管专业79人,其他医学专业(包括口腔、麻醉、食品、影像)共计223人,调查对象中女性人数713人明显多于男性人数526人。

2.2不同专业的学习初衷

不同专业学生对卫生法学习初衷调查显示,第一初衷是专业需要,第二初衷是执业医师资格证,第三初衷是未来工作需要;执业医师资格证对于临床专业学习来说,有较大专业。不同专业间的学习初衷有明显统计学差异(P<0.05),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合理把握专业需要十分重要(详见表1)。

2.3卫生法学课程设置评价

课程开设及其内容合理性评价:调查结果表明,90%以上的学生认为开设卫生法学这门课程是必要的,认为十分必要的在课程结束后明显上升,极少数学生认为学习卫生法学没有必要。开设实践课方面,各班级大部分学生认为开设实践课有必要且明显高于认为实践课可有可无和无必要。课程内容方面,60%左右的学生认为课程内容选取合理,说明不同专业对课程内容的需求仍需进一步了解,课程内容的合理性仍需进一步改善。课程学时设置:卫生法学课程作为公管的必修课,有45个学时,在课程结束后调查中发现,55.7%的学生选择正好,较第一次相比较对于学时正好的选择比例明显高于其他选项,但仍然存在22.8%的学生没有确切意见;总体上大部分学生觉得学时的设置合理,少部分觉得学时偏多,极少部分觉得学时偏少,仍存在少部分学生没有给予准确答复。不同专业对学时评价的统计学分析结果显示,有明显统计学差异(P<0.05)(详见表2)。考核模式评价:调查结果显示,各专业总体倾向选择两种考核模式,选择较高的一种是期末70%+30%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及考勤较课程;另一种是期末50%+50%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及考勤较课程,虽然在课程结束后选择7+3的模式略有下降,但总体倾向还是以7+3模式为主,这与目前的6+4的考核模式较相似,反映出学生更倾向期末考试,在考核模式设置中不建议将期末和平时差距拉开过大,应该在平时作业设置方面适当增加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内容。

2.4认知测试题回答情况

调查发现卫生法课程认知回答准确率普遍较低,课程开始前对卫生法相关知识点认识分数在50分左右,属于认知不及格,课程结束后认识提高到60分左右。公管专业相较于其他专业认知度提高比例最大,问卷中涉及的题型包括固定知识点、法律规定知晓题、案例分析题,题型正确率在70%~90%的主要是固定的知识点和简单的案例分析题,对于卫生法的相关法律条例和规定偏法学的一些知识点的正确率较低,以及有难度的案例分析题正确率较低。公管、预防、临床课程前后的卫生法相关知识作答有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其他专业课程前后认知无明显统计学意义(P=0.121>0.05)。因此,要侧重在课程教学过程中的学习认知和学习态度的培养,而不是为了学而学(详见表3)。

2.5卫生法学课程满意度情况

课程学习后满意度评价,总体上各班学生对卫生法这门课程都是满意的,只有极少数表示不满意,不同专业满意度评价没有显著统计学差异(P>0.05),即各专业对卫生法学课程一致表示满意,但满意度易受主观性影响,应该结合对课程设置的需求更好的优化课程建设(详见表4)。

3讨论及建议

3.1讨论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认知度在学习之后正确率仅在60%左右,属于认知较低,主要表现在案例题、法律规定题正确率低,对案例判断界定不清、专业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到位。公管、预防、临床专业卫生法学课程前后认知度有显著性统计学差异(P<0.05),其他医学相关专业认知提高不明显,加大卫生法教学实施力度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认知,但总体上教学成效不足,认知度还处于较低状态。学生对卫生法课程满意度较高,对学时、考核方式和课程内容选取方面大部分觉得正好。大部分学生学习这门课的初衷是专业要求,临床专业迫于考医师资格证的需求。关于卫生法学开设实践课,60%以上的学生觉得有必要,在公管专业中呼声较高;大多数高校的卫生法学教学开展主要是在本科教育,在教学中由于卫生法学是一门医学和法学交叉学科,得不到足够重视[1]。总体上认知和满意度偏差较大,教学成效难点关键在认知能力,提高医学相关专业学生的认知是现在亟需解决的问题。同大多数研究结果一致,医学高校中仍存在卫生法教学成效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2-3]。可能原因一是本身卫生法学作为交叉学科,自身在教学中的定位设计问题。二是课程的教学体系不健全,课程内容理论多实践少,教学形式单一,法学知识难点不易掌握,教学方式亟待改进。三是学生不够重视这门课程,没有意识到卫生法学在实际工作生活中的作用,参与问卷调查积极性不高。四是学校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卫生法教学任务、教学目标没有落实到教学成效实处。

3.2建议

一是树立学科地位,构建教学体系,卫生法其实是一门既重实践也重理论的一门课程,从专业要求角度来说应保证卫生法在医学教育中的发挥基础地位,强调法学的重要性,在教学体系中明确卫生法学的重要地位;从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等角度构建教学体系。从教学内容上看,卫生法学课程内容设置更强调模块化分工[4],涉及到多专业与多轨道的医学生,因专业培养目标各不相同,在卫生法的教学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选择教学内容。问卷中有体现临床医学生因执业医师要求而有兴趣学习卫生法学,例如临床专业多接触医师规范性法律法规、医患矛盾的处理等,公管、预防专业多倾向理论知识的储备,其次在模块化分工中,合理把握和理论课和实践课的比例,在枯燥的医学专业教学中可适当增加实践课的比例,以更生动的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5]。设置多学科的教师队伍共同参与卫生法学课程教学,特别是在小组讨论环节,通过对某个案例从不同方面分析、解读,能够提高医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效率[6]。二是在教学方式上,以学生为主的主动型教学模式一直是教育实践所追求的最高目标,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引导”的法学教育模式探索,必须改革传统教学模式[7]。可以在案例教学中通过现场模拟、视频教学等多形式让学生多接触相关真实、生动的案例,卫生法在医学领域涵盖医药卫生管理、医院管理、卫生监督、医患纠纷处理、疾病控制管理等方方面面,联系医学领域中实际发生的案例等现况去开展相关卫生法学研究,鼓励学生对事件进行分析和提出解决措施[8]。改革教学方式,增加案例,补充热点事件,注重课程实用性和时效性,不同专业在开展教学中可有不同倾斜。拓展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在平时成绩的考核中,每章加入一篇案例分析,考察同学对每章知识点的理解、法律运用能力、组织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等并计入平时成绩。三是多方重视、多元教学、多形式并举,卫生法专业教师应在加强自身法学知识和医学知识中,也应多注意学生平时的学习表现,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的考核,为了更好地使学生参与到学习中,各专业教师可根据学生的学习兴趣,有针对性的开展教学任务;其次应加强对专业教师的考核,采取量化考核目标或各专业教师交叉互评教学成果,以提高教师对卫生法的责任心[9]。学校应该加强对卫生法学教师的继续培养和教育,吸纳法学专业的优秀教师来相互学习和探讨,鼓励学生开展相关的卫生法学知识竞赛或者卫生法案例模拟赛等,予以学分奖励。个别学校聘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负责人、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负责人、检察院工作人员等专业人士讲授医疗纠纷与法律处理、刑法等课程,为师生开办讲座[10-11]。学生个人也应该将学习和实际相结合,充分认识到卫生法学在生活中的意义,以严谨、开拓的思维探究卫生法学在实际工作生活中的应用。坚持认知和满意度并重的原则,多举措并行的策略,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卫生法课程取得积极的教学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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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思思 刘平 林伟臻 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