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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是指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它运用范畴、定理、定律等思维形式反映现实世界各种现象的本质和规律。科学化是指人们能够普遍地、自觉地运用事物发展的规律去认识、行动并有所作为。把“科学化”的概念引入反腐倡廉建设领域,从根本上说,是要求反腐倡廉建设用科学的理论指导,科学的体制保障,科学的方法运作,各项工作都努力按照其内在规律办事,以达到反腐倡廉建设组织最优化、功能最强大、程序规范化、工作制度化、手段现代化的目标。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其本质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它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目标,也是社会文明进程的重要内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有目共睹。当前,信息技术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是经济、政治、军事等领域,还是人们的日常生活,都已经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出现后,人们对现代信息技术的依赖程度已经到了不可或缺的地步,且这种趋势还在加剧。资料显示,目前发达国家互联网的普及率已达人口的70%以上。截至2012年底,我国网民数量已达5.64亿,居世界第一位。反腐倡廉建设属于上层建筑,是社会政治活动的一部分,自然不可能脱离时代和社会的宏观背景而独立发展。现代信息技术要不断向前发展就不可能不进入反腐倡廉建设领域,反腐倡廉建设要不断向前推进也不可能不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曾发生、今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后不易发生的腐败问题,都有可能集中发生在这一阶段。同时,在新的形势下,腐败案件的范围、手段和规模等出现了新的变化,违纪违法行为日益复杂化、隐蔽化和智能化,新兴经济领域里的案件和运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呈上升趋势。如果只是简单地采取传统手段,无论是预防、发现还是查处都会越来越困难。因此,必须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来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并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防治腐败,是改革创新的具体体现,是时展的大势所趋,也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
(一)现代信息技术可以克服权力暗箱操作,促使权力规范运行
现代信息技术所具有的功能特征为实现反腐倡廉建设权力规范运行提供了可能。
1.信息技术的标准统一性,促使权力在一定规则下运行。
信息技术依赖于固定的程序模式而实现。所有的程序一经确定,任何人在使用时都只能按照自己的岗位权限进行操作,既不能越权操作,也不能代替他人操作,各个环节环环相扣,一环不作为,其他环节也无法运作。这就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随意性,压缩诱发不廉洁行为的“灰色地带”,改变了过去由个别人说了算的现象。
2.信息技术的公开透明性,促进下情上达、政令下传。
公开是天然的防腐剂。滋生蔓延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权力的行使缺少公开性和透明度,导致大量的暗箱操作、权钱交易。基于信息技术公开性,可以改变权力运行方式,使各级政府机关的职权、程序、办事过程、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均为公众所知,避免腐败现象的产生。
3.信息技术高效便捷性,提升服务效率。
现实生活中有些腐败问题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群众急于办事又不了解相关要求和办事程序,个别人就利用这一点,故意拖延谋取私利。信息技术具有超地域、虚拟性、开放性等特点,大大拉近不同客体间信息传递的时空距离,使信息传递实时到达,既推动办事公开,方便群众,也能有效防止公职人员利用权力进行谋私。
(二)现代信息技术可以克服制度自身缺陷,促使制度全面落实
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在加强制度建设同时,强化制度创新,确保制度之间无缝对接。通过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作用已成为全党的共识。但制度本身具有一定缺陷,即制度是一种静态的表述,无法主动地对动态行为进行实时控制,这也影响了制度执行的效果。如果把现代信息技术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的要求体现在信息技术程序之中,使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也有了可靠保证,有利于维护制度和纪律的权威。
1.可以提高制度约束力。
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将制度规范与权力运行系统相结合,实现全方位监督,严格确保权力在各个环节接受制度约束,有效过滤非规范行为的发生,减少执行制度中的人为干扰因素,使制度要求落到实处。
2.可以提高制度威慑力。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可以使监督工作从以人为主的监督转向人与信息技术有机结合的监督,从点对点、人对人的选择性监督转向对工作过程的全程性监督,从偏重事后的静态监督转向注重事前事中的超前的动态监督,大大增强制度监督的实效。
3.可以提高制度执行力。
利用数字化存储手段,对业务处理信息和操作步骤自动生成和保存全面、完整的记录,客观反映制度执行情况,引导监督机构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核查,为依据制度进行责任追究提供了有效手段。
(三)现代信息技术可以改善监督不力现状,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公共权力拥有者在缺乏监督的条件下,极易受到私利的诱惑,从而导致腐败。但目前的监督体系较为零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主体多数从自身工作出发行使监督权,监督资源利用率低,监督整体效果难以得到真正体现。而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建立数字化监督平台可以有效整合监督主体,编织完备的监督体系。
1.实现监督信息共享。
各类监督主体可以将监督信息通过网络交换,使监督更加全面、科学、便捷。同时,可以根据综合后的监督信息明确监督重点,合理分配监督任务,确保监督主体间的协调配合,提高监督的整体性和有效性。
2.实现全程监督。
做好事前、事中监督是预防腐败的内在要求,而传统监督方式往往对此力不从心。将信息监督平台与各部门信息化权力运行系统对接,在全程化实时监控的同时,自动采集和分析风险信息,出现违规操作能够自动预警提示。对工作疏忽问题,能够及时得到纠正,对违纪违法行为,能够迅速落实过错责任追究。
3.实现社会化监督。
群众可以借助网络提交案件线索、举报信息等内容,只需点一下鼠标,快则几秒钟,慢则几分钟,且费用极为低廉,省却诸多中间环节,保证了监督信息传递的安全,同时可以利用图片、声音、录像等方式进行举报,能比较准确地表达群众的真实意图,还可以通过网络较为方便地获得反馈信息,促进群众监督积极性的提高。
(四)现代信息技术可以克服传统文化弊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受传统文化思想的熏陶和影响,我们整个社会或多或少存在偏重强调和突出灵活性,轻视规则程序约束力的倾向。这种重效果轻规则思维惯性,表现在政治领域,较为突出的就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表现在社会领域,就是凡事托关系、找门子,千方百计绕过制度办事。在信息监督平台中,对网络程序进行合理设置。纵向上科学地分解和设置操作权限,实行授权分级管理,增加必经的审核程序和管理步骤,设置自查和复查的环节,形成权力约束机制,推动监督重点和防范关口前移,使公职人员不敢越“红线”,主动做到遵纪守法;横向上拓展监控节点,加强平级内设机构和其他外部单位对业务岗位、流程环节的制约与监督,并把数据迅速输送到各个监察终端,会减少人的操纵控制,从而超越了人的感情羁绊,使监督工作真正地“铁面无私”起来。在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过程中,还能潜移默化地促使公职人员和社会公众树立规则观念和程序意识,主动按照规则办事,按照程序执行,减少公职人员工作的随意性和部分群众不合理要求,进而推动社会生活和管理模式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运转,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思路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一个新课题,更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充实、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课题。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发展,新问题、新情况、新经验的不断积累和提炼,为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提高提供不竭的发展动力;二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研究的不断深入,新思路、新理论、新方法与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实践形成良性互动;三是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新技术、新手段、新载体为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开辟新的路径。从发展的角度看,积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把提高领导干部的信息化能力与倡导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思维方式结合起来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不仅仅是技术的进步,更推动了生活方式的深刻改变。社会组织、信息传递、交易模式、生活习惯等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影响下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现代信息技术是现代科学的产物,代表了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内在地包含了对技术革命的认同和接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仅仅是对技术手段和技术成果的运用,首先意味着思维方式的改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本身就是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革命性认识。反腐倡廉建设不再是分散的、任意的,而是系统的、科学的、有规律的。领导干部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不仅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对象,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主导者。领导干部认识能力和思维水平的高度,决定着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深度和广度。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信息化能力,将有助于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发展理念和思维方式。
1.优化决策方式。
领导干部决策往往具有较强的主观性,现代信息技术能通过海量的数据信息收集和加工,为决策提供优选方案,能进行预期的成本收益分析和综合评估。以较为直观的方式,分析决策存在的缺陷,决策带来的多方面的影响和后果,从而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风险意识,使其做到谨慎决策、科学决策。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对领导干部信息化能力的培养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
2.增加信息储备。
看文件、听汇报等传统的信息获取方式显然已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领导干部要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增加自身的信息流量和知识储备,为开展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做好准备。
3.提高沟通能力。
领导干部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必须具备良好的信息传播和人际沟通能力。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各种媒体资源,能有效构建社会公共空间,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为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提供有力的支持。
4.培养公开意识。
信息技术强调数据的广泛传播和交换,具有天然的公开性。对领导干部信息化能力的培养,能在潜移默化中培养领导干部的公开意识。
5.强化程序理念。
现代信息技术在给出结果的同时更注重程序,特别是电子政务的推广,对权力行使的规范性提出了程序化的要求。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对增强领导干部的程序意识也将发挥积极作用。目前,领导干部的信息化能力普遍较低,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从而为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发展准备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把提升工作方法的技术化水平与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实现模式结合起来
现代信息技术作为一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最重要的贡献在于工作方法的改进和提升。现有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案件信息系统等都是很好的尝试和探索。但对技术的运用还停留在比较初浅的层次,有待进一步深入。
1.要注重整体布局。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更要求计划性、整体性和系统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也要统筹安排,综合布局。不能以现代信息技术装点门面,搞形式主义花架子。摆几台电脑,建个网页不是对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反腐倡廉建设有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信息技术有信息技术的特点,要深入研究,做到内在结合。目前中央、省市、区县都在做各种电子系统,条块分割、专业壁垒,往往不能做到信息共享、数据交换、系统对接,使得实际效用大打折扣。因此,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更要从宏观的角度,科学规划,统筹发展,实现高水平、高质量的科学发展。
2.要围绕关键环节。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涉及方方面面的内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能普遍撒网,要抓重点、抓关键。反腐倡廉的核心是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因此,要在权力运行机制方面,在人财物关键环节上,在招投标、土地、建设、交通等重点领域下力气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问题,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控制能力,加大控制力度,改进控制手段,增强控制效果,切实提高这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水平。
3.要与实践同步。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强调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强调实事求是的客观精神。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要注重与实践的同步。既不要不相信技术,也不能盲目相信技术,更不能为技术而技术。技术是手段,实践是基础。要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大胆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发现并总结出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和运用技术来解决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问题,从而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水平。
4.要避免资源浪费。
现代信息技术是高科技成果,需要一定的投入才能有效运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念,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一定要注意避免资源浪费。一方面是不必要的重复建设、超出实际需要的高成本投入,另一方面是建而不用,闲置浪费,都要尽力避免,不能让科技反腐成为新的腐败源。
5.要借鉴经验。
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反腐倡廉建设也发展迅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不能闭门造车,要及时学习借鉴先进国家、先进地区的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韩国为例,首尔市建成了功能强大的OPEN系统(民事网上申请审批系统),对公共权力形成了强有力的制约,结果使该市官员腐败现象日益减少。2006年底,透明国际公布的清廉指数排行榜表明,韩国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里排名已升至第42位。对于这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成功经验,我们要积极学习、借鉴。
(三)把完善技术手段的规范化要求与巩固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制度依据结合起来
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包含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要提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制度化建设,促进现代技术与制度建设的内在结合。
1.要完善技术运用的规范化要求。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涉及到很多法律制度问题,比如监督与保密的关系、监督的主体权限、权力流转违规信息的认定和保全等,都需要法律法规予以确定和授权。目前,有关信息化方面的立法较少,不能完全满足信息技术在预防腐败方面应用的需求,应当尽快推动此项工作。此外,应当完善有利于开展信息化腐败的配套制度建设。如建立数字签章制度,设定数字签章与相应权限的关系,并明确其与传统印鉴相同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可以提高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实性,防止信息被人为篡改。另一方面,能够方便准确地确定信息的来源,为责任认定提供科学的依据。
2.要运用技术手段推进制度建设。
反腐倡廉建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建设。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科学化。不仅在制度的制定、出台方面,注重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特别要将制度建设的成果,尽快转化为信息技术的应用。例如对执法程序的规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规定、职务消费的规定等,应开发出相应的管理服务软件,探索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固化为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程序,利用程序的规范性确保权力按照制度设计的轨迹运行,做到信息化建设与制度建设同步进行。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能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执行力和实际效用。
3.要注重制度与信息化技术的结合。
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些重要制度,需要通过信息化技术来实现。西方发达国家往往把金融实名制、公民纳税、家庭财产申报等制度与信息化技术相结合,实行全国联网,使每个公务人员特别是政府官员的银行存款情况、纳税情况、家庭财产情况都非常清楚,便于专门机关的监督,为遏制腐败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而我国正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持,无法做到量化的管理,一些反腐的重要制度无法突破。由此观之,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制度建设的结合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路径。
(四)把重视网络技术的创造性运用与拓展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发展空间结合起来
网络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创造了一个全新的信息交流空间。这个虚拟世界既是真实世界的映射,又有其自身的特性和巨大的影响力。2008年,被称为“网络监督年”,“网络反腐”也成为新的流行词汇。如何应对网络反腐事件,如何引导网络舆论,如何运用网络资源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无法回避的课题。面对这一新现象、新事物,要通过对网络技术的创造性运用,为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开辟新的发展领域。
1.搭建平台,增加民意监督的表达途径。
政府各部门网站应增加与网民正面沟通的平台,拓宽网络监督阵地。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网站这个巨大的资源,以一种积极开放的视野、平等的心态、法治的理念来对待和推进网络民主。合理整合现有的信息技术资源,加大政府网站建设力度,着力打造本部门本行业与网民的互动监督平台,建立一个让民众表达合理诉求的良好网络平台,让网民能直接对各部门和行业“评头论足”并进行监督,为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
2.建立并完善信息机制,树立信息源权威。
针对网络中存在的虚假的和掩盖事实真相的信息,相关部门要及时、准确、详细地公布正确信息,澄清真相,抑制虚假信息的泛滥,科学引导社会舆论。建立网络规范监督制度,对于各种网络信息保留痕迹,加强技术监控。建立网络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机制,做到第一时间的信息和信息传播,形成反腐倡廉建设良好的网络话语机制。
3.畅通网络监督渠道,实现与制度反腐无缝对接。
网络监督只有建立自律和追究责任的机制,才能进一步增强挖掘事实真相的动力。在这个过程中,官方一方面是引导和鼓励,另一方面是公布真相,要建立起不及时公布事实真相就要受到问责追究的机制。公开从来就是一个互动的过程。网络监督的发起和盛行,意味着民众并不缺乏反腐的热情。近些年,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向全国推出专门的举报网址,每天都有专人搜集网上舆情,这表明中央已将网络监督纳入制度反腐的渠道。地方许多反腐机构更应当顺应潮流,调整和建立相应制度,实现网络监督与反腐制度的对接,加强网络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的互补配合,以更顺畅的吸纳和整合民间智慧来推进反腐败向纵深发展。比如,将网络监督与信访监督对接,做强“腐败发现机制”;将网络监督与案件查处对接,吸纳网络线索推进案件进度,节约办案成本等等。通过这种对接,优化整体监督效果,以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立体化的监管网络的形成。网络空间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领域,还会出现很多新问题,要用创新的思路、创新的手段和方法来加以解决,获得更大的发展。
作者:布晓青单位:广东省中共汕尾市委党校